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1-29

3  无知的加拉太人啊,耶稣基督挂在柱上的情景,既然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究竟又是谁迷惑了你们呢?+  我只想问你们一件事:你们领受了圣灵+,是因为遵守律法+,还是因为信从所听见的信息呢?+  你们这么无知吗?你们当初注重属灵的事+,现在到头来却注重属肉体的事吗?+  你们受过那么多苦,都是徒然的吗?+难道真是徒然的吗?  上帝把圣灵赐给你们+,又在你们当中施展大能+,是由于你们遵守律法,还是由于你们信从所听见的信息呢?  这就如亚伯拉罕“信从耶和华,就算为义人了+”。  你们一定知道,谁持守信心+,谁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圣经既然预见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心称义,就事先向亚伯拉罕宣扬好消息说:“万国都必因你而得福+。”  所以,持守信心的人,现在就跟忠信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靠遵守律法而称义的,都必受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谁不贯彻遵行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规定,就要受咒诅+。” 11  况且,在上帝看来,显然没有人可以凭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心而活+”。 12  律法并不讲求信心,只说:“谁遵行这一切,就必因此而活+。” 13  基督既替我们成了受咒诅的+,就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凡挂在木柱上的人,都是被咒诅的+。” 14  这样,亚伯拉罕的福分就可以借着耶稣基督,临到外邦人身上+,好叫我们由于信心+,领受应许的圣灵+ 15  弟兄们,让我举一个人间的例子:任何契约,尽管是人所立的,一旦生效,谁也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附加什么+ 16  应许的话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苗裔+说的。经上不是说“众苗裔”,好像有许多似的,而是说“你的苗裔+”,只有一个+,就是基督+ 17  我还要指出一点:上帝既然早已使约生效+,四百三十年+以后才颁布的律法自然不能使这个约失效,叫应许作废+ 18  承受产业如果是凭着律法,就不再是凭着应许了+。然而,上帝却是借着应许,把产业惠然赐给亚伯拉罕+ 19  那么,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后来加上的,好叫犯法的事显明出来+,直到蒙应许的苗裔来到为止+。律法是通过天使+由居间人+经手颁布的。 20  单方面的安排用不着居间人,而这里所说的只有上帝一方+ 21  这样,律法跟上帝的应许互相抵触吗?+当然不是!如果律法颁布下来,就已经叫人得生命+,人也就确实可以借着律法称义了+ 22  但是圣经+把一切都交给罪去囚禁+,好叫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可以赐给信从的人+ 23  可是,这种信仰来到以前+,我们一直被律法守卫+、监管,盼望这种必然显露的信仰+ 24  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监护老师,带领我们到基督那里+,好叫我们因信心而称义+ 25  但现在这种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监护老师之下了+ 26  你们所有人凭着对基督耶稣的信心,都成了上帝的儿子+ 27  因为你们所有受浸归入基督的人+,都穿上基督了+ 28  你们不分犹太人或希腊+,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凡跟基督耶稣联合的,就都是一体的了+ 29  你们既然属于基督,就真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人+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