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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

抽籤

(Lot,I)

「抽籤」是人們用來對事物決定取捨或次序的習俗,源遠流長,所用的方法是把幾塊碎石、小圓石、小木片等丟進衣兜或瓶子裡,然後不斷搖動,先抽出來或跌出來的就是被選上的。籤跟誓言一樣,有祈求的含義,或明說或暗示,祈求耶和華干預和指示。籤(希伯來語goh·ralʹ戈拉)有實際的用法,也有比喻的用法,意思指「分得的產業」或「量給……的一份」。(書15:1;詩16:5;125:3;賽57:6;耶13:25

用法箴言16:33說:「人在衣兜裡抽籤,但決定全在乎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用抽籤的方法來解決問題:「抽籤可以平息紛爭,能排解二強的糾紛。」(箴18:18)由於抽籤不涉及輸贏,而且沒有賭注、賭金或獎金,所以人不會在運動、遊戲和賭博中抽籤。人也不會抽籤決定奉獻多少給聖殿和祭司,或捐助多少給慈善事業。羅馬士兵抽籤分耶穌的外衣,只是基於私心,希望從中取利,而這正好應驗了詩篇22:18的預言。(太27:35

聖經初次提及抽籤,是關於贖罪日的安排,大祭司要為兩隻山羊抽籤,一籤歸於耶和華,一籤歸於阿撒瀉勒。(利16:7-10)在耶穌的日子,這個安排是在希律所建的聖殿中進行的;據說,大祭司從容器中抽出用黃楊木或金子造的兩籤(分別寫著「歸於耶和華」和「歸於阿撒瀉勒」),並把兩籤各放在兩隻山羊的頭上。

在聖殿供職的24班祭司也是抽籤分配的。(代上24:5-18)利未人的書記將宗族首領的名字寫下來,然後逐一抽出他們供職的班次。利未人也按照這個方式抽出供職的歌手、守門人和司庫等。(代上24:31;代上25和26章;路1:8,9)猶太人獲釋回鄉之後,抽籤分配哪些人供柴給聖殿和住在耶路撒冷。(尼10:34;11:1

摩西放在大祭司胸牌裡的「烏陵」和「土明」(利8:7-9),有時被稱為「聖籤」。當國家發生重大事情而無法做決定時,大祭司就站在耶和華面前,通過這些聖籤尋求耶和華的指示。不過,聖經沒有直接說以色列人用聖籤抽籤,我們也不知道「烏陵」「土明」究竟是怎樣的,只知道以色列人通過聖籤解決難題,像抽兩籤來決定事情一樣。撒母耳記上14:41,42也提及「烏陵」「土明」,看來跟抽籤的事有關。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把應許之地分配給十二部族時也要抽籤。(民26:55,56)約書亞記對此做了詳細的記述,原語「抽籤」一詞從14-21章出現了超過20次。在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的督導下,全以色列在示羅的耶和華會幕前抽籤。(書17:4;18:6,8)利未人的城也是抽籤分配的。(書21:8)耶和華顯然使抽籤的結果跟他預言以色列各部族將要承受的產業一致。(創49章

人們也用抽籤的方法找出犯錯的人。在約拿的日子,船員抽籤抽出招惹暴風的人約拿。(拿1:7,8)在掃羅的日子,人們抽中了該受咒詛的人約拿單,因他違背了掃羅所起的愚昧誓言。(撒上14:41,42

以色列的仇敵抽籤瓜分戰利品和俘虜。(珥3:3;俄11)哈曼則抽「普珥」(即抽籤)挑日子,以消滅波斯帝國境內的所有猶太人。(斯3:7)猶太人依據「普珥」這個名稱,把這兩天叫做「普珥節」(意即「抽籤節」)。(斯9:24-26

使徒的日子 耶穌的門徒通過禱告,抽籤決定由誰取代十二使徒中加略人猶大的職分。這人必須曾經見證耶穌的活動和復活。結果抽籤選中馬提亞。(徒1:21-26)經文所用的希臘語kleʹros「克萊羅斯」跟kle·ro·no·miʹa「克萊羅諾米阿」(即「產業」)一詞有關。歌羅西書1:12和彼得前書5:3用「克萊羅斯」一詞來指上帝賜給基督徒的產業。

公元33年五旬節之後,聖經就沒再記錄人們仍用抽籤的方式揀選監督和助理僕人,或決定重要事情。人必須在生活上結出聖靈的果子,才會被舉薦做監督和助理僕人。(提前3章;多1章)別的事情則按聖經預言的應驗、天使的指引、上帝話語的原則、耶穌的教誨和聖靈的引導來決定。(徒5:19-21;13:2,3;14:23;15:15-19,28)使徒保羅說:「聖經全都是上帝用聖靈啟示的,對於……糾正、按正義施行管教,盡都有益」。(提後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