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納做兒子
(Adoption)
這是指收養沒有血統關係的人做子女。譯作「收納做兒子」的希臘語hui·o·the·siʹa「惠奧泰西阿」是個法律術語,字面意思是「授予兒子的地位」(參看羅8:15,Rbi8 腳注)。
從《希伯來語經卷》中的一些例子可以看出「收養」的基本概念,但著眼點並不是法律程序。以實瑪利和以撒出生之前,亞伯拉罕看來將他的奴僕以利以謝當做養子,很有可能會繼承他的家業。(創15:2-4)在中東,將奴隸收納做兒子的習俗由來已久。養子的地位雖然比不上親生子女,卻也享有繼承權。
拉結和利亞都將自己的婢女給雅各生的孩子視為己出,歸自己膝下。(創30:3-8,12,13,24)婢女給雅各所生的孩子,跟雅各的合法妻子所生的孩子一樣,可以繼承產業,因為都是他們父親雅各的親生骨肉。既然婢女屬於拉結和利亞,她們所生的孩子自然也歸拉結和利亞所有。
摩西從小就被法老的女兒收養。(出2:5-10)根據埃及的法律,男女是平等的,因此法老的女兒也有權收養子女。
看來收養子女的做法在以色列國並不普遍,原因顯然跟娶兄弟遺孀的習俗有關。既然在生的兄弟可以為死去的兄弟留名立後,以色列人就無須為這個目的而收養子女了。(申25:5,6)
對基督徒的意義 在《希臘語經卷》,使徒保羅提到蒙召被上帝揀選的人的新身份時,曾多次表明他們被上帝收納做兒子。這些人是亞當的後代,是不完美的,是罪的奴隸,出生時並沒有上帝兒子的名分,但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他們蒙上帝收納做兒子,跟上帝的獨生子基督一同承受產業。(加4:1-7;羅8:14-17)他們這兒子的名分不是生來就有,而是上帝按自己的旨意揀選他們才有的。(弗1:5)這些人憑上帝的靈而生,從那時起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約一3:1;約1:12,13),但他們必須忠心到底,才能承受作為上帝屬靈兒子的一切福分。(羅8:17;啟21:7)因此保羅說,他們「熱切等待被收納做兒子,獲得救贖脫離身體」(羅8:23)。
蒙收納做兒子的人因此得享自由,擺脫叫他們懼怕的「奴隸的心」,得了「做兒子的心」,有希望承受天上的產業,這個希望有上帝的靈作證,是絕對可靠的。這些人受到提醒,他們不是生來就有兒子的名分,而是靠著上帝的分外恩典,蒙上帝揀選,才得以被收納做上帝的兒子。(羅8:15,16;加4:5-7)
在羅馬書9:4,保羅描述血統上的以色列人「蒙收納做兒子,有榮耀,有聖約,得了律法」,顯然是指以色列人跟上帝立約,成為他子民後享有的獨特地位。由於這緣故,上帝有時將以色列人稱為「我的兒子」。(出4:22,23;申14:1,2;賽43:6;耶31:9;何1:10;11:1;另見約8:41)可是,他們想要真正成為上帝的兒女,就得等待基督耶穌犧牲生命獻做贖價,還要對上帝的這個救贖安排顯出信心,衷心接受才行。(約1:12,13;加4:4,5;林後6: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