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崇拜之所吗?
我们需要崇拜之所吗?
盈千累万的朝圣者穿着五彩缤纷的衣服,从全国各地蜂拥而至。一群一群的印第安人,紧随鼓声的节拍,跳着西班牙统治期之前流行的舞蹈。在人群中,虔诚的信徒忍着双膝跪地的痛楚,跟大伙儿一起朝着大教堂进发。人潮如涌,把当地大教堂的中庭和附近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2001年12月的《经济学家》这样报道当日的盛况。当天大约有三百万人云集墨西哥城,往大教堂朝拜圣母瓜达卢佩。其他地方的雄伟教堂,情况也不遑多让,吸引了大批信众到那里去朝拜。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是其中一座。
很多人渴望亲近真神。在他们心目中,教堂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从巴西来的马丽亚说:“在我看来,教堂是亲近天主的好去处,是神圣的地方!我认为人只要上教堂,心灵就得洁净。星期天要是没有望弥撒,没有向神父告解,我就有罪了。”来自墨西哥的孔苏埃洛说:“我很重视教堂。教堂的气氛触动我的心灵深处,叫我心潮澎湃。置身其中有如置身天堂!”
这边厢有人对教堂推崇备至,那边厢却有人质疑教堂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彼得·赛伯特是英格兰一位神父,慨叹教堂的出席人数下降,说:“现在[人们]对信仰总是挑肥拣瘦。虽然很多年长的人依然敬奉天主,笃信不移,年轻一辈却不愿承担任何宗教责任。”1998年11月20日的伦敦《每日电讯报》说:“自1979年以来,英格兰有1500多座教堂
关闭,而启用的只有495座,重建的则有150座。”1997年,德国慕尼黑《南德意志报》在“昔日的教堂,今日的电影院和公寓”的小标题下说:“由于信众日减,许多教堂正陆续改建……。在荷兰及英格兰,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德国现在也难逃厄运了。”该报章接着说:“仅在过去几年,德国就有三四十座教堂出售。”
人必须上教堂去,才能崇拜真神吗?崇拜之所建得宏伟瑰丽,在圣经里有没有先例可援呢?从前的人在怎么样的地方崇拜永活的真神呢?关于崇拜之所和崇拜活动,我们从有关的圣经记载看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