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读者来函
基督徒会众可以因有成员做了不洁的事而将他开除,就像开除那些淫乱或有无耻行为的人一样吗?
可以。人如果犯淫乱或做某程度不洁的事,或有无耻的行为,却又不肯悔改的话,就会被会众开除。使徒保罗将淫乱、不洁和无耻的行为,跟其他可以导致开除的过犯并列。他写道:“顺应肉体的行为都是明显的,有淫乱、不洁、无耻的行为……。谈到这些事,我从前警告过你们,现在也照样警告你们,常做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加拉太书5:19-21)
淫乱(希腊语波尼阿 )指婚姻以外苟且的性关系,包括通奸、卖淫、未婚的人发生性关系、 口交、 肛交、 玩弄别人的生殖器官。人做淫乱的事而不肯悔改,就会被会众开除。
无耻的行为(希腊语阿塞吉阿 )指“淫荡好色、放浪形骸、厚颜无耻、猥亵下流”。《新编塞耶希腊语-英语辞典》把这个希腊语词界定为“不受控制的情欲……肆无忌惮、不知廉耻、态度傲慢”。另一部辞典解释,无耻的行为是指“伤风败俗,违反一切社会规范”的行为。
根据以上的解释,“无耻的行为”包含两个要素:(1)行为本身严重违反了上帝的律法;(2)犯过者的态度傲慢不敬。
因此,“无耻的行为”不是指轻微的不良行为,而是严重违反上帝律法的行为,当事人厚颜无耻、明目张胆地显出蔑视的态度,不尊重或甚至藐视权威、法律和道德标准。保罗将无耻和苟合的事相提并论。(罗马书13:13,14)加拉太书5:19-21列出一连串的恶行,包括无耻的行为。这些恶行可以使人失去资格,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故此,会众有理由责备那些行事无耻的人,甚至把他们开除。
不洁(希腊语亚卡他西亚)这个词语跟译做“淫乱”和“无耻的行为”的希腊语词相比,所涵盖的范围最广。“不洁”可以指任何不洁净的事,就是在性爱、言谈、行为和灵性方面不洁净的事。“不洁”也包括各种严重的罪。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21说有些人“犯罪而不悔改,仍旧惯行不洁、淫乱、无耻的事”。保罗同时提及不洁、淫乱和无耻的事,表明有些形式的不洁应该以司法行动处理。但不洁这个词的含义广泛,也包括一些无需司法处理的事。比如一所房子可能有点肮脏,也可能脏得要命,不洁的程度有所不同。
保罗在以弗所书4:19说有些人“丧尽道德感,就耽于无耻的行为,贪行各样不洁的事”。由此可见,“贪行”不洁的事与无耻的行为相若。假如一个受了浸的人“贪行”不洁的事却不悔改,长老就可以用“严重不洁”为理由将那个人开除。
如果一对订了婚的男女曾多次纵情爱抚,长老很可能认为,虽然当事人没有表现恬不知耻的态度,他们的行为却达到贪行不洁的地步。因此,长老可能由于事情涉及严重的不洁 而采取司法行动。假如一个传道员屡次打色情电话自娱,长老也可能以“严重不洁”为理由,对他采取司法行动。如果长老以往曾对这个人提出劝诫,就更有理由要司法处理。
长老裁决这类案件,务要明辨事理。他们必须仔细留意当事人实际做了些什么事,以及过犯程度的深浅,然后才决定是否需要采取司法行动。长老不是因为对方不接受基于圣经的劝诫,就指控他有“无耻的行为”;也不是要计算当事人做了某件事多少次,才决定会不会采取司法行动。长老们应当祷告求上帝指引,小心衡量个别的情况。他们需要找出事情的真相,也要了解过犯多经常、过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犯过者的目的和动机等。
严重的不洁并非仅限于性方面的罪。例如,一个受了浸的男童在短时间里吸了几支哥林多后书7:1)男孩如果不肯悔改,就会被开除。
香烟,后来向父母坦白承认,并决心不再抽烟。这是不洁的行为,却未达到严重不洁或“贪行”不洁的程度。一两个长老向他提出圣经的劝告,加上父母跟进督导,就应该足够了。但如果一个受了浸的男童经常抽烟,就是主动玷污身体,也可说是严重不洁,会众就应当设立司法委员会去处理。(有些基督徒观看色情资讯,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长老发觉有信徒同工竟然观看这类资讯,自然感到震惊。但不是所有观看色情资讯的人,都需要接受司法委员会的聆讯。假设一个弟兄曾多次在网上观看所谓的“软性色情资讯”,他感到很羞愧,于是向一位长老承认错误,并表示决心不重蹈覆辙。长老可能认为这个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贪行”不洁的程度,也没有表现恬不知耻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长老虽然无需采取司法行动,但必须严肃地提出圣经的劝诫,以后也许还要进一步帮助犯过者。
可是,假设一个基督徒多年来一直偷偷观看淫猥下流的色情资讯,内容甚至可能包括轮奸、捆绑、酷刑、虐待女子或性侵犯儿童。他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败行,但最后被人发觉,深感羞愧。虽然这个弟兄未至于恬不知耻,但是长老可能认为,他“耽于”这种不洁的恶习,“贪行”不洁的事,已达到严重不洁的程度。由于事情涉及严重的不洁,所以该由司法委员会处理。如果犯过者没有表现敬虔的悔改,决心戒绝色情资讯,他就会被开除。另一方面,如果同一个弟兄曾邀请别人到他家里观看色情资讯,实际上等于助长这种败行,他就是恬不知耻、有无耻的行为了。
在圣经里,“无耻的行为”总是牵涉到严重的罪,通常跟性有关。长老要决定人是否有无耻的行为,就该留意当事人是否明目张胆、放浪形骸、污秽不洁、厚颜无耻或伤风败俗。另一方面,如果人严重违反耶和华的律法,虽不至于表现恬不知耻的态度,却可能是“贪行”不洁的事,长老就要视之为严重的不洁,加以处理。
要裁定一个人有没有达到严重不洁或有无耻行为的地步,是一项严肃的责任。事情牵涉到人的生命。因此,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长老,应该祈求上帝赐予圣灵,帮助他们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悟性。长老要尽力保持会众洁净,他们的裁决必须完全基于上帝的话语,以及“忠信睿智的奴隶”所提出的指引。(马太福音18:18;24:45)在现今邪恶的日子里,长老比以往更要谨记这番话:“你们要当心自己所行的,因为你们审判不是为人,而是为耶和华。”(历代志下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