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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

你知不知道?

耶穌對待痲瘋病人的方式有什麼特別之處?

古代的猶太人十分害怕痲瘋病。這種病很可怕,會攻擊人的末梢神經,使人的外貌受損,並對身體造成永久的傷害。當時,痲瘋病是無藥可醫的。因此,病人會被隔離。他們接近人時,也須警告別人自己患有痲瘋病。(利未記13:45,46

猶太領袖針對痲瘋病制定的規條遠遠超出聖經的標準,使痲瘋病人過得很辛苦。舉個例,猶太導師規定,人至少要離痲瘋病人4肘尺(約2米);在有風的情況下,則須離病患100肘尺(約45米)。另外,聖經要求痲瘋病人「住在營外」,但編寫猶太法典的人說,「住在營外」的意思就是不准待在城裡。因此,當猶太導師看見痲瘋病人在城裡時,會趕他們出城,朝他們丟石頭並大聲說:「快回去!不要讓人不潔。」

耶穌對待痲瘋病人的方式完全不同。他不但沒有趕走這些人,還願意伸手摸他們,醫好他們的病。(馬太福音8:3

猶太宗教領袖同意人以什麼理由離婚?

離婚證書(公元71或72年)

在1世紀,猶太宗教領袖為了離婚的正當理由是什麼而爭論不休。有一次,他們當中的一些人問耶穌:「人可以用各種各樣的理由跟妻子離婚嗎?」(馬太福音19:3

根據摩西律法,假如妻子「做了醜事」,丈夫可以跟她離婚。(申命記24:1)然而在耶穌的日子,猶太教的兩大派系對於這條律法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沙馬伊派是個嚴謹的教派,他們認為離婚的惟一理由是配偶淫亂,也就是通姦。希勒爾派則主張,丈夫只要與妻子不和,即使是很小的問題,都可以離婚。按照這個標準,丈夫可以用各種理由跟妻子離婚,例如嫌妻子廚藝不佳,或找到比妻子更漂亮的女子。

耶穌怎麼回答宗教領袖向他提出的問題?他很明確地說:「要不是因為妻子淫亂,丈夫離婚再娶,就是通姦了。」(馬太福音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