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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人认识人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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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人认识人权的工具

露缇·希门尼斯·希拉今年十七岁,住在西班牙的格拉纳达。露缇的老师请她撰写一篇关于人权的论文,露缇答应了。在完成论文的几星期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洲评审委员会通知她,她跟另外几个西班牙学生代表国家获颁奖状。后来,露缇给《儆醒!》的出版社写了以下一封信。

“我得搜集关于人权的最新资料,1998年11月22日刊的《儆醒!》题名为‘终有一天人人皆可享有人权吗?’的文章正合我意。为了说明有些人怎样侵犯人权,我也从《儆醒!》有关妇女前景和纳粹大屠杀的文章摘取了若干资料。[请参看1998年4月8日刊和1998年8月8日刊。]为文章课题做研究工夫期间,我发现《儆醒!》所登载的是独家资料,是其他杂志或参考书籍所没有的。《儆醒!》的插图教我印象深刻,所以我把其中一些也放到论文里去。

“由于论文得了奖,我有机会到芬兰一游,在那里呆了一周,进一步谈及人权的发展情况。我也向人阐述《儆醒!》怎样关注重要的课题,像人权问题等,同时指出杂志在这方面的价值。

“贵刊总是率先向人披露世事的发展,我实在万分感激。愿耶和华继续祝福你们,好让世上千千万万人能不断从你们出版的资料得益。”

[第15页的图片]

露缇和她的参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