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跳到目录

保管

保管

(Custody)

将东西交给别人看管一段时间;要保全、照料、守护。

圣经阐明了人受托看管别人的牲畜所要负的责任,有关律法记载于出埃及记22:10-13:“假如有人把……任何家畜交给别人保管,牲畜死掉、受伤或被人牵走,却没有人看见……保管人不必赔偿。如果牲畜确实在保管人手下被人偷去,保管人就要赔偿给物主。如果牲畜确实被野兽撕裂了,保管人就要拿出证据来。凡被野兽撕裂的,他都不必赔偿。”这条律法显然是根据早期的族长律法制定的。(参看创30:31

牧人要是同意替别人看管牛羊,即表示他愿意承担保管这些牲畜的法律责任。他向物主保证,他会让牛羊吃得饱,不会被窃贼偷去,不然就得赔偿物主。可是,保管人的责任不是绝对的,因为上述律法表明,在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例如遭野兽袭击,保管人就无须负上责任。不过,保管人必须给物主拿出证据来,例如被撕裂的牲畜的残骸,才能免除责任。物主检查过证据后,就要定保管人无罪。

同样原则也适用于所有受托看管的财物,甚至包括受看管的家人在内,例如,在法律上,长兄被视为年幼弟妹的看管人。由此我们可以明白创世记37:18-30的记载。当时约瑟的兄弟商议要杀死约瑟,身为长兄的吕便却设法保住约瑟的性命,“说:‘不可害他的命……不要杀人流血……不要下毒手害他。’吕便这样说是要救约瑟脱离他们的手,把他送回父亲那里去”。过了不多久,吕便发觉约瑟不见了,大为着急,“就撕裂衣服”,呼喊说:“孩子不见了!我,我往哪里去才好呢?”他知道他可能要为约瑟失踪一事负上责任。为了逃避责任,兄弟们狡猾地伪造证据,使约瑟看来被野兽吞吃了。他们把约瑟的条纹长袍浸入羊血里,然后交给父亲雅各仔细察看。身为族长和审判官的雅各看过约瑟的血袍后,接受了这个物证,认定约瑟被猛兽吞吃了,吕便于是无须负上任何责任。(创37:31-33

加拉太书3:19-25,“守卫”“囚禁”“监管”这些词给用在属灵的意义上。保罗说律法叫犯法的事显明出来,而“圣经把一切都交给罪去囚禁”。他跟着说:“可是,这种信仰来到以前,我们一直被律法守卫、监管,盼望这种必然显露的信仰。”保罗在这里表明,血统的以色列人在属灵方面受到保管,即被律法守卫或保护,直至因信基督而有的信仰来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