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馬利亞
(Samaria)〔屬於撒默宗族〕
1.以色列王暗利於公元前10世紀中葉動工建造的城,其後兩百多年間,這城一直是北方以色列國的首都。暗利用70公斤銀子(相當於1萬3212美元)向撒默買了一座山,在山頂上建造了這座城。(王上16:23,24)這座山和這座城,都按原來的主人撒默的名字起名為撒馬利亞。(摩4:1;6:1)
位置 學者認為,現今鄰近阿拉伯村莊塞拜斯提亞的紹梅隆廢墟就是撒馬利亞的遺址,這個廢墟在耶路撒冷北面約55公里(34英里),在示劍西北11公里(7英里)。撒馬利亞在瑪拿西境內。聖經說撒馬利亞是以法蓮的「首都」,而以法蓮是十部族以色列國的首要部族,因此撒馬利亞也就成為以色列國的首都。(賽7:9)在士師時代,士師陀拉住在「以法蓮山區的沙密」,撒瑪利亞跟沙密要麼在同一位置,要麼就在附近。(士10:1,2)
撒馬利亞山的山頂相當平坦,東西長約2公里(1英里),是建城的理想地點。山坡非常陡峭,約莫比山下的平原高出90米(300英尺),易守難攻。視野非常開闊,東、南、北三面都有更挺拔的山峰,西面的山坡向下徐緩伸展,從海拔463米(1519英尺)下降到地中海海岸,兩地相距34公里(21英里)。
從暗利到何細亞,先後共有14人作以色列國的君王,撒馬利亞的歷史滿載這些君王的敗行。(王上16:28,29;22:51,52;王下3:1,2;10:35,36;13:1,10;14:23;15:8,13,14,17,23,25,27;17:1)
亞哈的日子 暗利死後,他的兒子亞哈作王22年,其間繼續建造撒馬利亞城,包括為巴力建殿築壇,立「神木」。在這座新城所建立的一切,都是亞哈的妻子腓尼基人耶洗別發起的,為的是要崇拜迦南人的神。(王上16:28-33;18:18,19;王下13:6)亞哈在撒馬利亞建了一座富麗堂皇的「象牙宮」,宮中可能有「象牙床榻」,先知阿摩司在一百年後也提到類似的床榻。(王上22:39;摩3:12,15;6:1,4)考古學家已經在撒馬利亞的廢墟中,找到五百多塊象牙碎片,當中許多都有精美的雕刻。
在亞哈王統治的後期,敘利亞王便哈達二世圍攻撒馬利亞,發誓要將這座城夷為平地,使地上的塵土都不夠他手下的士兵每人抓一把。然而,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好讓亞哈知道他是全能的上帝。(王上20:1-21)不及一年,兩國再次交鋒,便哈達被迫投降,承諾將奪得的城鎮全部歸還以色列,又說亞哈「可以隨意徵用大馬士革的街道」,像便哈達的父親徵用撒馬利亞的街道一樣。(王上20:26-34)便哈達的父親看來曾徵用這些「街道」做市集,以求圖利。耶和華告訴亞哈,他既然放走了便哈達,就要用自己的命抵償便哈達的命,亞哈聽後,就悶悶不樂地回撒馬利亞去了。(王上20:35-43)
到了第三年,亞哈請猶大王約沙法幫他從敘利亞人手中奪回基列的拉末,亞哈就是在這次戰役中陣亡的。上陣之前,二王在撒馬利亞城門口詢問眾先知的意見,但他們漠視耶和華的先知的警告,聽信假先知的謊言,於是起程上陣。(王上22:1-28;代下18:2,9)儘管亞哈改裝上陣,敵軍的弓箭手也不認得他就是以色列王,但他還是被弓箭手無意中射中,最後因流血過多而死在戰車中。他被送回撒馬利亞,葬在那裡,別人在撒馬利亞的池旁清洗他的戰車。(王上22:29-38)這個水池可能就是考古學家在當地發掘出的一個淺而大的長方形水池。
後來耶和華膏立耶戶,要他執行對亞哈家的最後判決。(王下9:6-10)耶戶先後殺死了亞哈的兒子約蘭、亞哈的外孫亞哈謝和亞哈的遺孀耶洗別(王下9:22-37),接著他跟撒馬利亞的首領和長老通信,要他們殺掉亞哈其餘70個兒子,砍下他們 的頭。然後耶戶宣告說:「你們要知道,耶和華的話,就是耶和華針對亞哈家所說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耶和華通過他僕人以利亞所說的,他都實現了。」(王下10:1-12,17)
在撒馬利亞及附近一帶,耶和華也通過以利亞和以利沙宣告了另外一些事,這裡發生的一些事也跟這兩位先知有關。例如,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從撒馬利亞王宮頂上房間的欄杆掉了下去(王下1:2-17);敘利亞王的元帥乃縵患了痲瘋,到撒馬利亞求醫(王下5:1-14);敘利亞王派軍隊去捉拿以利沙,軍兵卻被耶和華弄至暫時心理盲,以利沙接著把他們帶到撒馬利亞,讓他們吃喝完了,就打發他們回家。(王下6:13-23)亞哈的兒子約蘭在位期間,敘利亞軍隊圍困撒馬利亞,城裡出現大饑荒,有些人甚至把孩子吃了。後來,耶和華令敘利亞人倉皇逃跑,留下許多食物,饑荒一夜消失,以利沙的預言就這樣應驗了。(王下6:24-29;7:1-20)
跟耶路撒冷對抗 撒馬利亞是北方以色列國的首都,耶路撒冷則是南方猶大國的首都,兩城之間的對壘與仇恨有時會爆發成戰爭。有一次,猶大王亞瑪謝攻打以東之前,照耶和華的吩咐遣散了10萬個以色列雇傭兵。這些以色列士兵雖已收了3400公斤銀子(66萬零600美元),卻心裡不忿,於是侵襲猶大各城,「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崙」,又大肆劫掠。(代下25:5-13)亞瑪謝戰勝了以東,就得意洋洋,貿然與以色列王開戰,結果自取其辱,耶路撒冷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寶庫裡的一切金銀,都被搶到撒馬利亞去了。(王下14:8-14;代下25:17-24)若干年後,以色列人擊敗了猶大王亞哈斯,但由於不想激怒耶和華,就釋放了一些帶回來的俘虜,也歸還了一些戰利品。(代下28:5-15)
最終,撒馬利亞城因為崇拜偶像、道德墮落及一直蔑視上帝的律法和原則而遭受毀滅。(王下17:7-18)事前,耶和華曾藉眾先知的口,比如以賽亞(賽8:4;9:9),何西阿(何7:1;8:5,6;10:5,7;13:16),阿摩司(摩3:9;8:14),彌迦(彌1:1,5,6),以及別的先知(王上20:13,28,35-42;22:8),包括以利亞、以利沙,再三警告撒馬利亞的統治者和民眾。撒馬利亞覆亡後,一些先知警告那些漠視上帝吩咐的人,要引以為鑑。(王下21:10-13;耶23:13;結16:46,51,53,55;23:4,33)
後期歷史 公元前742年,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圍攻撒馬利亞,用了幾乎3年時間才將城攻陷。公元前740年,撒馬利亞陷落,許多顯要的居民都被擄到美索不達米亞和米底亞去。最終攻陷撒馬利亞的,是撒縵以色五世還是他的繼任人薩爾貢二世,至今還沒有定論。(王下17:1-6,22,23;18:9-12;見薩爾貢)
撒馬利亞被亞述人攻陷以後,聖經就不再細述這座城的歷史,後來即使提及撒馬利亞,也大多是要警告人,反叛耶和華會有什麼後果(王下18:34;21:13;賽10:9-11;36:19),但也並非每次都是這樣(王下23:18;徒8:5)。聖經記載,耶路撒冷覆亡和基大利遇刺身亡後,有80人從示劍、示羅、撒馬利亞下到米斯巴,遇上刺客以實瑪利。以實瑪利殺了他們當中的大多數,只放過少數人,因為這些人答應把藏起來的小麥、大麥、油和蜜交給他。(耶41:1-9)
世俗歷史記述了撒馬利亞從亞歷山大大帝的日子起發生過的一些事情。在羅馬帝國的日子,希律大帝重建撒馬利亞,使城重現昔日的光彩。為了尊崇第一任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希律將城改名為塞巴斯泰(拉丁語名字奧古斯都的希臘語陰性詞形)。今天,阿拉伯語地名塞拜斯提亞保留了希律當日所起的名字。考古學家先後在撒馬利亞挖掘出多個時期的遺物,有些遺物甚至可上溯至以色列眾王的日子。
2.指北方十部族以色列國的疆土。聖經有時用首都撒馬利亞代表全國。例如,亞哈稱為「撒馬利亞王」,指的不是狹義而是廣義的撒馬利亞,即亞哈不僅是撒馬利亞這座城的王,也是十部族的王。(王上21:1)同樣,「撒馬利亞各城」是指散布在十部族屬地的城鎮,而不是首都附近一帶的城鎮。(王下23:19;同一個詞組也見於王上13:32,那時撒馬利亞城還未興建,經文說的如果不是預言,就可能是列王紀的執筆者所寫的引子)在亞哈的日子,「撒馬利亞」的大饑荒蔓延至以撒馬利亞為首都的王國全境,甚至波及腓尼基。受災的地區至少從約旦河東的基立溪谷延伸至地中海海岸城市撒勒法。(王上17:1-12;18:2,5,6)同樣,聖經應許以色列人必復興時,提到「撒馬利亞的山嶺」,指的應該也是以撒馬利亞為首都的王國全境。(耶31:5)
提革拉比列色三世看來最先把以色列人遷離撒馬利亞,被擄到亞述的包括一些顯要的呂便人、迦得人和約旦河東的瑪拿西人。(代上5:6,26)北方以色列國滅亡後,更多以色列人被擄去。(王下17:6)這時候,亞述王就從帝國其他地方把一些人遷移到撒馬利亞,代替以色列人。後來,以撒哈頓和亞斯那巴(亞述巴尼拔)也沿用這種遷移政策。(王下17:24;拉4:2,10)
撒馬利亞可能因為整個地區或大部分土地荒涼了一段日子,獅子就多起來。(參看出23:29)基於迷信,遷來的新移民誤以為這是由於他們不知道怎樣崇拜當地的神。亞述王就打發一個被擄的以色列祭司回到撒馬利亞。這個祭司是崇拜牛犢像的,他教導居民認識耶和華,卻採用了跟耶羅波安相同的方法,結果居民對耶和華雖然有一點認識,卻仍舊崇拜自己的假神。(王下17:24-41)
3.耶穌有幾次途經這個地區,後來使徒們將基督教的信息傳到這裡。概括來說,這個地區北起加利利,南達猶地亞,西從約旦河到地中海沿海平原,但實際的邊界至今仍無法確知。過去這個地區大部分屬於以法蓮部族和瑪拿西半個部族(約旦河西)。
撒馬利亞位於猶地亞和加利利之間,所以耶穌往返耶路撒冷途中有時會路經這裡。(路17:11;約4:3-6)然而,耶穌很少會在這裡傳道,他甚至吩咐十二使徒不要進撒馬利亞人的城,倒「要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綿羊那裡去」,所指的是猶太人。(太10:5,6)
不過,這個吩咐只維持了一段短時間,因為耶穌在升天前,吩咐門徒不但要把好消息傳到撒馬利亞,還要傳到地極。(徒1:8,9)所以當迫害的浪潮在耶路撒冷捲起時,許多門徒,特別是腓力,就開始到撒馬利亞傳道。後來彼得和約翰也奉差到撒馬利亞,進一步推廣基督教。(徒8:1-17,25;9:3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