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简介
耶和华见证人从1905年开始在印度传道。1926年,耶和华见证人在孟买成立了办事处,并于1978年取得合法登记。印度宪法保障了耶和华见证人的权益,使他们可以公开地向人传道、表明自己的信仰、举行宗教活动等等。耶和华见证人在一项历史性的案件上取得了重大的胜利。最高法院判他们在“比乔埃·伊曼纽尔诉喀拉拉邦”一案胜诉。这项判决更加落实了印度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如今耶和华见证人在印度的活动大致上不会遇到阻碍。不过,有些邦的耶和华见证人仍因宗教信仰的缘故,受到暴民袭击和种种不公平的待遇。
1977年印度最高法院指出,向人传教与强迫人信教有什么区别,声明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改变别人的信仰。最高法院也表示,某些邦订立一些反强迫人信教的法条,与宪法并没有抵触。袭击耶和华见证人的暴民会以法院的解释为由,向警察声称他们看到耶和华见证人正强迫人信教。有些邦没有订立反强迫人信教的法规,反对者则滥用殖民时期的法规,诬告耶和华见证人公开传道是在亵渎上帝。自2002年以来,已有超过150宗耶和华见证人受暴民袭击的事件,但地方政府大多没有为受害者提供适当的保护,并纵容暴徒,以致问题持续恶化。
印度的耶和华见证人正不断努力与政府官员沟通,并向法院提出申诉,以求保障他们自由参与宗教活动的权益。耶和华见证人希望地方政府以至个人,都能体现最高法院的法官在比乔埃一案说过的话:“我们的传统教导人要宽容;我们的哲学提倡宽容;我们的宪法实践宽容;愿我们不要削弱这种宽容。”耶和华见证人衷心期望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愿有朝一日不再有暴民袭击的事件,社会大众也能包容其他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