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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盔甲

兵器,盔甲

(Arms,Armor)

聖經常常提及兵器和盔甲,但沒有詳細描述這些裝備的製作過程和使用方法。

雖然《希伯來語經卷》不時提到劍、矛、盾牌和其他兵器,但是經文始終如一地強調,信賴耶和華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創15:1;詩76:1-3;115:9-11;119:114;144:2)大衛向歌利亞所說的一番話,充分顯示他信賴的是耶和華,他說:「你來攻擊我,是靠刀劍、長矛、標槍,但我來攻擊你,是奉萬軍之主耶和華的名。他就是你所辱罵的以色列軍隊的上帝。今天耶和華必把你交在我手裡……。以色列全會眾也會知道,耶和華拯救人,不是靠刀劍、長矛,因為戰爭的勝敗全在於耶和華」。(撒上17:45-47)要取得勝利,靠的不是軍隊,而是耶和華的靈。(亞4:6)耶和華向他所愛的比喻性妻子錫安保證:「凡為了攻擊你而造的武器,都必失去功用。……這是耶和華的僕人所承受的產業」。(賽54:17

希伯來語keliʹ(凱利)可以用來表示「武器」,也可以指「製品」「器皿」「器物」「器械」或者「器具」。(士9:54;利13:49;結4:9;民35:16;傳9:18;利6:28)「凱利」的複數形式可以指「盔甲」,也可以指「行李」「物件」「東西」「家具」。(撒上31:9;10:22;17:22;創31:37;45:20)另一個譯作「盔甲」的希伯來語是neʹsheq(內謝克),源於詞根na·shaqʹ(納沙克)。「納沙克」的意思是「配備;拿;持」。(王上10:25;代上12:2;代下17:17)希臘語hoʹplon(霍普隆,意思是武器)跟pa·no·pliʹa(帕諾普利阿)相關,後者的意思是「全副武裝;全副盔甲」。(約18:3;路11:22;弗6:11

兵器(進攻)劍和匕首 希伯來語cheʹrev(赫雷卜)意思通常是「劍」,但也可以指「匕首(短劍)」「鑿子」和「刀」。(創3:24;王上18:28;出20:25;書5:2)在《希伯來語經卷》中,劍是最常提到的攻防兩用的兵器。劍有手柄,劍身是金屬的,用黃銅、銅、鐵或鋼製成。劍可砍、劈(撒上17:51;王上3:24,25)或刺透身體。(撒上31:4)劍有長有短,有單刃的和雙刃的。考古學家根據長短來區分劍和匕首,短於40厘米(16英寸)的為匕首,長於40厘米(16英寸)的為劍。

人們通常在腰帶的左側佩劍。(撒上25:13)劍有劍鞘,是個裝刀劍的皮製套子。撒母耳記下20:8記述,約押可能故意挪動他的佩劍,使劍從鞘裡掉出來,之後他沒有把劍入鞘,反而拿在手中。亞瑪撒以為劍是無意中掉出來的,所以沒有起疑心,也沒有在意,結果送了性命。

在《希臘語經卷》中,希臘語maʹkhai·ra(馬凱拉)常用來指劍。(太26:47)Rhom·phaiʹa(龍費阿)也可用來表示劍,指的是長劍。(啟6:8)耶穌被出賣的晚上,他的門徒持有兩把劍(路22:38),在當時這並不是什麼異常的事,因為證據顯示,加利利人尤其會隨身佩帶兵器。(見《猶太戰記》,F.約瑟夫斯著,第3卷42節[3章2段])路加福音22:36記載耶穌的話,說「沒有劍的要賣掉外衣去買劍」,這並不是指他的門徒將要面對生命危險。耶穌讓門徒去買劍,是因為知道門徒在他被出賣的當晚,很容易想到用武力反抗,到時就可以向他們明確指出,即使情勢危急,自己也決不會用刀劍來自救,而會完全自願獻出生命,成就上帝的旨意。因此,當彼得試圖用武力反抗,並削掉馬勒古的耳朵時,耶穌命令他:「把劍收回原處!凡拿劍的,都會死在劍下。」(太26:52;約18:10,11)彼得和另一個門徒共有兩把劍,肯定無法抵擋大群武裝暴民,他們最終只會「死在劍下」。(太26:47)最重要的是,用這種方法來解救耶穌,完全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因此一定不會成功。(太26:53,54)耶穌被逮捕之後,也清楚地向彼拉多表達了同一觀點:「要是我的王國屬於這個世界,我的臣下就要戰鬥,叫我不致被交給猶太人。可是,我的王國實在不是源於這個世界的。」(約18:36

矛,槍,標槍,鏢 用來刺擊或投擲的兵器,由長桿和尖頭組成。(撒上18:11;士5:8;書8:18;伯41:26)古代的所有國家都曾使用各式各樣的同類兵器。這類兵器由不同的希伯來語表示,但是具體形狀卻不十分清楚。

在《希伯來語經卷》中,矛(希伯來語chanithʹ漢伊特)顯然是這四種兵器中最大的,通常是在長木桿的一端裝上尖石或金屬尖頭。就作戰來說,矛的重要性僅次於劍。巨人歌利亞所使用的長矛,「矛頭是鐵造的,重七公斤」(15磅;600舍客勒),矛桿是木製的,「有織布機的軸那麼粗」。(撒上17:7一些矛的尾端有金屬頭,可以使矛豎立在地上。因此,戰士可以使用矛的兩頭攻擊敵人。(撒下2:19-23)插在地上的長矛有時表示君王的臨時居停。(撒上26:7

在《希臘語經卷》中,約翰福音19:34出現矛(希臘語logʹkhe洛格凱)一詞。經文說耶穌基督死後,「有一個士兵用矛刺他的肋旁」。既然士兵是羅馬人,他用的很可能是羅馬標槍。這種標槍約長1.8米(6英尺),鐵製槍頭跟木桿各佔長度的一半。

槍(希伯來語roʹmach羅馬),由長桿和尖頭組成的兵器,用來刺進或戳穿身體。(民25:7,8)槍是希伯來人的常用兵器。

標槍(希伯來語ki·dhohnʹ基東)裝有尖的金屬頭,通常用來投擲出去殺傷敵人。跟傳統的矛相比,標槍更加輕巧,人們一伸手就可以拿出這種兵器。(書8:18-26)攜帶標槍時,人們習慣背著而不是拿著。

鏢(希伯來語mas·saʽʹ馬薩)顯然是一種短而尖頭的投擲兵器,可以像箭或槍一樣射向敵人。(伯41:26)投擲物的希伯來語是sheʹlach(謝拉),詞根源於動詞sha·lachʹ(沙拉),意思是「放;伸;伸出」。(代下23:10;創8:8,9;出9:15)希伯來語ziq·qimʹ(齊金)表示「火矢」,相關詞是zi·qohthʹ(齊科特),意思是「火花;火箭」。(箴26:18;賽50:11Rbi8 腳注)

希臘語beʹlos(貝洛斯,意思是投擲物)源於詞根balʹlo(巴洛),意即「投、擲」。使徒保羅在信中說,人可以用信心當做大盾牌,熄滅敵人的「火箭」,經文的「火箭」就是希臘語「貝洛斯」。(弗6:16)羅馬人用空心的蘆葦來製造鏢,尖尖的鏢頭下有一個鐵槽,可以灌入助燃的石腦油。發鏢的弓比較軟,用太緊的弓發射,鏢上的火容易熄滅。試圖用水熄滅這種火鏢,只會使火燒得更旺盛,惟有用土蓋住火鏢,才能把火熄滅。

弓箭 很早以前,弓(希伯來語qeʹsheth凱謝特;希臘語toʹxon托松)就用於打獵和作戰。(創21:20;27:3;48:22;啟6:2)弓是以色列人的常用兵器(代下26:14,15),也常見於埃及(耶46:8,9)、亞述(賽37:33)、米底亞-波斯的軍隊(耶50:14;51:11;另見弓箭手)。

「銅弓」可能是指嵌了銅的木弓。(撒下22:35)「彎弓」(字面意思是「踩踏弓」)的意思是為弓上弦。(詩7:12;37:14;耶50:14,29)上弦的時候,也許要用腳頂住弓的中間位置;或者用腳把弓和上好弦的一端踩在地上,再用力壓弓的另一端使之變彎,好把弦裝在另一端上。

箭(希伯來語chits·tsimʹ希欽)用蘆葦稈或易燃木製成,箭尾通常插有羽毛。最初,箭頭是用燧石或者骨頭製成的,後來被金屬替代。有時,箭頭裝有利鉤,或塗上毒液(伯6:4),或安上易燃物(詩7:13)。比如,有些金屬箭頭的邊沿上有好些小孔,把沾上油的引子穿在小孔上,射出之前點燃,就成為火箭。

箭袋是皮造的,通常可以裝30支箭。亞述的浮雕顯示,戰車上的箭袋裝著50支箭。(參看賽22:6

投石帶 自古以來,投石帶(希伯來語qeʹlaʽ凱拉)就是牧人和戰士的兵器。(撒上17:40;代下26:14)有的投石帶是皮製的,有的是用燈芯草或動物的腿筋、毛髮編織而成的。投石帶的中間部分比較寬,可以放置投射物。(撒上25:29)投石帶的一端繫在手腕或手上,另一端則握在手裡,投射時就把握在手裡的一端甩出去。攻擊的時候,人們在頭頂旋轉投石帶幾次,接著猛然甩開投石帶的一端,當中的投擲物就以強勁的力度和飛快的速度射出去。很多東西都可用作投射物,圓滑的石頭尤其常用。(撒上17:40)猶大國和以色列國的軍隊中都有投射手。(代下26:14;王下3:25

戰棒,杖,戰斧 戰棒是一種重頭棍棒,有時嵌著很多金屬釘。(箴25:18)杖是一種木製手杖,用作兵器,頂端可能有金屬頭。(結39:9)戰斧這種兵器通常有一個較短的木柄或鐵柄,斧頭是石製或鐵製的,刃口鋒利。在詩篇35:3,大衛求耶和華以比喻的方式「拔矛抽斧,迎擊追趕[他]的人」,經文的「斧」所指的是戰斧。

盔甲(防守) 士兵披甲持盾,好保護自己,以免被敵人的兵器攻擊傷害。

手持盾牌的羅馬士兵

盾牌 用來遮擋敵方刀箭的寬闊牌狀物,古代的國家都常使用。盾牌背後裝有把手,打仗時士兵一般用左臂或左手執盾,行軍時則用皮帶掛在肩頭。以賽亞書22:6顯示,有時盾牌會套上外罩,作戰時就把罩子取下。在和平的日子,盾牌都放在軍庫裡。(歌4:4

古時的盾牌多用木製造,盾面用皮革包裹,這種盾牌可以被火燒毀。(結39:9)士兵一般用木盾和皮盾,金屬盾看來不常見,只有領袖、御林軍或在某些儀式上才會使用金屬盾。(撒下8:7;王上14:27,28)人們在盾牌上塗膏油,使盾牌更柔韌,也防止盾牌受潮,這樣盾牌上的金屬就不容易生鏽,表面也更光滑。(撒下1:21)用皮革造的盾牌,通常在中間鑲嵌一個沉重的金屬球狀物,增強盾牌的防禦能力。(伯15:26

「大盾牌」(希伯來語tsin·nahʹ欽納)是全副武裝的步兵團的裝備之一(代下14:8),有時,負責拿兵器的人也會替將領執住大盾牌(撒上17:7,41)。大盾牌一般是橢圓形或像門一樣是長方形的。以弗所書6:16中出現的希臘語thy·re·osʹ(蒂雷奧斯,源於thyʹra蒂拉,意思是「門」)顯然指的就是這類「大盾牌」。「欽納」足以遮擋士兵的整個身體。(詩5:12)在某些戰事中,手持大盾牌的士兵走在軍隊前面,形成一道堅固的防線,盾牌之間伸出利槍。有時候,聖經要概括性地提到不同的兵器,就會將大盾牌、槍、矛同時列舉出來。(代上12:8,34;代下11:12

「小盾牌」(希伯來語ma·ghenʹ馬根)通常由射手攜帶,一般跟輕型兵器如弓一併使用。比如,猶大王亞撒的軍隊中,拉弓的便雅憫人都拿著「小盾牌」。(代下14:8)小盾牌大多是圓形的,比大盾牌更常用,主要用於肉搏戰中。所羅門所造的金盾牌中,大盾牌上鑲的金是小盾牌上的四倍,由此顯示希伯來語「欽納」和「馬根」的區別在於盾牌的大小。(王上10:16,17;代下9:15,16)跟「欽納」一樣,「馬根」看來也是戰爭的必備兵器。(代下14:8;17:17;32:5

希伯來語sheʹlet(謝萊特),意即「圓盾」,在《希伯來語經卷》中出現過七次。雅歌4:4同時用了「謝萊特」和「馬根」兩個詞,顯然「謝萊特」跟較常用的「馬根」形狀十分相似。

頭盔 頭盔是盔甲中的基本裝備,在戰鬥中保護士兵的頭部。「頭盔」的希伯來語是koh·vaʽʹ(科巴,另一種形式是qoh·vaʽʹ克巴),而「頭盔」的希臘語是pe·ri·ke·pha·laiʹa(佩里凱法萊阿),字面意思是「圍繞頭顱」。(撒上17:5,38;弗6:17

最初,以色列人的頭盔可能是皮造的。後來,頭盔用銅或鐵製成,裡面則用毛線或皮革鋪墊,再用帶子繞過下巴扣緊。早在掃羅王的時代,以色列人已經使用銅盔了。(撒上17:38)起初,可能只有國王或者領袖才戴頭盔,後來頭盔變得普遍,比如,烏西雅王就為全軍配備了頭盔。(代下26:14

非利士人使用金屬造的頭盔,歌利亞就「頭戴銅盔」。(撒上17:5)以西結也提到波斯人、埃塞俄比亞人,還有其他民族都使用頭盔。(結27:10;38:5

鎧甲 打仗時的護身服裝。鎧甲(希伯來語shir·yohnʹ希永,或shir·yanʹ希揚)是一件布製或皮製的外衣,上面綴有數以百計的金屬薄片(類似魚鱗)。鎧甲通常保護士兵的胸部、背部和肩部,有的鎧甲覆蓋到膝蓋,甚至腳踝。(撒上17:5

希伯來人穿的鎧甲一般是皮製的,上面綴有金屬片。鎧甲可以起到相當的保護作用,但是金屬片之間的接合處,或鎧甲跟盔甲等其餘部分相接的地方則可能是薄弱點。因此,當弓箭手射中亞哈王「鎧甲的接縫」時,他就傷重死亡。(王上22:34-37

腰帶 古代的軍用腰帶是一條束腰的皮帶。腰帶的寬度從5到15厘米(2到6英寸)不等,一般都鑲嵌著鐵片、銀片或金片。軍用劍都繫在腰帶上,有時候腰帶會跟肩帶綁在一起。(撒上18:4;撒下20:8)除下腰帶表示歇息(王上20:11),束緊腰帶意味著準備行動或預備作戰(出12:11;王上18:46;彼前1:13Rbi8 腳注)。

護脛甲 護腿(從膝到踝)的金屬薄片。聖經惟一提到護脛甲是在撒母耳記上17:6,經文描述從迦特來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亞戰士「雙腳都有銅片[希伯來語mits·chathʹ米茨哈特]保護」。以色列人也可能使用護脛甲。

屬靈盔甲 雖然真基督徒不會參與實際的戰爭,但是他們卻像戰士一樣,面對一場屬靈的戰爭。(腓2:25;提後2:3;門2)基督徒有一場角鬥,「對抗那些執政的[不是由血肉之軀組成]、當權的、統治這個黑暗世界的,對抗天上的邪靈」。(弗6:12)要對抗邪靈,實際的盔甲根本無濟於事,因此基督徒必須「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盔甲」。(弗6:13

保羅提醒基督徒要「用真理束腰」。(弗6:14)正如腰帶能實際保護和支撐腰部,基督徒也應該緊緊持守神聖的真理,從中獲得力量,這樣,即使面對考驗也能夠堅定不移。

基督徒還必須「用正義當做胸甲穿上」。(弗6:14)實際的胸甲能保護人體的重要器官,特別是心臟。由於人心都有犯罪的傾向,因此人必須追求正義,彷彿穿上胸甲保護心臟。(創8:21;耶17:9

屬靈的盔甲也包括「用和平的好消息當做鞋子穿在腳上」。(弗6:15)經文中譯作「鞋子」的希臘語是he·toi·ma·siʹa(海蒂馬西阿),基本意思是「準備」。(見Int,呂譯)基督徒隨時做好準備,向人宣揚「好消息」,即使遇到艱辛也堅持不懈,就能繼續忍耐下去,忠貞到底。

屬靈盔甲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用信心當做大盾牌」。實際的大盾牌幾乎可以遮蓋士兵的整個身體。同樣,基督徒對耶和華上帝懷具信心,深信他有能力實現他的應許。這樣的信心能「熄滅惡者的一切火箭」。(弗6:16;另見詩91:4)信心可以幫助基督徒抵擋邪靈的攻擊,抗拒不道德的引誘,摒棄貪求物質的慾念,不會因恐懼、疑惑或過度悲傷而放棄信仰。(創39:7-12;來11:15;13:6;雅1:6;帖前4:13

頭盔保護士兵的頭部。同樣,「用救恩當做頭盔」可以保護基督徒的思想,以免受到不良的影響。(弗6:17)「用得救的希望當做頭盔」,意味著基督徒像摩西一樣,「定睛注視……將來所得的獎賞」。(帖前5:8;來11:26

基督徒也必須「拿著聖靈的劍,就是上帝的話語」。這把聖靈的劍能助基督徒抵擋錯誤的教義和人的傳統,教導人認識真理,也能「推翻根深蒂固的事物」。(弗6:17;林後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