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区
(Holy Contribution)
在以西结所见的异象中,从应许之地划分出来的一块土地。
除了利未部族之外,其他十二部族(以法莲和玛拿西代替约瑟,因此合共十二个部族)分得的土地都是从东边到西边的。由最北边开始数,第七块地是犹大的产业,其南面是施政区。(结48:1-8)施政区的北边界就是犹大产业的南边界。施政区南面则是便雅悯的产业。由最南边开始数,便雅悯的产业是第五块地。(结48:23-28)施政区从北到南宽2万5000肘尺(13公里;8英里),是人民奉献出来的区域。(结48:8)
在施政区当中,有一块2万5000肘尺见方的“献出来的整个区域”,耶和华的圣所就在其中;这个方形区域的东面和西面剩下的两块土地归首领所有。(结48:20-22;见首领,族长)“献出来的整个区域”划分如下:北部有一块宽1万肘尺(5.2公里;3.2英里)的土地,归非祭司的利未人所有。地的任何部分都不可卖,也不可交换,“因为这地是归耶和华为圣的”。(结48:13,14)利未人的土地以南宽1万肘尺的土地“归祭司所有,作为圣区”,耶和华的圣所(或叫圣殿)位于其中。(结48:9-12)南部剩下的土地,宽5000肘尺(2.6公里;1.6英里),“拨作俗用,作城、住所和牧场的用地”。(结48:15)当中有一座城,称为“耶和华临在之城”。城是正方形的,每边长4500肘尺(2.3公里;1.4英里),有12道门。城外四周都有牧场,牧场宽250肘尺(130米;425英尺)。边长2万5000肘尺的方形“区域”的其余部分,就是在城东长1万肘尺以及在城西长1万肘尺(宽5000肘尺)的土地,拨作俗用,由以色列各部族耕种,出产要给城里的人做食物。(结48:15-19,30-35)
由此可见,“圣区”实际上从东到西有2万5000肘尺,从南到北有2万肘尺,包括两块土地,各宽1万肘尺,一块分给祭司,一块分给利未人。边长2万5000肘尺的方形区域剩下的地“拨作俗用,作城、住所和牧场的用地”。(结48:10,13-15,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