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在古代以色列,彌賽亞世系記錄中的人都擁有長子權嗎?
我們過去曾提出相關的解釋。這似乎符合希伯來書12:16,經文提到以掃「不重視聖物」,「竟為了一點食物,出賣了自己的長子權[給雅各]」。從這段經文看來,雅各獲得了「長子權」,所以才成為彌賽亞的祖先。(馬太福音1:2,16;路加福音3:23,34)
不過,我們考慮一些聖經的記載,就可以知道彌賽亞世系記錄中的人不一定都是長子。請看看以下的例子:
雅各(以色列)的長子是利亞所生的呂便,後來雅各和愛妻拉結生下的第一個兒子是約瑟。由於呂便犯了嚴重的罪,長子權就轉給了約瑟。(創世記29:31-35;30:22-25;35:22-26;49:22-26;歷代志上5:1,2)不過,彌賽亞世系記錄提到的既不是呂便,也不是約瑟,而是利亞為雅各生的第四個兒子猶大。(創世記49:10)
路加福音3:32提到彌賽亞的世系記錄 ,當中的五位似乎都是長子。波阿斯的兒子是俄備得,俄備得的兒子是耶西。(路得記4:17,20-22;歷代志上2:10-12)
可是,耶西的長子並不是大衛。大衛是耶西八個兒子中最小的,但卻成為彌賽亞的祖先。(撒母耳記上16:10,11;17:12;馬太福音1:5,6)而大衛的兒子所羅門,也不是大衛的長子。(撒母耳記下3:2-5)
這並不是說長子不重要,長子其實有特別的地位,他們通常是下一任的族長。另外,長子也會繼承雙倍的家產。(創世記43:33;申命記21:17;約書亞記17:1)
即使這樣,長子權還是可以轉移給其他人的。亞伯拉罕遣走了以實瑪利,讓以撒繼承了長子權。(創世記21:14-21;22:2)前面也提到,呂便的長子權後來轉給了約瑟。
請再次看看希伯來書12:16的經文,說:「也免得有人淫亂,不重視聖物,像以掃一樣。他竟為了一點食物,就出賣了自己的長子權。」經文是要強調什麼要點呢?
使徒保羅不是要討論彌賽亞的世系,而是要提醒基督徒修平他們「所走的道路」。如果他們犯淫亂,就會「失去上帝的分外恩典」。這是很可悲的結果。(希伯來書12:12-16)以掃為了肉體的慾望而放棄「聖物」,基督徒要是犯淫亂就跟以掃一樣了。
以掃生活在族長時代,他可能也有獻祭給耶和華的殊榮。(創世記8:20,21;12:7,8;約伯記1:4,5)但由於以掃順應肉體的慾望,為了一碗紅羹,就放棄了這些福分。另外,耶和華曾預言亞伯拉罕的後代會受到惡待,也許以掃不想受苦,所以放棄長子權。(創世記15:13)而且以掃娶了兩個不崇拜上帝的女子為妻,不只讓他的父母傷心,也顯示他越來越愛世界,對屬靈的事沒有感恩之心。(創世記26:34,35)可是,雅各卻截然不同,他選擇與崇拜上帝的女子結婚。(創世記28:6,7;29:10-12,18)
所以,我們從彌賽亞耶穌的世系記錄得到什麼結論呢?彌賽亞世系記錄中的人不一定都是長子,猶太人也同意這個觀點,因為他們承認基督是耶西最小的兒子大衛的後代。(馬太福音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