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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公元33年,在耶路撒冷猶太法庭的莊嚴大廳裡,公議會正準備審訊耶穌的十二使徒。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斷傳講耶穌。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已經第二次被帶上公議會,其他使徒則第一次受審。

大祭司向十二使徒重申法庭先前所下的命令。雖然當時法庭禁止彼得和約翰傳講耶穌,但他們卻回應:「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眼中正義不正義,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耶穌的門徒祈求上帝賜他們膽量,然後繼續傳講王國好消息。(使徒行傳4:18-31

大祭司看出上次對使徒的恐嚇根本沒用,這次他就語氣嚴厲地說:「我們明明吩咐過你們,不可再奉這個人的名教人,可是你們反而把你們的道理傳遍耶路撒冷,硬要我們承擔殺這個人的血債。」(使徒行傳5:28

使徒堅定不移

彼得和眾使徒勇敢地回答說:「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使徒行傳5:29)不錯,當人的命令跟上帝的律法相抵觸時,我們必須服從耶和華而不是區區凡人。 *

使徒堅決效忠上帝,他們有力的答覆本該令公議會成員心悅誠服,無可反駁。假如這些猶太領袖被問到人是否應該服從上帝,他們理應一致地說:「應該服從上帝。」說到底,他們不是相信上帝是宇宙至高的主宰嗎?

彼得代表全體使徒鄭重聲明:在傳道工作上他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彼得的話表示,控告使徒違抗命令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公議會成員深知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是完全正確的;在他們本族的歷史上不乏這樣的事例。埃及有兩個接生婦敬畏上帝而不是法老,她們保全了希伯來婦人所生的男嬰。(出埃及記1:15-17)另外,即使情勢危急,希西家仍然服從耶和華,而沒有向亞述王西拿基立投降。(列王紀下19:14-37)公議會的成員顯然都熟知這些載於《希伯來語經卷》的事例,強調耶和華期望他的子民服從他。(撒母耳記上15:22,23

服從帶來美好的成果

公議會裡至少有一個成員被以下的話打動:「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這個成員就是迦瑪列,公議會裡一位備受敬重的審判官。他在一個秘密會議裡說服法庭成員聽取他的忠告。他舉出一些例子,說明干預使徒的工作是不明智的,他最後則勸告說:「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好了。……只怕你們其實攻擊上帝了。」(使徒行傳5:34-39

迦瑪列一番話合情合理,令人折服,促使最高法庭釋放了使徒。雖然使徒們被拷打了一頓,可是他們並沒有因此被嚇倒。相反,正如聖經記載:「他們天天在聖殿裡,又挨家逐戶,持續不懈地教導人,宣揚基督的好消息,傳耶穌就是基督。」(使徒行傳5:42

使徒服從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得到多大的福分!今天,真基督徒也懷著同樣的態度。耶和華見證人繼續尊崇耶和華為至高的主宰;如果人的命令抵觸上帝的律法,他們的抉擇跟使徒一樣:「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

[腳注]

^ 7段 請看《2006年耶和華見證人月曆》9月/10月的圖片和說明。

[第9頁的附欄或圖片]

想一想

聖經執筆者路加怎樣得知迦瑪列在公議會一個秘密會議所說的話呢?可能是上帝啟示他;可能是迦瑪列以前的門生保羅告訴他;也可能是最高法庭裡一個同情使徒的成員向他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