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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巴比伦的、波斯的)

总督(巴比伦的、波斯的)

(Satrap)

巴比伦和波斯帝国治下一个省的首长,也就是君王所任命的地方首长。但以理曾提到巴比伦帝国尼布甲尼撒王治下的总督。(但3:1-3)米底亚和波斯征服了巴比伦以后,米底亚人大流士在全国立了120个总督。(但6:1)波斯王亚达薛西在位期间,以斯拉得到总督的协助。(拉8:36)在以斯帖和末底改的日子,波斯王亚哈随鲁辖下有127个省,由总督治理。(斯1:1)作为王的代表,总督要向王负责,也可以随时进见王。总督既掌管政务,也处理民事,位高权重,举足轻重。他们负责征收赋税,把指定的税额送到王宫。

大流士立了三个高官管辖120个总督,但以理是其中一个高官。由于但以理比其他人都要出色,王打算提升他管辖全国,因而引发其他高官和总督的嫉妒,他们谋害但以理,使他被扔进狮子坑。圣经没有说有多少总督进见王指控但以理。无论如何,耶和华与但以理同在,差天使封住了狮子的口。接着大流士下令把毁谤但以理的官员,连同这些人的妻儿,一起扔到坑里,结果他们都被狮子咬死。(但6:1-24

《波斯帝国历史》谈到波斯王居鲁士治下的总督说:“每个省都由一个总督治理,总督这个头衔的字面意思是‘守护王国的人’。作为以往君王的接替人,加上管辖的土地相当辽阔,总督实际上就是一个王,身边有一个小型的朝廷。总督不但处理民事,还统领境内征召的士兵。总督的职权要是世袭的话,对中央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为了防患于未然,中央也有一些防范措施,比如总督的书记、首要的财务官、每个省府的驻军将领都直接听命于大王,有事也可直接向大王禀报。另外,‘王的耳目’(或‘王的使者’)每年都会仔细巡查每一个省,进行更有效的监控。”(A.T.奥姆斯特德著,194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