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珥節
(Purim)
在猶太聖曆十二月(即亞達月,相當於公曆2月下半月和3月上半月之間)十四和十五日舉行的節期(斯9:21),也稱為「籤節」。這個節期的名稱跟哈曼有關,因為哈曼抽「普珥」(抽籤)擇定「吉日」去實行他滅盡猶太人的陰謀。哈曼是亞甲人,也許出自亞瑪力人的王族;他崇拜異教的神祇,所以採用這種類似占卜的做法。(斯3:7,Le 腳注;見占卜;抽籤;普珥)亞哈隨魯王(薛西斯一世)在位第十二年尼散月十三日,看來是公元前484年的春季,哈曼說服王下了一份詔書給波斯各省的省長,要一舉滅盡猶太人。
慶祝得救 普珥節是慶祝猶太人得救脫離哈曼的毒手。猶太人稱這個節期為「普珥節」,很可能帶有諷刺的意味。(斯9:24-26)次經瑪加伯上下又稱這個節期為「摩爾德開節」(「末底改節」),因為摩爾德開(即末底改)在跟這個節期有關的事件上擔任重要角色。(瑪加伯下15:36,AT)由於王后以斯帖在年長的表兄末底改勸導下冒生命危險向王進言,猶太人才得以逃過浩劫。以斯帖禁食三天,然後晉見王,邀請他赴宴;之後,再次設宴款待王,才為同胞向王求情。(斯4:6-5:8)王允其所請,但由於米底亞人和波斯人的法律不能廢除,王的法規不得更改(但6:8),所以王在西彎月二十三日頒下了另一條法令,容許猶太人自衛,還讓他們有時間作妥準備。這份詔書由末底改撰寫,譯成許多語言,傳送到波斯帝國的各省去。猶太人奮起作戰,並獲得各省君侯、總督、省長的協助,結果反過來把壓制他們的仇敵一一擊潰。亞達月十三日有許多人被殺,但喪生的不是猶太人而是他們的仇敵。書珊王城的殺戮持續到亞達月十四日,十五日才停下來,但各省的猶太人在亞達月十四日就已住手了。之後,猶太人為這場勝利設宴歡慶。(斯8:3-9:19)
為了記念這次拯救行動,末底改規定猶太人年年都要在亞達月十四和十五日這兩天設宴歡慶,互送食物,賙濟窮人。(斯9:20-22)後來以斯帖王后寫了另一封信,確立猶太人要守的這個節期。此後世世代代在每年指定的時候,家家戶戶、各省各城的猶太人都要記念、謹守這兩天。(斯9:28-31;見以斯帖記)
直到今天,猶太人仍然慶祝這個節期,並且加添了許多細節。隨著時間過去,傳統所加添的
規定之一是把亞達月十三日定為禁食日,稱為「以斯帖的禁食」。在這個節期,買賣和勞動並不受限制。約翰福音5:1引起的問題 《希臘語經卷》並沒有直接提及普珥節。有些人聲稱,約翰福音5:1所說的節期是普珥節。這節經文說:「這些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可是,認為這節經文所說的節期是普珥節並沒有事實根據。某些抄本在「節期」之前有定冠詞,經文說:「到了猶太人的那個節期」。(見Rbi8 腳注)看來這裡所指的必定是申命記16:16所記載的三大節期之一,尤其是耶穌要上耶路撒冷去守節。如果這個節期是普珥節,耶穌就無需特地上耶路撒冷去了。猶太人通常在自己所住的城鎮守普珥節,慶祝活動會在當地的會堂和自己的地區舉行,根本不用到聖殿去。再說,當時離逾越節只有一個月左右,耶穌不可能長途跋涉,步行到耶路撒冷,隨即又啟程回到加利利。還有,如果我們認為約翰福音5:1所說的節期是普珥節,而約翰福音6:4所指的是僅一個月之後的逾越節,那麼耶穌在這段短短的日子裡做的事就實在多得令人難以置信了,因為這包括在迦百農傳道,周遊加利利各地,返回迦百農,再前往猶地亞和耶路撒冷等,這顯然是不可能的。(見耶穌基督條下的附表《耶穌在地上的生平紀事》)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約翰福音5:1所說的「猶太人的一個節期」,其實是公元31年的逾越節。(見耶穌基督條下的「傳道三年半」)
節期的目的 有些評注家認為,現代猶太人所慶祝的普珥節是世俗性多於宗教性,有時達到縱情作樂的程度。但當初設立這個節期以及在早期的日子,情形卻不是這樣的。末底改和以斯帖都是耶和華上帝的僕人,設立這個節期的目的是要尊崇耶和華。當日猶太人得救可說是上帝的功勞,因為爭議是由於末底改緊守忠誠,堅持只崇拜耶和華而引起的。哈曼很可能是亞瑪力人,而這族人是耶和華所詛咒的,上帝曾下令要滅盡他們。末底改重視上帝的命令,拒絕向哈曼下拜。(斯3:2,5;出17:14-16)此外,末底改對以斯帖所說的話(斯4:14)也表明,他仰賴一位能力更高的去拯救猶太人。以斯帖進見王,初次邀請王赴宴之前先禁食三天,顯然是為了向上帝求助的緣故。(斯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