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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棒

杖,棒

(Rod,Staff)

希伯來語sheʹvet(謝貝特)和mat·tehʹ(馬特)常譯作「杖」「棒」。「謝貝特」指一根棒,或一根杖(用作支撐),也可以譯作「牧杖」(牧羊人的手杖)。(利27:32)古時的族長都手持一根杖,或許由於這個緣故,「謝貝特」和「馬特」都可表示並譯作「部族」。(出31:2;申18:1;29:18)長矛一類武器的杆,希伯來語叫「謝貝特」或ʽets(埃茨,字面意思是樹)。(撒下18:14;21:19

另一個詞maq·qelʹ(馬凱)譯做「枝條」和「手杖」(創30:37;撒上17:43),mish·ʽeʹneth(米謝內特)則譯做「杖」和「稈」(士6:21;王下18:21)。

譯做「杖」的希臘語rhaʹbdos(拉布多斯)有時也譯做「手杖」。(啟19:15;太10:10)另一個詞xyʹlon(西隆),字面意思是「木頭」或木造的物品,有些譯本也譯做「杖」。在馬太福音26:47,55和福音書其他類似的經文裡,「西隆」都譯做「棍棒」。

用途 杖可用作支撐(出12:11;亞8:4;來11:21),防護(撒下23:21;太10:10),懲罰孩童僕婢(出21:20[新世譯做「棍」];箴10:13;23:13,14;徒16:22),也可用作打橄欖(申24:20;賽24:13),以及打穀(賽28:27[「謝貝特」和「馬特」都見於這節經文,新世分別譯做「杖」和「棒」];參看士6:11;得2:17)。另外,牧羊人也用杖引領並照管羊群。關於選取十分之一的牛羊,拿到聖所獻給上帝一事,摩西律法這樣說:「凡從牧杖下經過的[凡牧羊人照管的]牛羊,每第十頭,就是十分之一,都要歸給耶和華做聖物。人不可查看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利27:32,33)據說牧羊人站在羊欄的門口,手持一根杖,杖頭綁了一塊浸過染料的布,當羊從欄裡出來時,每數到第十隻,牧羊人就用杖頭點一下,標示這一隻會獻給上帝。(參看耶33:13

權力的象徵 古時杖被視為貴重的個人物品,有些杖很容易辨認,一眼就看出物主是誰。猶大把自己的手杖和圖章戒指給塔瑪做保證,承諾如果塔瑪與他同寢,就送塔瑪一隻山羊羔。(創38:18,25)古時的族長常手持一根杖,作為權力的象徵。因此聖經許多時用杖來象徵權力,不論是某人擁有的還是別人授予的。摩西先後去見以色列的長老、法老和埃及的魔法祭司,他所拿的杖象徵上帝授予他的權力和任務。(出4:17,29-31;7:9-12)摩西和亞倫進見法老時,雖然聖經說亞倫拿著自己的杖,但是,作為摩西的代言人,亞倫所拿的顯然是摩西的杖。只要跟出埃及記7:15,17對比一下,就能看出這點。

後來摩西的杖多次用作象徵,表明他是受耶和華任命和支持的,獲授權做以色列人的領袖。(出8:5;9:23;10:13;民20:11)當摩西和亞倫的權力受到質疑時,上帝吩咐十二部族的首領各自拿出一根杖,然後上帝使代表利未家的亞倫那根杖發芽,結出熟杏。這清楚表明亞倫和他的家確實是上帝揀選和授權去擔任祭司職務的人。事後亞倫的杖放在約櫃裡一段時間。(民17:1-11;出29:9;來9:4

詩篇執筆者寫道:「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直到我使你的仇敵成了你的腳凳。』耶和華必從錫安伸出你的能力之杖。他說:『你要到仇敵當中征服他們。』」(詩110:1,2)使徒保羅說這節經文在耶穌基督身上應驗了。耶穌可以說是拿著耶和華的「能力之杖」,全權代表耶和華對仇敵執行判決。(來10:12,13)耶穌基督是「耶西的殘幹」生出的「嫩枝」,他必「用口中的杖打擊大地,以嘴裡的氣處決惡人」。(賽11:1,4)他必憑著耶和華所授予的權柄發言,靠著耶和華所賜的力量懲罰惡人。牧羊人用牧杖溫和地引導羊群,但耶穌卻不會這樣對待列國,聖經說他會用杖管轄列國。(啟2:27;12:5;19:15

以賽亞書9:4和14:5說,以色列的仇敵拿權杖和統治者的棒欺壓她。上帝通過以色列的周邊國家,例如亞述,懲罰作惡犯罪的以色列人。就這個行動來說,這些國家可說是上帝授權懲罰以色列的杖。然而,這些國家懲罰以色列,並不是因為愛耶和華或恨惡以色列人的罪行,而是因為他們仇視上帝和以色列。他們肆意殘害以色列人,落井下石,施行懲罰過了頭。這些霸權,尤其是亞述和巴比倫,還自高自大,蔑視耶和華上帝。上帝通過以賽亞先知論到亞述,說「亞述人是我憤怒的杖」,但與此同時,也論及亞述人如何高傲自大,說:「斧頭怎能對用斧砍伐的人自誇呢?鋸又怎能對用鋸的人自大呢?難道棍棒竟能揮動舉棒的人,手杖竟能舉起那不是木頭的人嗎?」接著上帝預言亞述必受到懲罰,因為它竟以為自己比任用它的更偉大,又高傲地跟上帝對抗。(賽10:5,15

耶和華跟大衛訂立王國之約,他談到大衛王朝的歷代君王說:「我要做他的父親,他要做我的兒子;要是他犯錯,我要用人的杖責罰他,通過亞當的子孫責打他。」(撒下7:14)這是指,耶和華必像父親那樣施行管教,他所用的杖就是地上政府的權柄,例如巴比倫。耶和華利用巴比倫推翻大衛王朝歷代君王所統治的上帝王國,直到「持合法權柄的人來到」。(結21:27)公元70年,提圖斯將軍率領的羅馬大軍正是上帝用來懲罰不忠的耶路撒冷的「杖」。(但9:26,27

誤用「權杖」 地上列國的政府和審判官往往誤用他們的「權杖」,行事不義,甚至跟上帝和他的子民作對。耶穌基督先後被人帶到猶太最高法庭和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受審,遭人嘲弄、吐唾沫在臉上,又被人毒打,最後更殺身成仁。猶太領袖仗著權勢虐待耶穌,然後用更沉重的「杖」對付他,把他交給羅馬政府施以極刑。彌迦先知預言耶穌受苦說:「敵人用杖擊打以色列審判官的面頰。」(彌5:1)耶穌復活以後,猶太領袖仗著權勢迫害耶穌的門徒,羅馬帝國和其他政權也三番五次誤用權杖。他們都必須為此向上帝交賬。(約19:8-11;帖後1:6-9

父母的權柄 「杖」也象徵父母對兒女的權柄。箴言這卷書多次提到父母的權柄,「杖」一詞在書中象徵父母施行的各種形式的管教,包括實際用杖處罰在內。父母在上帝面前有責任運用這「杖」管教兒女。父母要是縱容兒女,兒女就會踏上歧途,斷送性命,父母也會蒙羞受辱,令上帝不悅。(箴10:1;15:20;17:25;19:13)「愚昧纏住孩子的心,管教的杖可使愚昧遠離他。」「不可不管教孩子。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該用杖打他,救他免下墳墓。」(箴22:15;23:13,14)事實上,「不忍杖打兒子的,就是恨他;留意管教兒子的,才是愛他」。(箴13:24;19:18;29:15;撒上2:27-36

耶和華上帝既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父親」,就絕不會不忍用「杖」管教兒女。上帝啟示保羅寫信給希伯來裔基督徒,說:「上帝待你們,其實像待兒子一樣。哪有兒子沒有父親管教呢?……上帝卻為了我們的益處管教我們,好叫我們像他一樣聖潔。」(來12:7,9,10)耶和華把管教基督徒會眾的權柄交給一些忠心的男子,特別是耶穌的使徒,目的是要強化基督徒,而不是削弱他們。(林後10:1-11)這個權柄包括管教犯過的人。當哥林多會眾偏離了正義之道,跟從人而不跟從基督時,保羅寫信糾正他們,說:「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你們情願我拿著杖去,還是情願我懷著仁愛溫和的心去呢?」(林前4:21

引領和牧養的杖 牧羊人用杖去引導、保護、照料羊群,同樣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耶穌基督也牧養上帝的子民。耶和華跟以色列人立約,建立了親密的關係,所以常常稱以色列人為他的羊群。大衛寫道:「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雖然走在漆黑的谷中,卻不怕受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給我安慰。」(詩23:1-4)彌迦禱告說:「求你用杖牧養你的子民,牧養你產業的羊群。」(彌7:14;另見約10:11,14;來13:20;彼前2: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