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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耶穌有罪的大祭司

判耶穌有罪的大祭司

判耶穌有罪的大祭司

1990年11月,在耶路撒冷舊城區以南約1公里,修建公園和道路的工人使用拖拉機時,無意中弄塌了一個古代墓穴的頂部,因而發現了一個引人入勝的古跡。這個墓穴附近一帶從公元前1世紀到公元1世紀一直用來埋葬死人,漸漸變成了一大塊墓地。考古學家在墓穴裡發現了一些饒有趣味的東西。

墓穴裡有12個骸骨盒。一般來說,屍體葬在墓穴裡大約一年後就腐化了,骸骨就放在這些盒子裡。其中一個骸骨盒上有精緻的雕刻,旁邊用希伯來語刻著以下名字:該亞法的兒子約瑟。至今出土的精美骸骨盒中,這是比較突出的一個。

證據顯示,這個盒可能存放過一個大祭司的骸骨。這個大祭司曾經主持有史以來最重要的審訊,受審的人就是耶穌基督。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指出,這位大祭司就是「稱為該亞法的約瑟」。聖經叫他做「該亞法」。我們為什麼要認識這個人?這個人為什麼要判耶穌有罪?

家族背景

該亞法娶了另一個大祭司亞那的女兒為妻。(約翰福音18:13)這樁婚事很可能是他們的父母一早安排好的;定親之前,雙方家長已仔細地查看兩家的族譜,以確保兩家的祖祖輩輩都是祭司,彼此門當戶對。顯然,兩個家庭都是名門望族,在耶路撒冷擁有大量土地,財產豐厚。亞那一定認為該亞法是可靠的政治盟友,才選他做女婿。亞那和該亞法看來都是屬於勢力強大的撒都該派。(使徒行傳5:17

該亞法出身於顯赫的祭司家族,一定很熟悉《希伯來語經卷》,能夠講解經文的意義。大概二十歲左右,他就開始在聖殿服務,至於什麼時候成為大祭司,就無可稽考了。

大祭司與祭司長

大祭司職分原先是世襲的,是終身的。可是,到了公元前2世紀,大祭司的職分被哈斯蒙家族篡奪了。 *希律大帝統治猶地亞的時候,喜歡委任誰做大祭司就委任誰,不喜歡誰就罷免誰,由此表明實權在他掌握之中。後來,羅馬的總督也操有這樣的大權。

事情的發展導致另一群人的出現。聖經說這群人叫做「祭司長」。(馬太福音26:3,4)除了該亞法之外,祭司長也包括以前做過大祭司的人,例如亞那等。雖然亞那已被免職,但仍舊保留大祭司的頭銜。祭司長還包括現任大祭司和以前做過大祭司的人的至親。

羅馬政府下放權力,讓猶太權貴(包括祭司長)處理猶地亞行省日常的行政事務。這樣,羅馬政府不但可以繼續控制這個行省,向猶太人徵稅,又不用派遣大量士兵進駐。羅馬政府期望猶太領袖能維持行省的秩序,避免損害國家的利益。可是,這些領袖卻對羅馬的統治諸多不滿,因此羅馬的總督對他們沒什麼好感。儘管這樣,羅馬政府仍然認為,跟猶太人合作對雙方都有好處,既能穩定人心,又能鞏固國家的權力。

在該亞法的日子,大祭司不僅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也是他們的政治領袖。公元6年或7年,亞那被敘利亞的羅馬總督居里紐委任為大祭司。從拉比的傳統可以看出,猶太權貴任人惟親,貪婪無度,壓迫人民,動不動就訴諸暴力。一個作家認為,亞那做大祭司以後,一定會提拔他的女婿,「讓他在很短的時間內連升幾級,因為該亞法的地位越高,對亞那的好處就越大」。

在公元15年前後,亞那被猶地亞總督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罷免了。隨後短短幾年間,先後有三個人做過大祭司,其中一個是亞那的兒子。在公元18年前後,該亞法成為大祭司。公元26年,本丟·彼拉多被任命為猶地亞的總督,他在任的十年間,該亞法繼續擔任大祭司。從耶穌開始在地上執行神聖職務到基督徒傳道的早期,該亞法一直是大祭司。他敵視基督徒,又阻止他們奉基督的名傳道。

怕耶穌又怕羅馬政府

該亞法視耶穌為煽惑群眾的危險人物。猶太的宗教領袖對安息日的律法有自己的一套解釋,耶穌竟然對他們的解釋提出質疑。不但這樣,耶穌還把聖殿裡買賣東西的人和兌錢商全都趕出去,指責他們使聖殿淪為「強盜的巢穴」。(路加福音19:45,46)有些歷史家認為,聖殿裡的市場是屬於亞那家族的,這也許是該亞法想讓耶穌閉嘴的另一個原因。後來,祭司長打發差役去抓耶穌,差役卻空手而回,因為他們聽了耶穌的話,大為驚嘆,實在不忍心下手。(約翰福音2:13-17;5:1-16;7:14-49

請注意,猶太的宗教領袖對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一事有什麼反應。約翰福音記載:「祭司長和法利賽派召開公議會,說:『這個人行了很多神跡,我們怎麼辦好呢?要是由著他這樣,人人都會信從他,羅馬人就會來奪取我們的聖地,除滅我們的民族了。』」(約翰福音11:47,48)公議會認為,耶穌不但威脅宗教領袖的權力,也擾亂公眾秩序;萬一出了亂子,彼拉多就會向他們問罪。要是羅馬政府認為,猶太民眾的活動有煽動叛亂之嫌,就一定會干預他們的事務。因此,不管要付出什麼代價,公議會都要阻止這種情況出現。

雖然耶穌所行的神跡是確鑿無疑的,但該亞法還是不肯相信。他只顧維護自己的名聲,鞏固自己的勢力。他怎麼能承認耶穌使拉撒路復活呢?該亞法是撒都該派的人,根本就不信有復活這回事!(使徒行傳23:8

該亞法對其他領袖所說的話,充分顯示他居心險惡。他說:「你們什麼都不懂,也不想想,一個人替眾人死,免得全族滅亡,對你們有好處。」聖經接著記載:「他這樣說,其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因為他是當年的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必為這個民族死,而且不單為這個民族死,還要把上帝四散的兒女聚集起來,合而為一。於是從那一天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翰福音11:49-53

該亞法並不明白自己的話的真正含意。他能夠說預言,是因為他是大祭司。 *他預言耶穌會替猶太人死,但事實上,耶穌的死不單造福猶太人,還造福其他人。耶穌犧牲生命,獻出贖價,使所有人都能擺脫罪和死的奴役。

合謀殺害耶穌

猶太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在該亞法的家裡,商議怎樣捉拿耶穌,把他殺死。該亞法很可能跟祭司長一起決定,付多少錢給加略人猶大作為出賣耶穌的報酬。(馬太福音26:3,4,14,15)為了根除後患,邪惡的該亞法認為只殺死耶穌一個還不夠,聖經說:「祭司長彼此商議要把拉撒路也殺了,因為有很多猶太人為了他的緣故,就到那裡去,信從了耶穌。」(約翰福音12:10,11

拘捕耶穌的人當中,有一個是該亞法的奴隸馬勒古。他們先把耶穌押去見亞那,亞那審問耶穌後,再把他押到該亞法那裡。該亞法早已召集了猶太的長老,準備在夜間進行非法的審訊。(馬太福音26:57;約翰福音18:10,13,19-24

雖然假見證人的證詞互相矛盾,不能指證耶穌,但該亞法仍不肯罷手。該亞法很清楚他的同謀對自稱是彌賽亞的人有什麼看法,於是要求耶穌表明自己是不是彌賽亞。耶穌對指控他的人說,他們必「看見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邊,在天雲上來臨」。該亞法聽後,裝作虔誠,撕裂外衣說:「他說了褻瀆的話!我們還要見證人嗎?」公議會一致認為耶穌是該死的。(馬太福音26:64-66

處死罪犯必須得到羅馬政府的同意。身為羅馬政府和猶太人的中間人,該亞法很可能親自把案情告知彼拉多,請他處置耶穌。彼拉多要釋放耶穌的時候,看來該亞法也跟祭司長一起呼喊說:「把他掛在柱上!把他掛在柱上!」(約翰福音19:4-6)該亞法很可能煽動群眾,寧可要彼拉多釋放一個殺人犯,也不要他釋放耶穌。該亞法也可能厚顏無恥地跟祭司長一起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15;馬可福音15:7-11

該亞法無視證據,不肯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他極力阻止彼得和約翰奉耶穌的名傳道,又迫害司提反,甚至授權掃羅到大馬士革搜捕基督徒。(馬太福音28:11-13;使徒行傳4:1-17;6:8-7:60;9:1,2)不過,在公元36年前後,該亞法卻被敘利亞行省的羅馬總督維特利烏斯罷免了。

猶太的文獻對該亞法的家族評價不高。比如,《巴比倫塔木德》怨嘆說:「因為哈寧(亞那)家,我有禍了;因為他們散布流言,我有禍了!」執筆者如此大吐苦水,是因為亞那家「密謀如何壓迫民眾」。

引以為戒

一位學者說,擔任大祭司的人都是「強硬果斷、精明能幹的,而且往往狂妄自大」。該亞法妄自尊大,所以不肯承認耶穌是彌賽亞。今天,即使人們拒絕聖經的信息,我們也不該感到灰心。有些人對聖經沒什麼興趣,不肯改變自己的信仰。有些人可能覺得,傳道工作有失他們的身份,有損他們的尊嚴。也有些人認為,做基督徒要為人誠實不貪心,這個標準太高了。

身為大祭司,該亞法本可以幫助猶太同胞接受耶穌為彌賽亞,但由於貪圖權力,他不惜陷害耶穌,判耶穌有罪。該亞法可能一直到死都仇視基督徒。他一生的行徑表明,人死後不光是剩下一堆骨頭而已。我們的行為會對自己的名聲產生永久的影響,要麼在上帝的面前建立美名,要麼就留下惡名。

[腳注]

^ 9段 關於哈斯蒙家族的歷史,請看《守望台》2001年6月15日刊27-30頁

^ 19段 耶和華也曾讓邪惡的巴蘭說出一些跟以色列人有關的真確預言。(民數記23:1-24:24

[第10頁的圖片]

該亞法的兒子約瑟

[第10頁的圖片]

最近發現的骸骨盒

[第10頁的圖片鳴謝]

骸骨盒、銘文、背景為墓穴:Courtesy of Israel Antiquities Auth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