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
(Bull)〔希伯來語shohr紹(出21:28),par帕(出29:10),ba·qarʹ巴卡爾(王上7:25),ʽagha·limʹ阿加林(「牛犢」;摩6:4),reʼemʹ雷恩(「野牛」;民23:22);阿拉米語tohr托爾(但5:21);希臘語tauʹros陶羅斯(太22:4),bous布斯(林前9:9),moʹskhos莫斯科斯(「牛犢」;路15:23)〕
這些聖經原語在不同的經文裡,分別被譯做「公牛」「小牛」「牛犢」和「牛」。雖然某些地方的人習慣把牛閹割,用作役畜,但以色列人不會這樣做,因為被閹的動物是不能獻作祭牲的。(利22:23,24;申17:1;另見王上19:21)因此有人認為,以色列人養的牛也許是比較溫馴的品種。
對許多信奉異教的民族來說,公牛的地位很重要。公牛之所以成為人們崇奉甚至敬拜的對象,也許是因為公牛力氣大或生殖能力強。巴比倫人就是以公牛作為主神馬爾杜克的標誌的。活牛廣受尊崇,被埃及人視為神的化身,公牛神在孟斐斯有阿匹斯,在赫利奧波利斯有尼維斯。黃道十二宮圖有金牛座,正好說明公牛在異教崇拜中的特殊地位。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不久,竟「把上帝的榮耀換成牛像」,原因也許就是在埃及時受到異教觀念所熏染。(詩106:19,20)後來,十部族以色列國的第一個王耶羅波安在但和伯特利設立牛犢像,供人崇拜。(王上12:28,29)根據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誰都不可敬拜受造之物,例如公牛以及別的動物,也不可跪拜按牠們形象仿造的偶像。(出20:4,5;另見出32:8)
公牛是以色列人獻給上帝的祭牲之一(出29章;利22:27;民7章;代上29:21);律法還明確規定,某些場合只能獻公牛為祭。例如大祭司要是犯罪,以致人民要擔負罪責,那麼他就得拿一頭公牛做贖罪祭。大祭司在正確的崇拜中負責帶頭,因此他獻上祭牲中體型最大和最昂貴的公牛,顯然很配合他的身份和職責。另外,如果以色列全會眾誤犯了罪,同樣要獻上一頭公牛做祭牲。(利4:3,13,14)在贖罪日,亞倫家要獻上一頭公牛,為整個祭司家族贖罪。(利16章)聖曆七月期間,以色列人要把超過七十頭公牛獻做全燒祭。(民29章)
以色列人用公牛來做農耕的工作,包括犁地和脫穀(申22:10;25:4),但必須好好對待這些役畜。律法規定,牛踩穀的時候,不可套住牠的嘴,好讓牠能分享勞力的成果。使徒保羅以此為喻,指出在屬靈方面施與、為上帝辛勞的基督徒也配獲得物質的供應。(出23:4,12;申25:4;林前9:7-10)關於牛被偷去,或者無人看管的牛傷人損物後的賠償問題,以色列的律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出21:28-22:15)
以色列人把公牛獻作祭牲,預示基督會獻出他完美無瑕的生命,這是惟一能為人贖罪的祭物。(來9:12-14)另外,公牛祭牲也用來代表另一種祭物,即人用嘴唇宣揚上帝的名,獻上讚美的話,就像獻上活力充沛的牛犢一樣。人隨時隨地都可以獻上這種祭物,而且必蒙耶和華悅納。(詩69:30,31;何14:2;來13:15)
聖經用公牛來象徵力量。所羅門建造的聖殿前有一個銅海,立在十二頭公牛上,東南西北各三頭。(代下4:2,4)以西結先知在異象中看到耶和華那彷彿戰車的寶座,周圍有四個活物,各有四張臉,其中一張就是公牛的臉。(結1:10)使徒約翰也在異象中看見一個寶座,周圍的四個活物中有一個像公牛。(啟4:6,7)以公牛代表耶和華擁有的無窮力量十分恰當,而力量正是上帝的基本特質之一。(詩62:11;賽40:26)
另外,聖經也用牛來象徵跟耶和華和他的忠僕對抗的敵人。這些人一心要奴役和消滅上帝的百姓,到頭來卻必在耶和華復仇之日被毀滅淨盡。(詩22:12;68:30;賽34:7,8;結39:18;見牛犢;祭,祭物)
聖經曾提到野牛(希伯來語reʼemʹ雷恩)的一些特徵,包括野性難馴(伯39:9-12),矯健迅猛、難以制服(民23:22;24:8),雙角強壯有力(申33:17;詩22:21;92:10),以及野牛犢活潑好動等(詩29:6)。野牛也用來指偏要跟耶和華作對的敵人,他們桀驁不馴,終必落得毀滅的下場。(賽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