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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不應該有雄心壯志?

基督徒應不應該有雄心壯志?

聖經的觀點

基督徒應不應該有雄心壯志?

「名譽、財富、權力,究竟有什麼不妥?」這個問題出現在某宗教團體的一篇報告中,標題為「道德兩難」。文章提到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我要讓你成為大國,賜福給你,我必使你的名為大」。(創世記12:2

報告一方面聲稱,「人不該為求實現一己野心而損害他人利益」;一方面引述公元1世紀一位猶太拉比的語錄,「如果我不為自己謀求福利,誰還會為我奔忙呢?」從而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我們不去發揮自己的潛力,沒有人會幫我們這樣做。」對於渴望事奉上帝的人來說,出人頭地會不會是進退兩難呢?怎樣才能發揮我們的潛力?有雄心壯志是不對的嗎?聖經對此有什麼觀點?

亞伯拉罕有雄心壯志嗎?

聖經表明,亞伯拉罕是個信心出眾的人。(希伯來書11:8,17)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要讓他成為大國,並使他的名為大,這不是鼓勵他追求權勢,而是要藉著亞伯拉罕賜福給全人類,這個旨意遠比成就任何人的志向重要得多。(加拉太書3:14

亞伯拉罕撇下吾珥舒適、富裕的生活,一心追隨上帝。(創世記11:31)後來,為了尋求和睦,亞伯拉罕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力和地位,讓姪兒羅得選擇上好的地區居住。(創世記13:8,9)聖經從沒有描述亞伯拉罕是個有野心、熱衷權勢的人。相反,他的信心、服從和謙卑,使他成為上帝鍾愛的一個真朋友。(以賽亞書41:8

如何看待地位、名譽和權力

根據一本英語詞典的定義,野心是「對地位、名譽或權力的慾望」。古代的所羅門王就擁有地位、名譽和權力,並且家財萬貫。傳道書2:3-9)值得留意的是,起初他並沒有什麼野心。所羅門繼承王位時,上帝應許要滿足他的願望。所羅門很謙卑,求上帝賜他一顆服從的心,辨明善惡的能力,好管治上帝的選民。(列王紀上3:5-9)後來,所羅門數算自己的財富和權力,然後說:「一切盡都空虛,猶如捕風」。(傳道書2:11

所羅門有沒有論及發揮潛力呢?在某個意義上可以這麼說。審視過人生各項經驗之後,所羅門總結說:「要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人的義務全在乎這一點。」(傳道書12:13)人發揮潛力,不是靠獲取地位、財富、名譽或權力,而是藉著遵行上帝的旨意。

謙卑的人必受抬舉

當然,適度地愛惜自己並沒有什麼不對。聖經勸誡我們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希望過得舒適、快樂是很正常的。但是聖經也鼓勵我們要辛勤工作、謙卑自抑、為人謙遜。(箴言15:33;傳道書3:13;彌迦書6:8)人誠實可靠,辛勤工作,時常受人注意和尊重,更能找到穩定的工作。顯然,這比利用他人獲取私利,或與他人競爭高位要好得多。

耶穌勸勉聽眾,參加婚宴的時候不要為自己挑選首座。他勸誡聽眾要選擇末座,由主人決定是否重新分配座位。耶穌清楚表明其中的原則:「凡高舉自己的,就必降為卑;謙卑自抑的,就必受抬舉。」(路加福音14:7-11

真基督徒摒除野心

聖經指出,人之所以會野心勃勃、心裡高傲,皆與人的不完美有關。(雅各書4:5,6)使徒約翰曾經懷有野心。由於渴求地位,他和兄弟一起大膽地向耶穌提出請求,希望能在上帝的王國裡位居顯要。(馬可福音10:37)後來,約翰改變了他的態度。事實上,在約翰三書,他嚴詞譴責狄特腓,說他「愛居首位」。(約翰三書9,10)今天,基督徒牢記耶穌的教誨,謙卑自抑,同時也跟從年老的使徒約翰的榜樣,學會摒除野心。

可是,說實在的,就算一個人才華出眾、精明能幹、品行優良、工作勤勉,也不一定就能得到認可。有時他們會得到嘉許,有時卻不會。(箴言22:29;傳道書10:7)有時,有能力、才華的人被人忽視,能力不及他們的人反而得到權勢。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裡,有權有勢的人不一定都是最適合、最有資格的。

對於真基督徒來說,有雄心壯志不會造成道德兩難的情況。他們的良心受過聖經薰陶,摒除任何野心。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他們都盡力而為,為榮耀上帝而做,把結果交在他的手中。(哥林多前書10:31)基督徒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努力發揮他們的潛力。

[第12,13頁的圖片]

上帝曾鼓勵亞伯拉罕追求權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