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枷,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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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用来锁住犯人的刑具,是一块木板,犯人坐下来,然后双脚给锁在木板上的孔里。(代下16:10;耶20:2,3)当犯人被领去示众受辱时,常用足枷锁上。罗马人用的足枷有几个孔,如果想犯人受更大的痛苦,就把他的双脚分得更开。足枷在希伯来语叫sadh萨达(伯13:27;33:11),由于是用木板制成的,希腊语就叫xyʹlon(西隆,指木)。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被监禁时,双脚给枷锁住。(徒16:24)
在《希伯来语经卷》,还有一个词mah·peʹkheth(马佩凯特)译作“枷”。由于这个词含有“弯曲”的意思,这种枷看来会令犯人不得不弯腰或屈身。这种刑具可能锁住犯人的手脚和脖子,或者连同锁住脖子和双臂的刑具一起使用。足枷和颈手枷可能同时用来锁住手脚和脖子。(耶29:26,吕译)上帝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既没有指示人使用这些刑具,也没有指示人设立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