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23
21 “在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地上,假如有人遇害,倒在田野里,却不知道是谁杀的+,
2 你的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前去,从遇害的人那里,量度四周各城的距离。
3 哪座城最接近遇害的人,哪座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里拿一头母牛犊来,是没有工作过,也没有负过轭的。
4 城里的长老要把母牛犊牵到一个流水淙淙的溪谷,那里未曾有人耕种过,也未曾有人撒过种。他们要在溪谷里把母牛犊的颈项打断+。
5 “利未族祭司要前来处理,因为他们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拣选的,要为他服务+,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也凭他们所说的话定夺大小的争执和种种暴行+。
6 最接近遇害人的那座城的长老,都要到溪谷去,在打断了颈项的母牛犊上洗手+。
7 他们要回应说:‘我们没有下手犯这宗血案,也没有目击案情+。
8 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向你的子民以色列人追究这件事,他们原是你所救赎的+;求你不要让你的子民以色列人承担杀害无辜人的血债+。’这样,他们就可以免负血债。
9 你做耶和华看为对的事+,就从你那里还清杀害无辜人的血债了+。
10 “假如你出去跟仇敌交战,耶和华你的上帝把仇敌交在你手里+,你掳了他们+,
11 从被掳的人当中看见姿容秀美的女人,就恋慕她+,想娶她做妻子。
12 你要把她带到你家里去,她要剃头发+,修指甲,
13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父母哀哭一个整月+,然后你才可以跟她行房。你做她的丈夫,她做你的妻子。
14 日后你如果不喜欢她,她愿意的话,你就要让她离去+,决不可卖她图利。你已经污辱她,就不可苛待她+。
15 “假如有人娶了两个妻子,一个是他所爱的,一个是他所不爱的,所爱之妻和所不爱之妻都给他生了儿子,长子却是他所不爱的妻子生的+,
16 到分家业给儿子的时候,他就不可把所爱之妻的儿子立做长子,取代所不爱之妻的儿子,就是本来的长子+。
17 他要承认所不爱之妻的儿子是长子,分给他双倍的财产+,因为这个儿子是他首生的+,长子的权利应该属于他+。
18 “假如有人生了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亲的话,也不听从母亲的话+,父母纠正过他,他仍然不听从+,
19 做父母的就要拿住他,带他去见城里的长老,到当地的城门口去+。
20 他们要告诉城里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又贪食+又醉酒+。’
21 城里的众人就要拿石头打他,把他处死。你要把恶事从你那里除去,让全以色列听见就害怕+。
22 “假如有人犯了该死的罪,被人处死+,挂在木柱上+,
23 尸体不可留在木柱上过夜+,一定要当天埋葬,因为挂在木柱上的人,是上帝所咒诅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上帝赐给你做产业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