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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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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会众对贪食有什么看法?

上帝的话语谴责醉酒和贪食,指出崇拜上帝的人绝不可有这两种行为。因此,基督徒会众看待惯于贪食而不悔改的人,跟看待惯于醉酒的人一样。无论是醉酒还是贪食的人,都不能做会众的成员。

箴言23:20,21说:“不要纵酒,不可贪肉。醉酒贪食的,终必贫穷;好打盹的,必衣衫褴褛。”申命记21:20记载,摩西律法规定“顽梗忤逆”的人应该被处死。经文表明,忤逆而不肯悔改的人有两个特征,就是“又贪食又醉酒”。显然,在古代以色列,对于想要事奉上帝的人来说,贪食是不可接受的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贪食呢?《希腊语经卷》对此有什么说法呢?贪食是指贪得无厌地暴饮暴食。因此,贪食是贪心的一种表现,而上帝的话语表明,贪心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哥林多前书6:9,10;腓立比书3:18,19;彼得前书4:3)此外,使徒保罗提醒基督徒要避免“顺应肉体的行为”时,提到“酗酒、狂欢,还有其他类似的事”。(加拉太书5:19-21)酗酒、狂欢往往离不开暴食。另外,贪食显然包括在保罗说的“其他类似的事”当中。如果一个基督徒以贪食为人所知,而且顽梗不化,不愿改变,他就要像惯行其他“顺应肉体的行为”的人一样,被逐出会众。(哥林多前书5:11,13 *

尽管圣经把醉酒和贪食看作同一类行为,但醉酒的人比贪食的人容易辨认,因为醉酒的特征通常很明显。但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惯于贪食就困难多了,因为仅凭外表是无法下定论的。因此,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会众的长老必须谨慎小心,明辨事理。

例如,贪食的人可能过于肥胖,但是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人过胖可能是疾病造成的,又或者是遗传因素所致。另外,我们不要忘记,肥胖是一种身体状况,贪食则是一种思想态度。人过于肥胖,就是身体里脂肪过多;贪食则是贪得无厌地吃,吃得过量。因此,一个人是否贪食,并不取决于他的身材,而是取决于他对食物的态度。一个贪食的人可能体型正常甚至瘦削。另外,不同的地方对于标准体重或身材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那么,贪食的特征是什么呢?贪食的人惯常漫无节制,贪婪地大吃大喝,以至达到很不舒服或觉得恶心的程度。这种缺乏自制的行为显示,贪食的人不理会自己的行为对耶和华和他子民的名声所造成的损害。(哥林多前书10:31)不过,一个人偶尔吃得过量,不见得就是贪心的人。(以弗所书5:5)但根据加拉太书6:1的原则,这样的人也许需要帮助。保罗说:“弟兄们,如果有人不知不觉失足了,你们有属灵资格的人,就要用温和的态度,设法纠正他。”

圣经劝诫人要避免滥食,这在今天为什么特别重要呢?因为耶稣论到我们的日子时特别警告说:“你们要当心,免得你们的心被滥食、纵酒和生活的忧虑重重压住,那一日就突然临到你们,像网罗一样。”(路加福音21:34,35)基督徒如果不想自己的生活方式损害灵性,就千万不可贪食。

凡事节制是基督徒必须培养的美德。(提摩太前书3:2,11)因此,耶和华必定帮助基督徒努力遵行圣经原则,在吃喝方面保持节制。(希伯来书4:16

[脚注]

^ 5段 参看《守望台》1986年11月1日刊“读者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