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殃
(Plague)
有幾個希伯來語詞譯作「災殃」或「災禍」,字面意思如下:「傷害」「重擊」「打擊」「擊敗」「死亡」等。耶和華上帝曾降災懲罰惡人,包括發怨言的叛逆分子(民16:41-50),拒絕遵從他旨意的人(亞14:12,15,18),褻瀆聖物的人(撒上5:1-6:4),傷害他所膏立的僕人的人(創12:17;詩105:15),以及忤逆不忠和違反他律法的人(利26:21;民14:36,37;31:16;申28:59-61;代上21:17,22;代下21:12-15)。他可以通過天使或人來施行刑罰。(撒下24:17;耶19:1-8;25:8,9;49:17;50:13,14)如果想求耶和華不再降災,就得由他的僕人禱告求情,或犯過者要真誠地悔改並向他禱告。(創20:17,18;王上8:37,38;代下6:28,29)
一個人遭災,也可能是自作自受。(箴6:32,33)災殃可以是疾病,比如「痲瘋一類的災病」(利13:2),也可以由環境和時間造成(詩38:11;73:5,14)。
在摩西的日子,耶和華用災殃打擊埃及,藉此顯示他無比的力量,也使他的名傳遍列國。(出9:14,16)過了好幾代,其他民族還在談論這些災殃。(書2:9-11;9:9;撒上4:8;6:6)這些災殃也證明了埃及神祇的無能。(出12:12;民33:4;見男女神祇條下的「十場災殃」;摩西條下的「面對埃及法老」)
啟示錄所提到的災殃(希臘語ple·gaiʹ普萊蓋,字面意思是「打擊」)無疑顯示上帝的憤怒,預示他要執行的判決。(啟9:18,20;11:6;15:1,6,8;16:9,21;18:4,8;21:9;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