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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提供服务应该收费吗?

宗教团体提供服务应该收费吗?

圣经的观点

宗教团体提供服务应该收费吗?

在很多国家,教会和其他宗教的神职人员提供宗教服务,例如举行浸礼、婚礼或丧礼时,都会收取费用。他们可能收取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费用。

有些政府会聘用教士来主持仪式、做牧养工作或在政府立法部门每天开会前祈祷。有些人赏识他们的服务,而教会也需要支付日常的开支。有些神职人员提供服务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有些宗教的做法让人觉得接受了宗教服务就一定要付费。那么,圣经同意这两种做法吗?

“买卖的地方”?

耶稣基督在地上时,犹太宗教领袖和其他人会利用宗教节日特别是逾越节进行买卖,趁机赚钱。耶稣同意他们这样做吗?不同意!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倒出兑钱商的钱币,推倒他们的桌子”,还说:“不要再把我父亲的殿当做买卖的地方!”(约翰福音2:14-16

类似的情况在公元前8世纪也发生过,当时弥迦先知还活着。圣经说,以色列的宗教领袖“恨恶公正”,“祭司为报酬施教诲”。虽然他们做这些恶事,却声称上帝支持他们,还说:“耶和华不是在我们当中吗?”(弥迦书3:9,11)其实耶和华上帝并不在他们当中,也没有支持他们,上帝憎恨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派先知去强烈谴责他们。

今天很多宗教领袖也同样贪得无厌,使他们的崇拜地方变成“买卖的地方”。总括来说,宗教团体都从事商业活动,他们售卖宗教图像、偶像和无数相关的宗教产品,借此大赚一笔。 *约翰一书5:21

“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施与”

耶稣吩咐他的使徒要去传讲好消息、医治病人,复活死人,他还说:“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施与。”(马太福音10:7,8)没错,真正跟从基督的人为别人服务时不会收费。耶稣在这方面也立下好榜样,他为别人服务时也没有要求他们付费。

使徒保罗也效法耶稣的好榜样,他向人传道时也不会收费,“使人免费得到好消息”。(哥林多前书9:18)那么他需要钱用时怎么办呢?他就靠制造帐幕维持自己的生活。(使徒行传18:1-3)因此,保罗和他的传道同伴都可以说自己“不像许多人一样贩卖上帝的话语”。(哥林多后书2:17)那么,会众如果需要购买或租用聚会的地方,或者在其他方面需要经费,该怎么办呢?

“上帝喜爱捐得快乐的人”

耶和华见证人通过自愿捐献得到所需的经费。他们应用的是这个圣经原则:“各人要照心里所决定的去做,不要勉强,不要作难,因为上帝喜爱捐得快乐的人。”(哥林多后书9:7)因此,耶和华见证人的书刊没有定价,而他们所作的服务,例如举行浸礼、婚礼或丧礼都不会收取服务费。他们也不会要求人作什一奉献,更不会在聚会里传递盘子收捐款。想要捐款支持全球传道工作的人,可以用不张扬的方式把钱放入聚会所的捐款箱里。

世界各地的耶和华见证人不论兴建王国聚会所、大会堂、分部办事处或印刷厂,还是进行救灾工作,都是借着自愿捐献得到所需的经费。有些人捐的钱比较多,但有些人却像耶稣称赞的穷寡妇一样只能捐一点点钱。(路加福音21:2)无论如何,听从圣经原则按照自己能力作出捐献的人,会享有内心的安宁,得到上帝所赐的厚福和真正的快乐。(使徒行传20:35;哥林多后书8:12

[脚注]

^ 8段 请参看《警醒!》2008年8月刊的文章《圣经的观点——我们该使用偶像来崇拜上帝吗?》

你有没有想过……

● 耶稣对那些在圣殿里做买卖的人说了什么话?——约翰福音2:14-16

● 基督的使徒保罗有没有收取宗教服务费?——哥林多后书2:17

● 耶和华喜欢人怀着什么态度来捐献?——哥林多后书9:7

[第23页的精选语句]

“不要再把我父亲的殿当做买卖的地方!”——约翰福音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