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開除的安排是仁愛的?
朱利安弟兄說:「長老宣布,我的大兒子被會眾開除,我感覺天好像塌了下來。以前,我們的關係很親密,常常一起做事。他一向都是個好孩子,沒想到,竟然做了一些基督徒不該做的事。我妻子常常以淚洗臉,我不知道怎樣安慰她才好。我們不斷問自己:是不是我們沒有盡父母的責任呢?」
弟兄姊妹被會眾開除,他們身邊的人必定會覺得很傷心。既然如此,為什麼說開除的安排是仁愛的?採取這麼嚴厲的處分有什麼聖經根據?究竟人為什麼會被開除呢?
兩個關鍵因素
一個耶和華見證人會不會被開除,取決於以下兩個因素。第一,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犯了嚴重的罪。第二,當事人沒有悔改。這兩個因素必須同時存在。
雖然耶和華沒有期望他的僕人十全十美,卻要求他們符合他的聖潔標準。上帝告誡他們不要觸犯嚴重的罪,例如淫亂、拜偶像、偷竊、敲詐、殺人和通靈。(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
相信你會同意,耶和華的聖潔標準不但合情合理,而且能保護上帝的子民。我們都會喜歡跟一些友善和藹、品行端正和值得信任的人來往,不是嗎?會眾的弟兄姐妹大都有這些美德,因為我們獻身給耶和華時都承諾遵從聖經的指引生活。
如果受了浸的基督徒因自己的弱點而犯了嚴重的罪,耶和華會怎樣看待他們呢?在古代,上帝有些僕人也犯過嚴重的罪,但上帝沒有放棄他們。大衛王是其中一個例子。雖然他犯了通姦和殺人罪,但上帝通過拿單先知對他說:「耶和華[已經]寬恕你的罪。」(撒母耳記下12:13)
上帝寬恕大衛,是因為大衛衷心悔改。(詩篇32:1-5)今天,上帝的看法也一樣。上帝的僕人不悔改,繼續做惡事,才會被會眾開除。(使徒行傳3:19;26:20)如果司法委員會的長老看出,犯過的人沒有真正悔改,就必須把犯過的人開除。
我們起初可能覺得,會眾開除犯過的人,是過於嚴厲或不仁慈的做法。如果我們跟犯過的人很要好,就特別會有這樣的感覺。可是,
我們查考聖經就可以確信,開除是個仁愛的安排。正面影響
耶穌說:「智慧是由行為來證實的。」(馬太福音11:19)會眾明智地開除不悔改的犯過者能產生正義的結果。現在談談三個方面:
開除犯過的人表明會眾尊重耶和華的名。既然我們叫做耶和華見證人,我們的行為必定會影響上帝的名。(以賽亞書43:10)孩子的行為可以為父母增光,也可以使父母蒙羞,同樣,耶和華見證人的行為,無論是好是壞,也會影響人對上帝的看法。如果上帝的子民緊守耶和華的道德標準,就會使上帝的聖名得到榮耀。在以西結的日子,列國的人談到以色列人,就會聯想到耶和華這個名字。今天,耶和華子民的情況也類似。(以西結書36:19-23)
如果上帝的子民生活放蕩,就會使上帝的聖名蒙羞。使徒彼得勸勉基督徒說:「以前你們無知,受慾望支配,現在既然是順從的孩子,就不要再這樣了。要效法那呼召你們的聖者,一切行為都要聖潔,正如聖經上寫著:『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4-16)上帝的子民有聖潔的行為,品行端正,就會顯揚上帝的名,為他增光。
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如果慣行惡事,認識他的人很可能也會知道。會眾把不悔改的犯過者開除,表明耶和華的子民是聖潔的,緊守聖經的崇高道德標準。在瑞士,有一個陌生人來到王國聚會所參加聚會,並表示自己很想成為會眾的成員。原來,他的妹妹由於淫亂被會眾開除了。他說自己很想加入一個「不會縱容不當行為」的團體。
開除不悔改的人能保護會眾。使徒保羅向哥林多會眾指出,讓蓄意犯過的人留在會眾是危險的。保羅把這些人的不良影響比作酵,說:「一點點酵就能使整個麵團都發起來」,又說:「要把邪惡的人從你們當中除掉。」(哥林多前書5:6,11-13)
保羅所說的惡人慣行淫亂的事,毫無羞恥感,而且會眾有些人寬容這個人的行為。(哥林多前書5:1,2)如果哥林多會眾縱容嚴重的罪,弟兄姐妹就會以為,他們可以仿效一般人放蕩的行為。蓄意犯罪的人沒有受到處分,會眾就會輕視上帝的標準。(傳道書8:11)此外,不悔改的人也會像造成船難的「暗礁」一樣,敗壞會眾的信心。(猶大書4,12)
開除的處分可以使犯過的人醒悟過來。耶穌說了一個比喻,談到一個年輕人離開了父親的家,在外面過著縱慾無度的生活,把財產揮霍淨盡。這個浪子看出,自己離開父親後,生活空虛無益,困難重重,而且外面的人無情無義。(路加福音15:11-24)耶穌說,浪子後來終於回頭了,他的父親萬分歡喜。耶穌的比喻幫助我們明白耶和華的感受。耶和華說:「我絕不喜歡邪惡的人死亡,卻喜歡這樣的人改過,得以活下去。」(以西結書33:11)
犯過的人被開除後,就不再是會眾大家庭的成員,他會看出自己失去了什麼福分。被開除的人嘗到犯罪的苦果,回想以往跟耶和華和弟兄姐妹有親密的關係,日子過得多麼快樂,可能會醒悟過來。
詩篇141:5)請想想,有一個人在冬季跟朋友一起登山,由於體力不繼,無法前進,而且患了低溫症,昏昏欲睡。他要是在雪堆中睡著了,就必定會沒命。這時候,他的同伴一邊等人救援,一邊不時打他的臉,使他保持清醒。當然,臉被人打一定是很難受的,但同伴這樣做卻能救回他的性命。同樣,大衛明白,義人其實為了大衛的益處,才給他嚴厲的責備。
會眾要顯出愛和堅定的態度,才能使被開除的人醒悟。詩篇執筆者大衛說:「就算義人責打我,也是出於忠貞的愛;即使他責備我,也像把油抹在我頭上。」(很多例子都表明,開除的處分使犯過的人得到管教。本文開頭曾提到朱利安弟兄,他的兒子被會眾開除了大概十年後,洗心革面,被會眾重新接納。現在,他的兒子擔任長老為會眾服務。他承認:「被會眾開除使我知道,要承擔錯誤行為所帶來的後果。我需要這樣的管教。」(希伯來書12:7-11)
仁愛地對待被開除的人
會眾有人被開除的確令人十分難過,但開除的處分也可以有正面的影響。我們人人都能盡一分力,使這個安排達成目的。
長老 要把開除的決定告訴犯過的人,這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他們雖然難過,卻會盡力效法耶和華顯出愛心。他們會仁慈地解釋清楚,犯過的人要怎樣做才能被會眾重新接納。為了提醒被開除的人怎樣回頭歸向耶和華,長老可以定期探訪那些有證據顯示願意改變的人。 *
家人 尊重開除的裁決,就是愛犯過的人和會眾。朱利安弟兄說:「我們仍然是父子,但兒子所過的生活使我們之間築起了一道圍欄。」
會眾每個成員 不跟被開除的人說話和來往,就是顯出基於原則的愛。(哥林多前書5:11;約翰二書10,11)他們這樣做,會使耶和華通過長老所施的管教,發揮更大作用。此外,家裡有人被開除,必定會使家庭大受打擊。會眾的弟兄姐妹可以更關心這個家庭,支持他們,不讓他們以為會眾也不喜歡跟他們來往。(羅馬書12:13,15)
朱利安弟兄說:「會眾必須開除不悔改的人,這個安排能提醒我們,生活要跟耶和華的標準一致。雖然開除使人痛苦,但長遠來看卻有好處。假如我縱容兒子,他就不會改過自新了。」
^ 參看《守望台》1991年5月15日刊21-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