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暴力受害者的权益
维护暴力受害者的权益
2007年5月3日,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一致裁定格鲁吉亚共和国耶和华见证人胜诉。法院证实当地的耶和华见证人受到残酷对待,也被剥夺宗教的自由。此外,法院谴责格鲁吉亚前政府没有把凶徒绳之以法。为什么法院会作出这样的裁决呢?
1999年10月17日,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耶和华见证人格乌达尼会众的120个成员,安静地聚集起来,崇拜上帝。突然,一个被免职的正教教士瓦西里·姆卡拉维什维利,带着一大帮暴徒闯进聚会所,他们手持木棍和铁十字架,狠狠地袭击那些在参加聚会的人。结果,许多人受伤,其中一些人伤势非常严重。一个女子的眼睛受到永久损害;至少有16个人需要到医院治疗。有些耶和华见证人到警察局求助。可是,接见他们的警察局长竟然说,要是他就一定会用更严厉的手段来对付耶和华见证人了!一个暴徒把袭击的过程拍摄下来,之后在国家电视台播出,观众可以清楚看见行凶暴徒的容貌。 *
受害的耶和华见证人向法院起诉,但法院没有对袭击者采取任何行动。奉派调查该案的警察说自己是正教会的信徒,无法公正地处理这宗案件。由于官方没有正式采取行动,所以那些宗教极端分子更肆无忌惮地袭击耶和华见证人,类似的袭击事件共有一百多宗。
2001年6月29日,耶和华见证人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 *欧洲人权法院于2007年5月3日作出终审判决,判词清楚描述袭击的经过,并谴责有关当局坐视不理。法官说:“政府……有责任立即彻查事情的真相。纵容这类袭击事件不但贬损法治精神,也破坏了政府在维护法纪方面的公信力。”
欧洲人权法院裁定:“1999年10月17日,耶和华见证人遭到第一次大规模袭击之后,由于有关当局疏忽,没有把暴徒绳之以法,结果这帮暴徒更明目张胆,在格鲁吉亚各地发动多次类似的宗教暴力事件。”
这项裁决维护了暴力袭击受害者的权益。欧洲人权法院下令格鲁吉亚政府赔偿格乌达尼会众成员的损失,并支付诉讼费。现在格鲁吉亚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暴力事件,当地的耶和华见证人都欢欣雀跃,因为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维护了他们的权利,让他们能够聚集起来安静地崇拜上帝。他们为此衷心感谢天父耶和华上帝,因为他们看出上帝自始至终都在指引和保护他们。(诗篇23:4)
[脚注]
^ 3段 详情请看《警醒!》2002年2月8日刊18-24页,耶和华见证人出版。
^ 5段 欧洲人权法院是隶属欧洲委员会的组织,负责执行《欧洲保护人权及基本自由公约》。如有公约国被控违反了这个公约,欧洲人权法院就会作出裁决。格鲁吉亚在1999年5月20日签署了这个公约,因此有义务遵守公约上的所有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