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笏
(Ehud)
1.便雅憫人耶疊的孫子,比爾罕的兒子;是個勇猛之士。(代上7:6,10,11)
2.便雅憫人格拉的兒子。(士3:15)由於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上帝就容許他們受摩押王伊磯倫奴役,達十八年之久。(士3:12-14)後來上帝揀選以笏去拯救他們。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求救,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拯救者」以笏。以色列人託以笏把貢品送給伊磯倫。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半米」(一肘尺;希伯來語goʹmedh戈梅德)。這裡所說的長度,其實並不肯定。有些人認為僅長約38厘米(15英寸)。以笏是個慣用左手的人,原語的字面意思是「右手緊閉(有障礙)的人」。這並不表示以笏是個有殘障的人,因為這個希伯來短語也被用來描述便雅憫部族的700個精兵,這些士兵自然不可能有殘障,只不過是「慣用左手」而已,看來他們能左右開弓。(士3:15,16,Rbi8 腳注;20:16;對照代上12:2)雖然聖經沒有明言以笏左右手都運用自如,但有這個可能。既然以笏慣用左手,他就把劍綁在右大腿上,藏在衣服底下。
以笏獻完了貢品,就遣走抬貢品的人,自己卻從吉甲的鑿石處回到摩押王伊磯倫那裡,當時王正坐在屋頂的御用涼堂上。以笏對王說:「我有上帝的話要向你稟告。」伊磯倫就從寶座上起來。以笏「伸出左手,從右大腿上拔出劍來」,刺入伊磯倫王那肥胖的肚子,「劍柄也跟劍身一起刺進去,劍身被脂肪夾住」。慣用右手的人很可能會伸手橫過身體,從左方拔劍。因此伊磯倫沒想到以笏竟用左手從右大腿上拔出劍來。殺死敵人的統治者之後,以笏把屋頂房間的門都關好鎖上,就從通風口出去,安然逃走了。伊磯倫的僕人最後把門打開,發覺「他們的主竟已倒在地上死了」!(士3:15-25)
以笏逃到以法蓮山區,召集了一支以色列軍隊,對他們說:「跟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裡了。」以色列人佔據了約旦河的渡口,攔截摩押人,不容他們返回本土。摩押人的王被殺,無疑大大削弱了他們的士氣,結果,以色列人擊殺了一萬個摩押人,「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個逃脫」。在以笏的領導下,以色列人制伏了摩押,「於是國內太平八十年」。(士3:26-30)
聖經沒有明確地說以笏是「士師」,只是稱他為「拯救者」(士3:15),俄陀聶則既被稱為「拯救者」,也被稱為「士師」(士3:9,10)。俄陀聶和以笏都生活在士師時代,這樣看來,以笏不但是「拯救者」,同時也是士師。
3.歷代志上8:1,6記載了便雅憫的後代,其中提及「以笏」這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