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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德国

德国授予耶和华见证人最高法律地位

德国授予耶和华见证人最高法律地位

耶和华见证人在德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他们的分部办事处和数千群会众只受私法认可。耶和华见证人在过去26年陆续在德国各州获得认可,取得公法法人地位。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最后也在2017年1月27日授予耶和华见证人公法法人地位。现在,德国境内16州全面承认耶和华见证人的公法法人地位。对德国的耶和华见证人来说,能够得到公法宗教法人地位及相关的福利,取得与该国主流宗教一样的法律地位,的确意义重大。

争取公法法人地位的漫漫长路

1921年,耶和华见证人首先根据德国的私法注册成为法人团体。耶和华见证人为了保障宗教团体的权益,在1990年德国统一后,向政府申请注册为公法法人团体。

德国的法律规定,一个宗教团体如果要在德国境内申请注册成为公法法人团体,就必须在该宗教团体注册地点的州内先取得公法法人地位,然后才能向其余的15个州提出申请。因此,耶和华见证人在1990年向柏林州申请成为公法法人。一般宗教团体在提出申请后一两年内即可顺利取得公法法人地位。但多年来,柏林州政府拒绝给予耶和华见证人公法法人地位,理由之一是耶和华见证人不会在国家选举中参与投票。然而,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因为德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必须参与投票。

后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2005年3月24日,柏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德国的耶和华见证人应该被认可为公法法人团体。一年多后,柏林州政府态度软化,最后同意根据公法赋予耶和华见证人应有的权利,结束了长达16年的法律诉讼。

接下来,耶和华见证人向德国其余的15个州提出申请。2009年,11个州承认耶和华见证人是公法法人团体。随后几年,另外3个州也批准了耶和华见证人的申请。2017年1月27日,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州授予耶和华见证人公法法人的地位,是德国16州中最后一个认可耶和华见证人为公法法人团体的州。耶和华见证人坚持不懈,终于在26年后,取得与德国主流宗教相同的法律地位,结束了漫长的法律诉讼。

取得公法法人地位的益处

现在,耶和华见证人在德国的分部办事处和2000多群会众都同属一个法人团体。以往,各群会众被视为个别的宗教团体。由于受到不同的州法限制,各群会众在提交年度报告或退税申请时都必须各自作业,在任命新的长老、购买不动产、更改会众名称和合并会众时也需要各自向政府申报。以前,会众长老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心力处理这些事务。但现在,他们能更专心地照顾会众成员。过去,由于不具有公法法人的地位,会众每次向政府申报时都必须缴交手续费。一位在会众服务多年的长老说:“现在,我们终于能够把捐款的每一分钱用来支持传道工作。”

德国境内有27万4000名耶和华见证人,许多人也参加他们的聚会,但是由于没有公法法人的地位,他们一直没有被视为主流的宗教团体。耶和华见证人德国办事处的律师阿尔明·皮克尔评论:“26年来,我们一直努力争取公法的认可。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新闻媒体发布了上百则关于我们的不实报道,企图诽谤和破坏我们的名誉,有时甚至每周都有不实的报道。现在,这类报道已大幅减少。”维尔纳·吕特克是一位受浸多年的耶和华见证人,他说:“许多对耶和华见证人的不实指控不攻自破,因为一个宗教团体必须在各个方面符合法律要求,才能成为公法法人团体。”另一名叫佩特拉的耶和华见证人说:“学校老师以往由于受到不实指控的影响,对耶和华见证人的学童怀有偏见,认为耶和华见证人是‘异端教派’,不是正统宗教。我们的宗教团体能够受到法律的认可,对耶和华见证人的学童来说非常重要。”

耶和华见证人十分感激德国政府认可他们的宗教活动,授予他们公法法人团体的地位。德国的耶和华见证人期盼这个法律地位能够改善他们的处境,也能为个别的信徒和整个宗教团体带来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