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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怒总是不对的吗?

发怒总是不对的吗?

圣经的观点

发怒总是不对的吗?

“发怒是短暂的疯狂行径。”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这样说。他这句话,表达了一般人的看法,愤怒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情绪。虽然不是人人都同意发怒是暂时失常,许多人却视之为不折不扣的恶事。早在公元6世纪,天主教修士定出了人所熟知的七种大罪。愤怒也榜上有名,自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修士有这样的感觉是不难了解的。圣经说:“你要压抑怒气,离弃烈怒。”(诗篇37:8)使徒保罗劝勉以弗所的基督徒说:“一切恶毒、怒气、愤恨、尖叫、诋毁,连同一切恶念,都该从你们当中除掉。”——以弗所书4:31

也许你想知道,圣经对发怒的看法就是这么简单吗?保罗不是曾经预告,“最后的日子”是一段“难以应付的非常时期”吗?(提摩太后书3:1-5)在这段时期,世人变得凶悍、不爱良善、没有亲情。既然我们生活在这段日子,难道上帝真的希望我们怎也不要发怒吗?

合理的看法

圣经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明白的。例如,请看看保罗在以弗所书4:26所说的话:“你们发怒,却不要犯罪。”如果人一发怒就自动触犯该受永刑的弥天大罪,保罗的话就真叫人费解了。

保罗这句话其实引自诗篇4:4,经文说:“你们激动,却不要犯罪。”据《瓦因圣经语词诠释辞典》说,这里译作“激动”的希伯来语,意思是“怀着强烈情绪而颤抖”。究竟是哪种强烈情绪呢?是愤怒吗?希腊语《七十子译本》把诗篇4:4的“激动”翻做“发怒”。由此可见,保罗所指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圣经容许人发怒呢?因为发怒不一定是不对的。有些人认为,“人绝对没有理由发怒,发怒是无可原谅的。”可是,正如一位圣经评注家指出,这个看法并不是圣经的主张。圣经学者伦斯基就以弗所书4:26的经文说得不错。他说:“有些伦理学主张禁绝一切愤怒,要求人无时无刻不平心静气。这种见解其实源于斯多葛派,而不是基督教。”威廉·巴克利教授也说了类似的话:“基督徒有时不得不发怒,只是要发得有理。”可是,怎样发怒才算“发得有理”呢?

义愤

愤怒并不是耶和华的显著特质,可是圣经确实屡次描述上帝发怒。虽然这样,基于两个理由,上帝发怒总是对的。第一,上帝发怒总有正当理由。第二,上帝发怒总是适可而止的,而且表达的方式总是正确的。——出埃及记34:6;诗篇85:3

人故意行不义,就会激怒耶和华。例如,上帝告诫以色列人,如果他们苦待无依无靠的妇孺,这些人呼求上帝,上帝就一定听他们的哀号。他警告说:“我必发怒。”(出埃及记22:22-24;参看箴言21:13)耶稣像天父一样,非常爱护小孩。有一次,门徒一片好心,阻止小孩到耶稣那里去。耶稣看见,就“很不高兴”。随后他“用臂膀搂着孩子”。(马可福音10:14-16)值得注意的是,翻做“不高兴”的希腊语,原指“身体的不适或痛楚”,这无疑是强烈的情绪!

类似的是,耶稣看见做买卖的人和兑钱商使崇拜天父的圣殿沦为“强盗的巢穴”,就不禁义愤填胸。他推倒商人的桌子,把他们全都赶出去!(马太福音21:12,13;约翰福音2:15)法利赛派和抄经士斤斤计较琐细的安息日规条,对需要帮助的病人却漠不关心。“耶稣愤慨地环顾他们,见他们的心麻木不仁,就非常悲伤。”——马可福音3:5

同样,上帝古代的忠仆摩西看见以色列人叛逆不忠,就大发义愤,一怒之下,把刻了摩西律法的石版摔碎。(出埃及记32:19)以色列人违反上帝的律法,擅自娶异族妇女做妻子。正义的抄经士以斯拉对他们的恶行大为愤怒,就撕裂衣服,甚至拔掉一些头发。——以斯拉记9:3

凡“喜爱良善”的人,都当“憎恨邪恶”。(阿摩司书5:15)因此,今天基督徒看见有人故意做出残忍、虚伪、奸诈、不忠或不义的事,自然义愤填膺。

适当地表达怒气

在圣经里,愤怒时常比做烈火,这是很有道理的。愤怒像火一样有本身的作用,但也能造成极大伤害。人发怒往往没有正当的理由,也没有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出来,跟耶和华和耶稣有天渊之别。——参看创世记4:4-8;49:5-7;约拿书4:1,4,9

可是,单单把怒气憋在心里,装作若无其事一样,也未必是对的。不要忘记,保罗的劝告是:“不要到日落还在动怒。”(以弗所书4:26)表达怒气可以用一些合乎圣经的方法,例如“在心里诉说”,对一个成熟的知己倾诉自己的内心感受,甚至平心静气地跟犯过者说理。——诗篇4:4;箴言15:22;马太福音5:23,24;雅各书5:14

因此,发怒不一定是不对的。耶和华和耶稣都曾经发怒,而且一定再次发怒!(启示录19:15)我们既然要效法他们,就可能甚至面对一些非发怒不可 的情势!表达怒气的要诀是:听从圣经的劝告,确定自己发怒有充分理由,而且表达的方式要正确,符合基督徒的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