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
(Rabbi)
「拉比」其實就是「老師」。(約1:38)不過,耶穌降生前不久,猶太人開始以「拉比」作為一種尊稱或頭銜,意思是「我的大師;我的尊者」。一些有學問的人、抄經士和律法導師甚至要求別人稱他們做拉比,視之為身份地位的象徵。耶穌基督譴責人沽名釣譽,吩咐他的跟從者不要接受「拉比」的尊稱,因為只有耶穌是他們的老師,他們的拉比。(太23:6-8)
聖經裡,「拉比」一詞只見於《希臘語經卷》,用來稱呼耶穌的共有十二次,也就是「老師」的意思。其中彼得用過兩次(可9:5;11:21),約翰的兩個門徒一次(約1:38),拿但業一次(約1:49),尼哥德慕一次(約3:2),耶穌某些不具名的門徒三次(約4:31;9:2;11:8),群眾一次(約6:25),加略人猶大兩次(還有一次只是複述同一件事)(太26:25,49;可14:45)。末大拉人馬利亞則將耶穌稱為「拉波尼」(我的老師),還有一個被耶穌治好的盲人也稱耶穌做「我的老師」。不過久而久之,在老師前面加上人稱代詞「我的」,就不再包含什麼特別的意思了,即如「先生」本來的意思是「我的主」一樣。(約20:16;可10:51)施浸者約翰也曾被人稱為老師(拉比)。(約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