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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時刻行事誠實嗎?

我們必須時刻行事誠實嗎?

我們必須時刻行事誠實嗎?

每個人都有誠實的時候,不少人也許大部分時間都很誠實。可是,在你認識的人當中,有多少會竭力時刻行事誠實呢?

許多人都知道上帝要求人誠實,例如,對於十誡中的第八誡「不可偷竊」,人們都耳熟能詳。(出埃及記20:15)然而,在今天,不誠實的風氣彌漫於生活的各方面,許多人覺得在某些情況下,偷竊或其他不誠實的行為情有可原。讓我們看看,在哪三種情況之下,人們覺得偷竊是可以接受的。

生活逼人

一個古羅馬政治家說:「貧窮是罪惡之母。」有些人因為貧窮而覺得自己可以偷竊,旁人可能也有同感。但是耶穌怎麼看呢?耶穌十分同情和憐憫他遇到的窮人。(馬太福音9:36)可是,耶穌從沒說過,在某些情況下偷竊是可以接受的。那麼,窮人如果不偷竊,可以怎樣維持生活呢?

窮人只要竭力服從上帝,並努力維持生活,上帝就會憐恤他們,讓他們獲得生活所需。(詩篇37:25)聖經承諾:「耶和華不讓義人捱餓,卻把惡人貪求之物推開。」(箴言10:3)我們可以相信這個應許嗎?維多琳就確信不疑。

維多琳的生活一點也不容易。她是個寡婦,有五個在學的孩子,而且住在一個發展中國家,那裡沒有什麼社會福利。當地人大部分時間都留在戶外,人們可以很容易找到機會偷東西。不過,維多琳不想偷竊,她寧可老老實實地在街上賣東西來養家糊口。為什麼她堅持要做誠實的人?

維多琳說:「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相信上帝是誠實的,要是我效法他,他就會以誠實待我。此外,我必須讓孩子看見我處事誠實,這樣才能幫助他們培養誠實的品格。」

她生活過得怎樣呢?她說:「我們有衣有食,也有住的地方。當然,有時我也需要請求朋友幫忙,例如請他們幫我應付突如其來的醫療開支。這些時候,朋友總會幫助我,因為他們相信我說的是實話,沒有誇大自己的需要。」

「我的孩子也培養了誠實的品格。最近,一個鄰居來我家,看見桌子上有一些零錢,就問我怕不怕孩子把錢偷偷拿走。我告訴她我的孩子絕對不會這樣做,她覺得難以置信,於是決定試試孩子們。她瞞著我暗中把兩個100法郎(每個約值20美分)的硬幣,放在孩子很容易看見的地方。第二天,她再來我家,看見兩個硬幣仍在那兒,就十分驚訝。對我來說,有那麼誠實的孩子,真的比擁有許多錢還快樂呢。」

「反正人人都這樣做」

在工作地點偷竊是很普遍的現象,難怪許多人都有一種想法:「反正人人都這樣做,我為什麼不可以?」然而,聖經說:「不可隨眾行惡。」(出埃及記23:2)維克圖瓦聽從了這條誡命,這有沒有為她帶來好結果?

維克圖瓦19歲那年,在一家棕櫚油加工廠找到工作。她開始上工沒多久,就發現那裡的40個女工全都用自己的籃子,偷偷把廠裡的棕櫚仁帶走。每到週末,她們會把棕櫚仁拿去賣,賣得的錢相當於三四天的工資。維克圖瓦說:「她們確實人人 都這樣做!她們叫我也一起偷棕櫚仁,但我拒絕了,並說自己想做個誠實的人。她們笑我笨,還說我一定會吃虧。」

「一天下班的時候,我們正要離開工廠,經理卻突然出現。他搜查每個女工的籃子,發現除了我以外,人人的籃子裡都有棕櫚仁。被抓到的女工不是給立刻解雇,就是被罰工作兩個星期沒有工資。這時候,她們終於看出我並沒有吃虧。」

「誰撿到,就是誰的」

你撿到別人的財物時,會有什麼反應呢?許多人會馬上想到要把那東西據為己有,而沒有想過要物歸原主。他們的心態是:「誰撿到,就是誰的。」有些人覺得這樣做無傷大雅,反正失主很可能會認為那東西是找不回來的。有些人就覺得,自己沒有責任要找到失主,況且這樣做可能十分麻煩。

那麼,上帝有什麼看法呢?申命記22:1-3顯示,撿到失物的人不能把東西據為己有,卻要「等失主來找時還給他」。(《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拾遺不報的人可能會被控偷竊。(出埃及記22:9)今天的人能夠按照這條誡命的要求去做嗎?可以的,克麗斯丁的經歷就是明證。

克麗斯丁是一所私校的董事。某個星期三,她收到每月的工資,然後就像一般西非人那樣,把鈔票捆起來,塞進手提包。接著,她上了一輛摩托出租車,趕去出席一個聚會。下車時,天已經黑了,她在手提包裡翻找零錢來付車費的時候,那捆鈔票掉了在地上,但她沒有看見。

幾分鐘後,19歲的布來茲經過那裡。布來茲是外地人,他約了個朋友在一個聚會中見面,那正是克麗斯丁要出席的同一個聚會。他看見地上有一捆鈔票,就撿起來,放進口袋裡。聚會結束後,他告訴朋友自己在門外撿到一些東西,又說誰丟了東西,可以打電話來向他認領。

當天晚上,克麗斯丁回到家裡,發現工資竟然不見了。一個星期後,她把這件事告訴朋友約瑟芬。約瑟芬對她說,那次聚會後,有個訪客說撿到一些東西。於是,克麗斯丁打電話給布來茲,準確說出那些鈔票的面額,布來茲就把錢還給她,她高興極了。布來茲又有什麼感受呢?那些錢在他手上已經一個星期,但他說:「將錢物歸原主,比手上多了一筆錢開心得多。」

為什麼他們力求時刻行事誠實?

維多琳、維克圖瓦和布來茲住在不同的地區,大家互不認識,卻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耶和華見證人。他們像其他見證人一樣謹守聖經的吩咐,行事誠實,並等候上帝所應許的新世界來到。聖經說:「我們照著他的應許,等待新天新地,有正義住在其中。」在新世界裡,人人都是正義和誠實的。(彼得後書3:13

在新世界來到之前,維多琳看來很難大大改善自己的經濟情況。可是,她在屬靈方面卻很富足,這是多少錢也買不到的。她的孩子都誠實有禮。每個星期天,他們都會「湧出讚美的言詞」,向人傳揚上帝的良善。他們告訴別人,上帝會滿足那些「真誠地呼求他」的人的需要,也會「守護所有愛他的人」。(詩篇145:7,18,20

維克圖瓦後來離開了那家棕櫚油加工廠,自己做小生意,在市場售賣加里(一種由木薯粉製成的食物)。她做生意很老實,吸引了許多顧客。不久,她甚至可以減少賣東西的時間,轉而用更多時間探訪人,告訴人在將來的新世界裡,不誠實的行為會絕跡。後來,她結了婚,現在跟丈夫一起全職為上帝服務。

克麗斯丁是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王國聚會所門外丟了錢的。雖然在那個聚會所參加聚會的人,布來茲大多不認識,但他知道他們全是他的基督徒弟兄姊妹,而且他們都力求時刻行事誠實。

在你認識的人當中,有多少會力求時刻行事誠實呢?假如我們身邊有50個、100個,甚至200個這樣的人,我們會感到多麼高興啊。在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所裡,你就能有這樣的感受。何不親身去那裡結識他們呢?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有那麼誠實的孩子,真的比擁有許多錢還快樂呢」——維多琳

[第14頁的附欄]

箴言6:30是否暗示人可以偷竊?

箴言6:30說:「賊因捱餓偷竊充飢,人不會輕看他」。這是不是說有時候偷竊是可以接受的呢?不是的,因為下一節經文顯示,那些因飢餓而偷竊的人,上帝也要他們為自己的過犯承擔後果。經文說:「但被人發現了,就得賠償七倍,交出全部家財。」(箴言6:31)一個人因捱餓偷竊充飢,雖然比不上因貪心或存心傷害別人而偷竊那麼可責,但他仍要作出賠償。因此,凡是渴望受上帝嘉許的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該偷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