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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吵

爭吵

(Quarrel)

指爭執(申17:8)、爭訟(耶25:31)或案件(耶11:20)。

聖經勸人不要無故跟人爭吵或捲入爭論當中。(箴3:30)箴言說:「路上見人家爭吵,自己也大動肝火,就像揪住狗的雙耳。」(箴26:17)愚昧人所說的話容易引起爭執;愚昧人無法克制自己,動不動就跟人口角。(箴18:6;20:3)「大發烈怒」,往往引起爭吵(箴30:33);不輕易發怒,就能平息紛爭。(箴15:18

爭吵破壞安寧(箴17:1),連最謙和的人也可能因而失去自制。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吵吵鬧鬧,埋怨沒有水喝,令摩西和亞倫不勝其煩,結果魯莽行事,喪失了進應許之地的機會。以色列人無故跟上帝的代表爭吵,其實等於跟耶和華爭吵。(民20:2,3,10-13;27:14;詩106:32)今天,誰跟上帝的僕人爭吵或激烈爭辯,處境同樣危險,有可能因此滅亡。(參看賽41:8,11,12;54:17

爭吵嚷鬧害人不淺,箴言勸人在「爭吵爆發之前就應離開」。(箴17:14)在這方面,亞伯蘭(即亞伯拉罕)樹立了很好的榜樣。為免自己的牧人跟姪兒羅得的牧人發生爭執,亞伯蘭建議彼此分開,還大方地讓羅得先行選擇牧放牲畜的地方。(創13:7-11)在以賽亞的日子,不忠的以色列人卻顯出剛剛相反的精神,沒有效法先祖亞伯拉罕。聖經論到他們說:「你們禁食,卻爭吵打架」,以色列人竟然在禁食的日子也相鬧相爭。(賽58:4

摩西律法規定,誰因吵架傷人,都必須賠償傷者停工的損失。(出21:18,19

發怨言 怨言叫人灰心,絕不可取。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沒多久就埋怨耶和華,對上帝所委任的領袖摩西和亞倫諸多挑剔。(出16:2,7)後來,摩西因他們喃喃埋怨,感到非常沮喪,甚至向上帝求死。(民11:13-15)另一方面,發怨言的人也令自己身陷險境。在耶和華看來,以色列人埋怨摩西的話就是對上帝發的怨言,是反叛上帝領導權的表示。(民14:26-30)許多人因為埋怨挑剔,最後招致殺身之禍。

因此,《希臘語經卷》勸基督徒以古人為鑑,不要發怨言,要明白怨言實在害人不淺。(林前10:10,11)猶大說,有些人「蔑視領導的權柄,詆毀有榮耀的人」,他們「常發怨言,對際遇諸多不滿,順著私慾而行,口說誇大的話,為私利奉承要人。」(猶8,16

耶穌譴責好挑剔的人,說:「你們不要再定人有罪,免得你們被定為有罪。你為什麼留意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思量自己眼中有梁木呢?……虛偽的人!你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清楚,可以除掉弟兄眼中的刺。」(太7:1,3-5;參看羅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