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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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卫和拔示巴没有因通奸而被处死,他们刚出生的儿子却死了?
摩西律法规定:“假如有人与有夫之妇同寝,奸夫淫妇两人都必须处死。你要把恶事从以色列中除去。”(申命记22:22)假如耶和华上帝容许大卫和拔示巴的通奸案,由以色列的审判官按照律法审理,两人都会被处死。作为凡人,审判官无法看到人的内心,他们只能根据事实确认犯过者的行为,并按之而作出判决。按照律法,犯了通奸罪的人必须判处死刑。以色列的审判官无权赦免通奸罪。
与凡人不同,上帝能看到人的内心,也有权在他认为情有可原的时候赦免人的罪。在大卫这件案子上,由于耶和华曾与大卫订立王国之约,所以他决定破例亲自审理。(撒母耳记下7:12-16)“审判全地的主”有权做这样的决定。(创世记18:25)
耶和华审察大卫的内心,发现了什么呢?诗篇51篇的题记提到“大卫跟拔示巴同寝后,拿单先知来见他”,因此,这篇诗反映了大卫当时的内心感受。诗篇51:1-4说:“上帝啊,求你按你忠贞的爱向我开恩,照你丰盛的慈悲抹去我的过犯。求你彻底洗净我的过,除净我的罪。我知道自己的过犯,我的罪时刻在我面前。我犯了罪,惟独得罪了你;我做了你视为恶的事。”耶和华一定是从大卫这种痛悔之情,看出大卫真的后悔了,所以认为有理由对大卫和拔示巴发慈悲,网开一面。另外,大卫本身是个慈悲为怀的人,而对慈悲的人,耶和华总以慈悲相待。(撒母耳记上24:4-7;马太福音5:7;雅各书2:13)因此,当大卫承认自己的罪后,拿单告诉他:“耶和华已经宽恕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母耳记下12:13)
不过,大卫和拔示巴仍要承受犯罪所带来的其他恶果。拿单告诉大卫:“因为你做了这件事,大大藐视了耶和华,所以你所生的儿子必定死。”尽管大卫一连七天禁食哀恸,但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还是生病死了。(撒母耳记下12:14-18)
上帝令大卫的孩子死去,有些人觉得难以理解,因为申命记24:16说:“不可因父亲的罪处死儿女。”但我们不要忘记,要是这件通奸案交由人间的审判官处理,大卫和拔示巴两人都会被处死,拔示巴腹中的孩子也会丧生。大卫这次失去儿子,也许让他更明白到,自己跟拔示巴所犯的罪令耶和华多么不悦。我们可以深信的是,耶和华对整件事情的处理是公正的,因为“上帝的道路完美”。(撒母耳记下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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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流露出真切的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