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2:1-30

22  “你看见弟兄的牛羊迷了路,不可故意不理+。你一定要把牲畜牵回去给弟兄+  如果弟兄离你很远,你又不认识他,就要把牲畜牵回家去,留在你那里,等到弟兄来找就交还给他+  你看见弟兄的驴,也要这样做;你看见弟兄的衣服,也要这样做。不管弟兄遗失什么,只要是他遗失的,你也看见了,就都要这样做,不可不理。  “你看见弟兄的牛驴倒在路上,不可故意不理。你一定要帮助弟兄把牲畜拉起来+  “妇女不可穿男人的服装,男人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凡这样做的人,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  “假如你在路上遇见鸟窝,或是在树上,或是在地上,窝里有雏鸟+或有蛋,母鸟伏在雏鸟上或蛋上,你就不可把母鸟和雏鸟一同拿去+  你一定要把母鸟放走,只可拿走雏鸟,好叫你事事顺利,活得长久+  “你盖新房子的时候,要在房顶上+安设栏杆,免得有人从那里掉下来,你的家就承担血债。  “不可在葡萄园里撒两类不同的种子+,免得你撒种所得的全部收成,连同葡萄园的出产,都被没收,归给圣所。 10  “不可让牛驴同轭犁地+ 11  “不可穿羊毛、细麻混合做成的衣服+ 12  “你用来蔽体的衣裳,四边都要做穗子+ 13  “假如有人娶了妻子,跟她行房以后就不爱她+ 14  还诬告+她做了丑事,污蔑她的名声+,说‘我娶了这个女人,亲近她,发现她不是处女’, 15  少女的父母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少女确是处女,带到当地的城门口去见长老+ 16  少女的父亲要告诉长老说:‘我把女儿给这个人做妻子,这个人不爱她+ 17  还诬告她做了丑事+,说什么“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处女+”。其实我的女儿确是处女,这就是证据。’少女的父母要在城里的长老面前展开那块披巾。 18  城里的长老+就要拿住那个人,惩戒他+ 19  罚他一千一百四十克银子,交给少女的父亲,因为他污蔑了以色列一个处女的名声+。少女仍然是那个人的妻子,那个人终生不可跟她离婚。 20  “如果事情属实,又没有证据证明少女确是处女+ 21  众人就要带少女到她父家门口,她本城的人要拿石头打她,把她处死,因为她在以色列中做了愚妄的丑事+,竟然在父家行淫+。你要把恶事从你那里除去+ 22  “假如有人与有夫之妇+同寝,奸夫淫妇两人都必须处死+。你要把恶事从以色列中除去+ 23  “假如少女已经订婚+,还是处女,有人在城里遇见她,跟她交合+ 24  你们就要把他们两人带到当地的城门口,拿石头打他们,把他们处死,因为少女虽然在城里,却没有高声喊叫,那个男人是因为污辱了别人的妻子+。你要把恶事从你那里除去+ 25  “假如少女已经订婚,有人在野外遇见她,强行跟她交合,就只可把跟她交合的男人处死, 26  少女却不必受罚,她没有犯该死的罪,因为这件事就像人袭击别人,把人*杀了一样+ 27  那个男人在野外遇见已经订婚的少女,少女虽然高声喊叫,却没有人救她。 28  “假如少女没有订婚,还是处女,有人遇见她,强行跟她交合+,被人发现了+ 29  跟少女交合的人就要拿出五百七十克银子+,交给少女的父亲,少女要做那个人的妻子,因为他已经污辱了少女。那个人终生不可跟她离婚+ 30  “不可娶父亲的妻子,免得掀起父亲的衣袍+。”

脚注

“人”,希伯来语:尼发希。见附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