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
在古代以色列,摩西律法的原则曾用来解决法律纠纷吗?
摩西律法的原则确实曾用来解决法律纠纷。请看看一个例子。申命记24:14,15说:“不可诈骗困苦贫穷的雇工,也不可欺诈弟兄或在你境内城里侨居的外族人……他向耶和华指控你,你就有罪了。”
一个申诉的记录写于公元前7世纪,后来在亚实突(现称阿什杜德)附近被人找到。这个写在陶片上的记录可能与一个在田里的工人有关,据说他没有将指定数量的谷物运送到目的地。申诉的内容提到:“仆人[申诉人]在几天前存放好收成的作物后,绍贝的儿子霍沙亚胡来我这里,将我的外衣拿走……跟我一起在炎日下收成的人都可以作证……我说的是实话。我是无辜的,没有犯法……如果官长不认为他有义务要归还仆人外衣,请怜悯我,让他还给我吧!你的仆人没有外衣,请不要闭口不言。”
历史学家西蒙·沙马提到,这个申诉的记载“让人看出工人尽一切努力要拿回他的外衣,我们也可以推测工人对圣经中的律法有所了解,特别是利未记和申命记当中关于怎样对待穷人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