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割
(Cuttings)
古人哀恸的时候,显然经常割伤自己的手、臂、脸或身体其他部位。(耶47:5;48:37)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取悦那些据称有权管辖死者的神明。希腊历史家希罗多德在著作中(第4卷,71节)提到,西徐亚人在君王驾崩时会有类似的行为。他写道:“他们割掉部分耳朵,剃光头发,乱割手臂,划破额头和鼻子,还用箭刺入左手。”
不过,异教民族不是只在丧礼中才自割。巴力的先知祈求神明回应他们时,就“按照他们的惯例,用刀枪自割,直到遍体流血”。(王上18:28)古代其他民族也有类似的仪式。比如,希罗多德的著作(第2卷,61节)就曾提到,在伊希斯节期间,埃及的卡里亚人会用刀割伤自己的额头。
上帝的律法明确规定,以色列人不可为死人而割伤自己的身体(利19:28;21:5;申14:1),因为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的圣民,是他特别拥有的产业(申14:2)。以色列人必须避开一切拜偶像的行为,包括自割身体。再者,以色列人很清楚人死后的真实情况,也很清楚有复活的希望,因此对他们来说,用自割身体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哀恸是绝对不妥的。(但12:13;来11:19)此外,律法禁止人自残也能让以色列人铭记,他们应该尊重上帝所造的身体。
可是,以色列人看来曾无视上帝的禁令,竟割伤身体,自割自刺。(耶41:5;另见弥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