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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敬旗禮、投票、服社會役

敬旗禮、投票、服社會役

敬旗禮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向國旗鞠躬或舉手致敬——通常伴有國歌,是一種宗教舉動,象徵把救恩歸於國家或統治者而不是上帝。(以賽亞書43:11;哥林多前書10:14;約翰一書5:21)以古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為例:為了向人民顯示自己的威榮和宗教熱忱,這位權傾一時的君王立了一個巨像,並勒令臣民一聽見音樂(跟國歌類似),就要向巨像下拜。儘管面對死亡的刑罰,三個希伯來青年沙得拉、米煞、亞伯尼哥卻拒絕跪拜巨像。(但以理書第3章

在我們的時代,「國旗是國家主義信仰的首要象徵和主要崇拜對象。」歷史家卡爾頓·海斯說,「一看見國旗,人們就除帽致敬;為了歌頌國旗,詩人作詩,孩童唱歌。」他指出國家主義有「聖日」,例如美國的7月4日;還有「聖人和英雄」,以及像「聖殿」一樣的神聖地方。巴西最高軍事法院院長在一個公開儀式中表示:「國旗受人敬奉和崇拜……就像祖國受人崇拜一樣。」《美國百科全書》曾經指出:「就像十字架一樣,國旗是神聖的。」

這本百科全書的較新版本指出,國歌「是抒發愛國情懷的歌曲,內容通常包括祈求神明指引並保佑舉國上下」。因此,耶和華的忠僕認為向國旗敬禮和唱國歌等愛國儀式無異於宗教崇拜,這種看法並非不合情理。事實上,談到耶和華見證人學童拒絕行敬旗禮或宣誓效忠國家,《美國國民性》(英語)一書說:「經過一連串的審訊,最高法院最終確認,這些每天舉行的儀式屬於宗教性質。」

耶和華的子民雖然不參與違背聖經原則的儀式,卻一定會尊重別人參與這些儀式的自由。他們也尊重象徵國家的國旗,並承認現行政府是「在上當權的」,是「上帝的僕人」。(羅馬書13:1-4)因此,耶和華見證人聽從勸告,為「君王和所有在高位的」禱告,「好叫我們過平靜安寧的生活,凡事敬虔莊重」。(提摩太前書2:2

在政治選舉中投票 真基督徒尊重別人的投票權。他們不會參與反對選舉的運動,倒會順從當選的官員。然而,他們在各國的政治事務上都嚴守中立。(馬太福音22:21;彼得前書3:16)如果國家規定公民必須投票,或者不去投票亭就會引起公眾強烈的反感,基督徒該怎麼辦呢?一些基督徒由於想到沙得拉、米煞、亞伯尼哥也到杜拉平原去了,因此當面對類似情況時,良心可能容許他們去投票亭。但他們要慎防違反基督徒的中立立場。他們要考慮下列六個原則:

  1. 耶穌的門徒「不屬於世界」。(約翰福音15:19

  2. 基督徒是基督和彌賽亞王國的代表。(約翰福音18:36;哥林多後書5:20

  3. 基督徒會眾信仰一致,藉著效法耶穌的愛而團結起來。(哥林多前書1:10;歌羅西書3:14

  4. 人揀選誰做官員,就要為誰所做的事承擔若干責任。(注意撒母耳記上8:5,10-18和提摩太前書5:22背後的原則)

  5. 以色列人一心要立王,在耶和華看來,這件事反映出他們厭棄了他。(撒母耳記上8:7

  6. 基督徒要懷著坦然無懼的心,跟持不同政見的人談論上帝的王國。(馬太福音24:14;28:19,20;希伯來書10:35

服社會役 在一些國家,政府要求不服兵役的人服社會役一段時期。在決定是否服社會役之前,我們應該為此禱告,也可以找個成熟的基督徒談談。對事情有清晰的了解之後,就可以憑良心作決定。(箴言2:1-5;腓立比書4:5

上帝的話語提醒我們要服從「政府和當權的人……預備做各樣的善工……要通情達理」。(提多書3:1,2)牢記這點的同時,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服這種社會役,會不會跟基督徒中立立場抵觸?會不會跟錯誤宗教扯上關係?」(彌迦書4:3,5;哥林多後書6:16,17)「這種社會役會令我難以兼顧或根本無法履行基督徒的義務嗎?」(馬太福音28:19,20;以弗所書6:4;希伯來書10:24,25)「我可以一邊服社會役,一邊增加屬靈活動,甚至全時做傳道工作嗎?」(希伯來書6:11,12

如果一個基督徒憑良心選擇服社會役而不選擇坐牢,基督徒同工就要尊重他的決定。(羅馬書14:10)如果一個基督徒的良心不容許他服社會役,別人也同樣要尊重他的立場。(哥林多前書10:29;哥林多後書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