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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基督教精神一致嗎?

戰爭與基督教精神一致嗎?

戰爭與基督教精神一致嗎?

「戰爭是罪行或罪惡嗎?戰爭究竟違反了什麼道德標準?老實說,我們都不知道。」——奧利佛·奧多諾萬,基督教倫理學教授

加拿大戰爭博物館展出一幅題名為「捐軀者」的畫作,靈感取自第一次世界大戰,畫中描繪被殺的士兵、疲憊的生還者和士兵在家鄉的親人,上方還畫了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有些人看到畫家竟然把「和平的領袖」耶穌畫在這幅描繪戰爭的畫作中,就很震驚。(以賽亞書9:6)另一些人則很感激為國捐軀的同胞,認為上帝和他的兒子希望基督徒上陣殺敵,捍衛祖國的安全和自由。

很久以前,宗教領袖已經公開支持戰爭。公元417年,神學家奧古斯丁說:「別以為所有當兵和在戰場上使用武器的人,都得不到上帝的悅納。……有些人通過禱告,為你們跟看不見的仇敵對抗;而你們就走上戰場,為他們跟看得見的敵人搏鬥。」13世紀的托馬斯·阿奎那說:「只要是為了保護祖國和貧苦大眾而跟奸險的敵人對抗,戰爭就是合法和正義的。」

對於上述觀點,你有什麼看法呢?人要是為了一個看似崇高的理由發動戰爭,例如捍衛祖國的自由和解救受壓迫的人,戰爭就會得到上帝的支持嗎?基督徒可以根據什麼標準來辨明上帝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呢?

耶穌基督的榜樣

現代的戰爭非常複雜,我們真的能夠知道上帝對戰爭的看法嗎?使徒保羅明白這樣做並不容易,他說:「『誰知道耶和華的想法,好指教他呢?』可是我們確實有基督的思想。」(哥林多前書2:16)為了幫助我們,耶和華差遣耶穌到地上來為我們樹立榜樣。耶穌的所言所行都反映耶和華的想法和行事方式。那麼,關於戰爭,耶穌說過什麼話?他對戰爭有什麼立場呢?

看來,沒有什麼比耶穌基督的生命和安危,更值得人為之而作戰。耶穌的一個使徒就是這麼想。耶穌被出賣那天,一群帶著兵器的人在半夜前來逮捕他,當時使徒彼得「伸手拔劍,向大祭司的奴隸砍去,削掉了他一隻耳朵」。彼得應該拿起武器保衛耶穌嗎?耶穌對彼得說:「把劍收回原處!凡拿劍的,都會死在劍下。」(馬太福音26:47-52

耶穌有這樣的反應一點也不奇怪。在此之前兩年,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要愛你的朋友,恨你的仇敵。』我倒告訴你們,總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這樣,你們就能做你們天父的兒子了;因為他叫日頭出來照善人,也照惡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3-45)試想想,基督徒怎能一方面愛仇敵,為仇敵禱告,另一方面又跟他們作戰呢?

歷史顯示,有不少人敵視基督徒。例如,羅馬人處決耶穌之後不久,人只要自稱是基督徒就足以構成死罪。耶穌知道門徒可能會想仿效某些猶太人,武裝起來反抗羅馬的壓迫。可是,耶穌說他的門徒應該「不屬於世界」,正如他不屬於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6)因此,基督徒自覺自願保持政治中立,即使他們或他們的國家受到威脅或不公的對待,他們都不認為自己應該使用武力或參與軍事行動。

擁護上帝的王國

真基督徒沒有辜負耶穌的期望,他們在政治上嚴守中立。請看看在古代小亞細亞的以哥念發生的一件事。聖經說:「外邦人、猶太人和他們的官長,企圖動武凌辱[保羅和巴拿巴],要拿石頭打死他們。他們知道了,就逃往利考尼亞,到路司得、特庇和附近一帶的城去,在那裡繼續宣揚好消息。」(使徒行傳14:5-7)在這個例子中,基督徒遇到猛烈的反對,但他們沒有武裝起來反抗或報復,反而「繼續宣揚好消息」。是什麼好消息呢?

基督徒宣揚的就是耶穌傳講的信息。耶穌說:「我也要到別城去宣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路加福音4:43)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所擁護的是上帝 的王國,他從沒有使用軍事力量來保衛這個王國。他說:「我的王國不屬於這個世界。要是我的王國屬於這個世界,我的臣下就要戰鬥,叫我不致被交給猶太人。可是,我的王國實在不是源於這個世界的。」(約翰福音18:36

真基督徒彼此相愛

即使在戰爭期間,真基督徒也會在政治上嚴守中立,這是正確宗教的一個特色。耶穌說:「你們要是彼此相愛,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今天,許多人都看出,有一群人真的彼此相愛,他們即使被人嘲笑、監禁或處決,也絕不肯拿起武器。

歐洲一些地區被納粹黨佔領期間,估計有一萬個耶和華見證人由於謹守基督徒的立場,保持政治中立,所以遭受監禁,其中約莫3000人被關進集中營。在同一時期,美國有超過4300個耶和華見證人因拒絕參軍而被囚。不論是在德國還是在美國,見證人都拒絕拿起武器攻擊他們的弟兄或其他人。如果見證人拿起武器作戰,他們又怎能說自己彼此相愛和愛其他人呢?

許多人認為國家受到攻擊時,採取軍事行動自衛是必要的。但請想想,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飽受殘酷的迫害,他們雖然沒有奮起反擊,但他們沒有被殲滅,勢力強大的羅馬帝國也無法鏟除基督教。今天,真基督教仍然欣欣向榮,而真基督徒也繼續嚴守政治中立。他們沒有跟壓迫他們的人對抗,而是滿懷信心地仰賴上帝的幫助。上帝的話語聖經說:「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只要聽憑上帝發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必伸冤,也必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羅馬書12:19

[第30頁的附欄]

上帝所支持的戰爭

基督教創立之前許多個世紀,以色列人成為惟一蒙上帝揀選的民族。有時候,上帝會授權這個民族組織軍隊跟別國打仗。例如,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也就是上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那塊土地之前,上帝對他們說:「你的上帝耶和華必把[七個民族]交給你,你必擊敗他們。你務要滅盡他們,不可跟他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申命記7:1,2)於是,以色列的元帥約書亞擊敗那些民族,「正如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所吩咐的」。(約書亞記10:40

以色列人攻打迦南人,佔領他們的土地,是不是很貪婪和冷酷無情呢?絕對不是。迦南人耽於各種各樣的敗行,他們崇拜偶像、殺人害命、做出各種墮落的性行為,甚至燒死孩子來獻祭。(民數記33:52;耶利米書7:31)上帝既聖潔又公義,而且深愛自己的子民,所以他決意鏟除這塊土地上的一切惡人惡事。但與此同時,耶和華察驗所有人的內心,任何人只要願意離開惡道,轉而事奉他,就可以保全性命,這是世上任何軍官都做不到的。

[第31頁的圖片]

耶穌希望他的門徒為了保護他或其他基督徒而使用武力嗎?

[第31頁的圖片]

1945年,一群耶和華見證人獲釋離開布痕瓦爾德集中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