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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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基督徒女子该为了属灵理由而蒙头?
使徒保罗写道:“女人祷告或说预言如果不蒙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为什么?因为圣经对领导权所定的原则是:“男人是女人的头”。在基督徒会众里领祷或施行教导,本来是男子的责任。因此,一些本该由丈夫或受了浸的弟兄去处理的崇拜事宜,如果交由基督徒女子去照料,她就该蒙头。(哥林多前书11:3-10)
在某些情形,结了婚的基督徒女子应该蒙头。举例说,一家人研读圣经或进餐的时候,丈夫通常会带头施行教导,并且代表家人向上帝祷告。可是,如果丈夫不是信徒,责任就会落在妻子身上。所以,假如丈夫在场的话,基督徒姊妹为自己和家人公开祷告,或与儿女讨论圣经时,就理应蒙头。丈夫不在场的话,妻子就不用蒙头,因为上帝也授权母亲教导儿女。(箴言1:8;6:20)
提摩太前书2:12)如果父亲是个信徒,显然做父亲的会教导儿子。可是,如果父亲不在场,母亲主持圣经研读,教导受了浸的年幼儿子和其他儿女的时候,就应该蒙头。她可以决定是否让受了浸的儿子在家庭研读或进餐时,代表家人祷告。假如她认为儿子还没有足够能力这样做,那么她可以领祷。在这种情况下,她就应该蒙头。
家里有年幼的儿子献了身、受了浸给耶和华,那又怎样呢?既然儿子是会众成员,理应受男性成员教导。(基督徒女子担任会众一些工作时,也可能要蒙头。举例说,周中的传道前讨论,可能只有姊妹出席。有时候,会众的聚会也许缺乏受了浸的弟兄主持。由会众安排的聚会或传道前讨论,本来应该由弟兄主持。如果姊妹分担这些职务,就要蒙头。
基督徒女子为圣经演讲作口头或手语翻译,或在聚会中朗读圣经书刊时,必须蒙头吗?不必。这些工作并不牵涉到主持聚会或施行教导。同样,示范、讲述经历或在传道训练班担任模拟讨论时,姊妹也不用蒙头。
会众内的教导工作由受了浸的弟兄负责,会众外的传道教人工作则是所有弟兄姊妹的责任。(马太福音24:14;28:19,20)因此,即使有弟兄在场,基督徒女子向外人谈论圣经时也不用蒙头。
如果基督徒女子主持圣经研究,而一个献了身、受了浸的弟兄在场,情形就不同了。这是个预先安排的圣经课程,施行教导的人实际主持讨论。这样的圣经课程是会众的教导安排。因此,如果有受了浸的弟兄在场,主持圣经研究的姊妹就应当蒙头。可是,祷告仍然应由弟兄负责。除了一些特殊原因,例如弟兄是个哑巴,否则姊妹不会在受了浸的弟兄面前领祷。
有时候,姊妹可能跟未受浸的男性传道员一起教导人学习圣经。如果她喜欢的话,可以请这个传道员主持讨论。由于传道员还未能完全代表受了浸的姊妹祷告,由姊妹领祷是恰当的。虽然传道员还未受浸,外人仍然会因他传道而认为他是会众的一分子。因此,姊妹主持圣经研究和祷告时,都要蒙头。
使徒保罗指出:“女人该为了天使的缘故把顺服权柄的标记戴在头上。”千千万万的天使一直忠贞地顺服耶和华,基督徒女子能为他们树立好榜样,的确是一种荣幸。敬虔的女子遇到有必要蒙头的情况时,都重视这件事,就再适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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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头是尊重领导权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