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役
(Nethinim)〔赐下的人〕
在圣殿做仆役的非以色列人。(代上9:2;拉8:17)公元前537年,随同所罗巴伯从巴比伦获释回乡的人当中,做殿役的有35个家族代表。(拉2:1,2,43-54,58;尼7:46-56,60;以斯拉提及“阿谷的子孙”“哈甲的子孙”“亚斯拿的子孙”,尼希米却没有提及,也许这些家族跟其他家族的名字合并了)此外,公元前468年,又有一些殿役随同以斯拉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拉7:1-7)后来,有些殿役也参与修复耶路撒冷的城墙。(尼3:26)他们还跟以色列人一起立约,矢誓不与外族人通婚。(尼10:28-30)
约书亚曾指派基遍人世世代代“为会众和耶和华的坛拾柴打水”,因此大部分殿役可能都是基遍人的后代。(书9:23,27)有些殿役可能来自大卫王和众首领所掳获的俘虏。(拉8:20;另见诗68:18)属于米乌尼家族的殿役,很可能是犹大王乌西雅所俘掳的人的后代。(代下26:7;拉2:50;尼7:52)还有另一群殿役是“尼普辛的子孙”,可能是以实玛利通过拿非施衍生的后代。(创25:13-15;拉2:50;尼7:52)
犹太人获释回乡之后,殿役住在圣殿区附近的俄斐勒以及别的城里。(拉2:70;尼3:26,31;7:73;11:3,21)由于殿役在圣殿供职,波斯王亚达薛西恩准他们不用上税、进贡、缴费。(拉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