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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王國傳道員提出訴訟

王國傳道員提出訴訟

本章概要

正如耶穌預言,基督徒喺傳道工作方面,會面對法律上嘅反對

1,2.(甲)為咗阻止傳道工作,宗教領袖採取乜嘢行動?(乙)使徒有乜嘢反應呢?(丙)點解使徒唔服從禁令?

 公元33年五旬節過後冇幾耐,撒但睇到當時耶路撒冷嘅基督徒會衆只係成立咗幾個星期,就趁機展開攻勢。撒但想趁會衆仲未强大起嚟,就將佢徹底毁滅。撒但操縱事態,好快就利用宗教領袖禁止基督徒傳講王國信息嘅工作。即使係噉,使徒仲係勇敢無懼繼續傳道,結果好多人都成為“主嘅信徒”。(使徒行傳4:18,33;5:14

使徒歡歡喜喜,“因為有榮幸配得為主嘅名受辱”

2 反對者好嬲,又發動攻擊,今次將所有使徒韞晒起嚟。但係,耶和華嘅天使喺夜晚打開監門,帶佢哋出去。天一光,使徒又喺外面傳道嘞!結果,使徒再次俾人拉咗,帶到去有權勢嘅人嗰度。呢啲人指控使徒違反禁令向人傳道。使徒勇敢同佢哋講:“我哋必須接受上帝嘅統治,服從上帝而唔係服從人。”嗰啲有權勢嘅人就好火滾,“想殺死啲使徒”。喺呢個緊要關頭,深受敬重嘅律法導師迦瑪列就話:“你哋一定要諗清楚點樣處置呢啲人。……唔好理呢啲人,由得佢哋算喇。”出乎意料嘅係,呢啲權貴竟然聽迦瑪列嘅話,放啲使徒走。忠心嘅使徒點樣做呢?佢哋勇敢無懼,“持續不懈噉教導人,宣揚基督嘅好消息,傳耶穌就係基督。”(使徒行傳5:17-21,27-42;箴言21:1,30

3,4.(甲)撒但一向用乜嘢方法攻擊上帝嘅子民?(乙)呢一章同下面兩章會討論啲乜嘢?

3 公元33年發生嘅呢件事,係基督徒會衆第一次因為受到有權勢嘅人反對而被告上法庭,但唔係最後一次。(使徒行傳4:5-8;16:20;17:6,7)今日,撒但繼續興風作浪,利用反對正確宗教嘅人,挑動政府禁止我哋嘅傳道工作。反對者以各種罪名指控我哋,例如誣告我哋係擾亂社會秩序嘅滋事分子,係煽動人反政府嘅叛亂分子,仲話我哋係從事非法販賣活動嘅商販。我哋嘅弟兄為咗要駁倒敵人嘅指控,曾經喺適當嘅時候向法庭提出訴訟。結果點樣呢?法庭喺幾十年前作出嘅裁決對你有乜嘢影響呢?等我哋嚟討論一啲案件,睇吓呢啲訴訟點樣有助於“為好消息辯護,通過法律途徑確立好消息嘅工作”。(腓立比書 1:7

4 呢一章主要講我哋點樣維護傳道嘅自由。下面兩章會回顧一啲訴訟案件,睇吓我哋點樣努力堅守唔屬於世界嘅立場,同埋按照王國嘅標準生活。

滋事分子?抑或係堅決擁護上帝王國嘅人?

5.(甲)上世紀30年代後期,點解王國宣揚者被捕?(乙)嗰啲帶頭嘅弟兄打算採取乜嘢行動?

5 上世紀30年代後期,美國各個地方政府都强迫耶和華見證人申請傳道許可證。我哋嘅弟兄冇噉樣做,因為佢哋知道政府有權吊銷呢啲許可證,而傳講王國好消息係嚟自耶穌嘅吩咐,政府冇權阻止。(馬可福音13:10)結果,幾百個王國宣揚者被捕。喺組織裏面帶頭嘅弟兄打算向法庭提出訴訟,等人睇出政府限制耶和華見證人嘅宗教自由係非法嘅。喺1938年發生嘅一件事引起咗一場訴訟,裁決影響深遠。當時發生乜嘢事呢?

6,7.坎特韋爾弟兄一家人有乜嘢遭遇?

6 1938年4月26日星期二嘅早上,60歲嘅紐頓·坎特韋爾同太太愛斯特,仲有佢哋嘅仔亨利、羅素同埋傑西,去康涅狄格州(康州)紐黑文市傳道。佢哋五個都係特别先驅。出發之前,佢哋已經有心理準備,當日未必返到嚟。點解呢?因為佢哋俾人拉過幾次,呢次可能都會。就算係噉,佢哋向人傳講王國信息嘅熱心一啲都冇減少。佢哋開住兩部車到咗紐黑文市。紐頓開住部車,部車放咗啲聖經書刊同手提式留聲機。22歲嘅亨利開住部播音車。果然不出佢哋所料,唔够幾個鐘,佢哋就俾警察截停咗。

7 第一個俾人拉嘅係18歲嘅羅素,跟住係紐頓同埋愛斯特。16歲嘅傑西離遠睇住爸爸媽媽同埋哥哥俾警察拉咗。由於亨利當時喺市内嘅另一個地方傳道,而家淨翻傑西一個人。佢攞住部留聲機,繼續傳道。有兩個天主教徒聽傑西播放盧述福弟兄題名為“仇敵”嘅演講。不過,佢哋越聽就越火滾,要打傑西。傑西好冷靜噉行開,之後冇幾耐有個警察截住佢,結果傑西都俾人韞咗起嚟。警察冇控告愛斯特,只係控告紐頓同佢兩個仔,不過,當日佢哋都獲准保釋。

8.點解法院判傑西有罪,話佢係滋事分子?

8 幾個月之後,即係1938年嘅9月,紐頓同家人喺紐黑文市出庭。紐頓、羅素同埋傑西被判無牌募捐。佢哋上訴到康州最高法院,但係傑西仲係被判擾亂治安罪,話佢係滋事分子,點解呢?因為嗰兩個天主教徒出庭作證,指控傑西播嘅演講錄音侮辱佢哋嘅宗教信仰,激嬲咗佢哋。為咗推翻呢個裁決,負責嘅弟兄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9,10.(甲)美國最高法院對坎特韋爾弟兄一家人作出乜嘢裁決?(乙)今日我哋點樣從呢個裁決得益?

9 法院喺1940年3月29日開庭審理呢單案。首席大法官查爾斯·休斯同另外八位陪審官聽咗耶和華見證人代表律師海登·科温頓弟兄嘅陳述。 a康州政府嘅代表律師提出反駁,極力證明耶和華見證人係滋事分子。一位法官問佢:“喺耶穌嘅日子,啲人係咪唔鍾意聽耶穌傳講嘅信息呀?”政府嘅代表律師回答話:“係啊,如果我冇記錯嘅話,聖經仲話耶穌因為傳道有咩下場添。”呢句話講得真係好有意思!佢無意中將耶和華見證人同耶穌連繫埋一齊,又將政府同以往定耶穌有罪嘅人相提並論。1940年5月20日,最高法院一致裁定耶和華見證人勝訴。

海登·科温頓(前排中間)、格倫·豪(左)同其他人勝訴之後離開法庭

10 法院嘅呢項裁決意義重大,點解呢?因為裁決擴大咗人民享有嘅宗教自由,可以有權自由噉從事宗教活動,而聯邦政府、州政府同市政府都唔可以再用法律去限制呢種自由。法庭仲判傑西嘅行為“冇對公衆治安構成威脅”。所以,裁決清楚表明,耶和華見證人絶對唔係擾亂社會秩序嘅滋事分子。打贏呢場官司對耶和華嘅子民嚟講影響真係好深遠!我哋從中得到乜嘢益處呢?一位做律師嘅見證人話:“今日,我哋可以自由噉從事宗教活動,唔使擔心受到唔公平嘅限制。由於有呢個權利,耶和華見證人先至可以喺所住嘅地區向人傳講帶嚟希望嘅信息。”

叛亂分子?抑或係真理嘅宣揚者?

《魁北克仇恨上帝、基督同自由,是全加拿大的恥辱》

11.(甲)加拿大嘅弟兄發起一場乜嘢運動?(乙)點解佢哋噉做?

11 上世紀40年代,加拿大嘅耶和華見證人遭受激烈嘅反對。為咗俾大家知道政府侵犯咗耶和華見證人嘅崇拜自由,加拿大嘅弟兄喺1946年發起一場為期16日嘅運動,分發《魁北克仇恨上帝、基督同自由,是全加拿大的恥辱》呢份傳單。呢份四頁嘅傳單詳細披露我哋嘅弟兄喺魁北克省受到嘅惡劣對待,包括宗教領袖煽動嘅騷亂,警察嘅野蠻行為同暴民嘅襲擊。傳單指出:“耶和華見證人不斷俾人非法拘捕。”傳單仲指出:“喺蒙特利爾,控告耶和華見證人嘅案件大約有800宗。”

12.(甲)反對者對分發傳單運動有乜嘢反應?(乙)當局用乜嘢罪名指控我哋嘅弟兄姊妹?(另見腳注)

12 魁北克省總理杜普萊西斯同羅馬天主教樞機主教維爾納夫聯手反擊,向耶和華見證人宣戰,聲明“絶對唔會手下留情”。之後,控告耶和華見證人嘅案件好快就由800宗增加到1600宗。一個先驅姊妹話:“警察拉咗我哋好多次,多到數都數唔晒。”耶和華見證人喺分發傳單嗰時被捕,罪名係利用刊物煽動人反對政府。 b

13.(甲)邊個最先被控煽動叛亂罪?(乙)法院作出乜嘢裁決?

13 1947年,艾每·鮑徹弟兄同佢兩個女,18歲嘅吉塞勒同11歲嘅露西爾,係最先俾人以煽動叛亂罪告上法庭嘅人。佢哋喺魁北克市南部山區自己嘅農田附近分發《魁北克仇恨》傳單。真係好難想像鮑徹弟兄係滋事分子,佢性格温和又謙卑,一向安守本分,喺自己嘅農田做嘢,間唔中會坐馬車去鎮嗰度。雖然係噉,佢哋一家人受到虐待,就好似傳單所講嘅一樣。審理案件嘅法官好憎耶和華見證人,就算證據表明鮑徹弟兄同家人係無辜嘅,佢都係當睇唔到。法官接納控方嘅指控,認為傳單挑起敵對情緒,於是判鮑徹弟兄一家人罪名成立。法官噉做就等於話:講出真相係一種罪!鮑徹弟兄同吉塞勒被判煽動人反對政府罪,甚至年紀細細嘅露西爾亦都坐咗兩日監。後來弟兄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受理咗。

14.魁北克省嘅弟兄姊妹持續受到迫害,佢哋點樣做?

14 即使魁北克省嘅弟兄姊妹持續受到猛烈嘅攻擊,佢哋仍然勇敢無懼傳講王國嘅信息,而且仲好有成效。1946年嘅分發傳單運動之後嘅四年期間,魁北克省嘅耶和華見證人由300人增加到1000人! c

15,16.(甲)加拿大最高法院對鮑徹弟兄一案作出乜嘢裁決?(乙)呢場勝訴對弟兄姊妹同埋其他人有乜嘢影響?

15 1950年6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嘅9位法官都出席咗艾每·鮑徹弟兄一案嘅聽證會。6個月之後,即係1950年12月18日,法院裁定我哋勝訴。點解呢?耶和華見證人嘅代表律師格倫·豪弟兄解釋,法院同意我哋提出嘅理據,就係“煽動叛亂”一定要涉及到慫恿其他人使用暴力或者反叛政府。但係傳單嘅内容“根本冇呢類煽動性嘅成分,所以只係言論自由嘅表現,係合法嘅”。豪弟兄仲話:“我親眼睇到耶和華點樣促成呢場勝利。” d

16 呢項裁決其實係上帝王國嘅一場輝煌勝利。當時,仲有122宗案件等緊審理,都係指控魁北克省嘅耶和華見證人煽動反對政府嘅,但係最高法院嘅裁決成為先例,將呢啲指控全部推翻。根據呢項裁決,加拿大同其他英聯邦國家嘅公民有自由向政府表達任何意見。魁北克省嘅政教勢力聯手發動攻擊,試圖限制耶和華見證人嘅宗教自由,最終係失敗嘅! e

非法商販?抑或係上帝王國嘅熱心傳道員?

17.有啲政府試圖用乜嘢手段限制我哋嘅傳道工作?

17 早期嘅基督徒冇“販賣上帝嘅話語”,今日耶和華嘅僕人亦都唔會噉樣做。(請讀哥林多後書2:17但係,有啲政府想通過商業法嚟限制我哋嘅傳道活動。法庭曾經審理過一啲案件,判決表明究竟耶和華見證人係推銷商品,抑或係推廣真理。請睇吓其中兩單案件。

18,19.丹麥政府點樣試圖限制傳道工作?

18 丹麥 1932年10月1日,一條禁止無牌售賣印刷品嘅法令開始實施。弟兄冇申請任何許可證。第二日,五個傳道員喺首都哥本哈根以西30公里以外嘅羅斯基勒鎮,做咗一日傳道之後,其中一個傳道員奧古斯特·萊曼唔見咗。原來佢俾警察拉咗,話佢無牌售賣商品。

19 1932年12月19日,奧古斯特·萊曼出庭。佢承認自己上門推廣聖經書刊,但係否認售賣商品。法庭接受佢嘅解釋,指出:“被告有經濟能力。佢冇從呢項活動取得任何經濟利益,亦冇噉嘅打算,反而要承受經濟損失。”法庭支持耶和華見證人,裁定奧古斯特嘅活動“唔屬於商業活動”。反對上帝子民嘅人係都唔肯罷休,誓要喺全國壓制我哋嘅傳道工作。(詩篇94:20)檢察官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我哋嘅弟兄點樣做呢?

20.(甲)丹麥最高法院作出乜嘢裁決?(乙)弟兄姊妹有乜嘢反應?

20 最高法院開庭之前嘅嗰個星期,丹麥全國嘅耶和華見證人都增加咗傳道活動。1933年10月3日星期二,最高法院作出裁決,維持原判,裁定奧古斯特冇違反法律。呢個意味住,耶和華見證人可以繼續自由傳道。弟兄姊妹非常感激耶和華幫佢哋打贏呢場官司,所以更加努力傳講好消息。由嗰陣時開始,丹麥嘅弟兄姊妹一直享有傳道嘅自由,再冇受到政府干擾。

上世紀30年代喺丹麥勇敢嘅耶和華見證人

21,22.美國最高法院就默多克弟兄嘅案件作出乜嘢裁決?

21 美國 1940年2月25日星期日,一位先驅羅伯特·默多克同另外七個耶和華見證人,喺賓夕法尼亞州匹兹堡附近嘅珍妮特市傳道嘅時候被捕。由於佢哋冇申請推廣書刊嘅許可證,所以被判有罪。弟兄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受理咗。

22 1943年5月3日,最高法院裁定耶和華見證人勝訴。法院反對當局要求人申請許可證嘅規定,因為呢個規定等於話,人“要俾錢先至可以享有聯邦憲法賦予嘅權利”。最高法院認為,珍妮特市呢條法令“限制咗出版自由同宗教自由”,所以裁定法令無效。法官威廉·道格拉斯代表大多數法官發言,指出耶和華見證人嘅活動“唔單止係傳道,亦都唔單止係分發宗教刊物,而係兩者嘅結合”。呢位法官仲話:“呢種宗教活動,同嗰啲去教堂做禮拜,同埋喺講壇上講道嘅活動,同樣值得尊重”。

23.1943年喺法律上取得嘅勝利,點解對我哋咁重要?

23 呢項裁決係上帝嘅子民取得嘅一次重大勝利,證明我哋真正嘅身份係基督徒傳道員,而唔係商販。喺1943年歷史性嘅呢一日,耶和華見證人喺最高法院嘅13件案件中就有12場勝訴,包括默多克案。之後,反對者一再試圖阻止我哋喺公衆場所同逐家逐户傳講王國嘅信息,呢啲案例有力噉維護我哋嘅權利。

“我哋必須接受上帝嘅統治,服從上帝而唔係服從人”

24.如果政府禁止傳道工作,我哋會點樣做?

24 如果政府保障我哋喺法律上嘅權利,令我哋可以自由噉傳講王國嘅信息,我哋當然會好感激。就算政府禁止傳道工作,我哋都唔會停落嚟,而係會調整一下,用任何可行嘅方法繼續傳道。正如使徒話:“我哋必須接受上帝嘅統治,服從上帝而唔係服從人。”(使徒行傳5:29;馬太福音28:19,20)同時,我哋亦都會向法院上訴,希望政府撤銷禁令。請睇吓兩個例子。

25,26.(甲)尼加拉瓜最高法院受理咗一單同耶和華見證人有關嘅案件,請講吓事情嘅來龍去脈。(乙)結果點樣?

25 尼加拉瓜 1952年11月19日,擔任分部僕人嘅特派傳道員多諾萬·明斯特曼,俾人傳召到位於首都馬那瓜嘅移民局,同局長阿諾爾多·加西亞見面。移民局局長對多諾萬講,尼加拉瓜嘅所有耶和華見證人都“唔可以再傳教同宣傳宗教活動”。多諾萬問佢點解,佢話耶和華見證人冇向政府申請傳道許可證,仲有人指控佢哋係共産主義者。噉係邊個指控耶和華見證人呢?就係羅馬天主教嘅教士。

尼加拉瓜嘅弟兄姊妹,當時傳道工作俾政府禁止

26 多諾萬即刻請求宗教部門同總統安納斯塔西奧·索摩查·加西亞撤銷禁令,不過完全冇用。所以,啲弟兄作出調整,暫時關閉王國聚會所,以小組嘅形式聚會,停止做街頭見證,但係佢哋仍然繼續向人傳講王國嘅信息。同時,佢哋向尼加拉瓜最高法院申訴,請求法院判禁令無效。報紙廣泛報道政府實施嘅禁令同埋耶和華見證人提出申訴嘅新聞。最高法院受理咗呢單案。結果點呢?1953年6月19日,最高法院嘅法官一致裁定耶和華見證人勝訴。法院認為,禁令侵犯咗憲法賦予嘅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同信仰自由。法院亦都要求尼加拉瓜政府恢復翻對待耶和華見證人原來嘅方式。

27.(甲)點解尼加拉瓜人對法院嘅裁決非常驚訝?(乙)弟兄點睇呢場勝利呢?

27 法院判耶和華見證人勝訴,令好多尼加拉瓜人非常驚訝。喺呢件案件之前,法院會避免同教士發生衝突,因為教士嘅勢力實在太大。另外,政府官員有權有勢,法院判案嗰時,好少會違背官員嘅意願。我哋嘅弟兄深信,可以取得勝利,全靠天上嘅君王保護佢哋,同埋因為佢哋冇停止過傳道。(使徒行傳1:8

28,29.上世紀80年代中期,扎伊爾嘅耶和華見證人面對乜嘢轉變?

28 扎伊爾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扎伊爾(而家叫做剛果民主共和國)大約有3萬5000個耶和華見證人。當時,由於王國工作不斷擴展,分部為咗應付需求,正喺度加建新設施。1985年12月,首都金沙薩舉行咗一個國際大會,有3萬2000個代表從世界各地嚟到,坐滿晒成個會場。點都估唔到,一場轉變好快就會發生喺耶和華嘅僕人身上嘞。究竟係乜嘢事呢?

29 馬塞爾·菲圖弟兄嚟自加拿大魁北克省,曾經喺杜普萊西斯政權下受過迫害。後來,佢被派到扎伊爾做特派傳道員。佢講翻當時嘅情況,話:“1986年3月12日,負責嘅弟兄收到一封信,信上聲明扎伊爾嘅耶和華見證人係非法團體。”禁令由總統蒙博托簽發。

30.(甲)分部委員會要作出乜嘢重要決定?(乙)佢哋決定點樣做?

30 第二日,國家電台宣布:“我哋以後喺扎伊爾唔會再聽到耶和華見證人呢個名嘞。”迫害浪潮隨即湧嚟。王國聚會所俾人破壞,而弟兄姊妹就俾人搶劫、拘捕、監禁、拷打,連耶和華見證人啲細路都要坐監。1988年10月12日,政府充公咗組織嘅財物,民兵團霸佔咗分部嘅物業。負責嘅弟兄向總統蒙博托申訴,不過得唔到回應。呢個時候,分部委員會要作出一個重要嘅決定:“我哋應該向最高法院上訴,定係再等吓先呢?”當時擔任分部委員會協調人嘅特派傳道員蒂莫西·霍姆斯回憶話:“我哋向耶和華尋求智慧同指引。”分部委員會向上帝禱告同埋仔細衡量利弊之後,認為仲未係時候採取法律行動。佢哋集中精力照顧弟兄姊妹,同埋諗吓有啲乜嘢方法,可以使傳道工作繼續落去。

“訴訟期間,我哋親眼睇到耶和華點樣扭轉事態”

31,32.(甲)扎伊爾最高法院作出乜嘢意想唔到嘅裁決?(乙)呢個裁決對我哋嘅弟兄有乜嘢影響?

31 過咗幾年之後,耶和華見證人面對嘅壓力少咗好多,社會亦都越來越重視人權。分部委員會認為,係時候向扎伊爾最高法院上訴嘞。諗唔到法院肯受理。喺1993年1月8日,總統下達禁令將近7年之後,法院裁定政府對耶和華見證人採取嘅行動係唔合法嘅,禁令無效。試諗吓,啲法官竟然冒生命危險,將國家總統嘅決定推翻!霍姆斯弟兄話:“訴訟期間,我哋親眼睇到耶和華點樣扭轉事態。”(但以理書2:21)呢場勝利强化咗弟兄姊妹嘅信心。佢哋睇出君王耶穌一直指引佢嘅子民,喺適當嘅時候採取適當嘅行動。

剛果民主共和國嘅耶和華見證人可以自由噉崇拜耶和華,非常開心

32 禁令廢除之後,分部辦事處獲得批准,可以俾特派傳道員入境,亦可以興建新嘅分部設施,同埋將聖經書刊運入嚟。 f世界各地事奉上帝嘅人都好開心,因為睇出耶和華喺屬靈方面的確保護緊佢嘅子民。(以賽亞書52:10

“有耶和華幫助我”

33.我哋可以從呢一章提到嘅訴訟睇出乜嘢?

33 我哋可以從以上訴訟睇出,耶穌確實兑現咗承諾,佢講過:“我一定賜口才同智慧俾你哋,使所有反對你哋嘅人加埋一齊都擋唔住,駁唔倒。”(請讀路加福音21:12-15)事實表明,耶和華有時會通過好似迦瑪列噉樣嘅人嚟保護佢嘅現代子民,有時會推動一啲勇敢嘅法官同律師維護公義。耶和華的確令敵人嘅武器失去作用。(請讀以賽亞書54:17任何反對都阻止唔到上帝要成就嘅事。

34.我哋喺法律上取得嘅勝利點解咁值得留意?呢啲勝訴證明咗乜嘢?(另見附欄“ 喺高等法院取得嘅重大勝利促進傳講王國嘅工作”)

34 點解話我哋嘅連場勝訴係咁特别嘅呢?試諗吓,耶和華見證人唔係啲有權有勢嘅人,佢哋唔參與政治選舉,唔支持政治運動,亦都唔會同政治人物搞關係。而且,喺高等法院出庭嘅耶和華見證人當中,喺好多人眼中佢哋係啲“冇學問嘅普通人”。(使徒行傳4:13)從人嘅角度嚟睇,法院同勢力强大嘅宗教以及政治領袖作對,判我哋勝訴,一啲好處都冇。但係,法院偏偏一次又一次噉企喺我哋呢邊。我哋贏咗咁多場勝利,證明我哋係“蒙上帝鑑察,靠住基督”得勝嘅。(哥林多後書2:17)我哋同使徒保羅深有同感,可以勇氣十足噉講:“有耶和華幫助我,我唔會驚。”(希伯來書13:6

a 坎特韋爾訴康州案,係海登·科温頓弟兄喺美國最高法院為見證人打嘅43場官司中嘅第一場。海登弟兄喺1978年去世。佢嘅太太多蘿茜姊妹喺2015年去世,享年92歲,一生忠心事奉上帝。

b 呢項指控係根據1606年頒布嘅一條法令。基於呢條法令,陪審團只要認為被告講嘅話挑起敵對情緒,就算佢講嘅係真相,亦都可以判佢有罪。

c 1950年,魁北克有164個全時傳道員,包括63個基列學校畢業生。呢啲畢業生雖然知道喺魁北克服務會面對猛烈嘅反對,仲係甘願接受委派。

d 格倫·豪弟兄係個勇敢嘅律師。從1943年到2003年,佢好有技巧噉幫加拿大同其他國家嘅耶和華見證人打過幾百場官司。

e 關於呢件案,詳見《警醒!》2000年4月22日刊18-24頁《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上帝》。

f 民兵團將分部物業裏面嘅嘢攞走晒。後來,新嘅分部起喺另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