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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殿節

獻殿節

(Festival of Dedication)

猶太人守獻殿節(希伯來語chanuk·kahʹ哈努卡),是要記念他們擺脫敘利亞和希臘的轄制,把耶路撒冷的聖殿再次呈獻給耶和華。在此之前,自封為「神明顯現」(The·osʹ E·pi·pha·nesʹ提奧斯·伊皮法尼)的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蓄意玷污聖殿,在以往每天用來獻全燒祭的大祭壇上另建了一座壇。(瑪加伯上1:54-59,AT)為了表示自己極其憎恨和鄙視猶太人的上帝耶和華,並要大大玷污聖殿,安條克於公元前168年基斯流月二十五日在這個壇上獻了一頭豬,並把用豬肉煮的湯灑遍聖殿各處;又焚毀聖殿的大門,拆掉祭司的廂房,拿走金香壇、放置陳設餅的桌子和金燈台;還將所羅巴伯建造的聖殿獻給異教的神奧林波斯的宙斯。

兩年後,猶大·馬加比奪回城和聖殿。當時,聖所淪為一片荒涼,聖殿的院子雜草叢生。猶大拆掉被玷污了的舊祭壇,用未經人手雕鑿的石頭造了一座新祭壇;又命人重造聖殿的各種器皿,並把香壇、安放陳設餅的桌子和燈台放回聖殿裡。聖殿被徹底潔淨後,於公元前165年基斯流月二十五日舉行獻殿禮,那天正好是安條克將祭物在壇上獻給異教神祇三年之後。猶太人再次每天獻上全燒祭。(瑪加伯上4:36-54;瑪加伯下10:1-9,AT

節期的習俗 這個節期既屬於慶祝性質,自然是個歡樂的時期。慶祝這個節期的方式跟守住棚節有點類似。節期從基斯流月二十五日開始舉行,共延續八天。(瑪加伯上4:59)聖殿的各個院子都燈火通明,民居全都懸燈結彩。《塔木德》稱這個節期為「照明節」。過了一段時間,有些人習慣在節期的第一天掛上八盞燈,然後每晚減一盞;也有些人習慣開頭掛一盞,最後增至八盞。他們把燈放在近街的門口,不僅照亮家裡,也讓屋外的人可以看見亮光。除了點燈之外,他們還唱歌讚美上帝,稱頌他是以色列的救主。論到這個節期的起源,約瑟夫斯說:「過了這麼久之後,猶太人能夠再次按照慣常的習俗和方式崇拜上帝,難免驚喜交集;於是立法規定他們的後代要為恢復聖殿的崇拜慶祝八天。自那時以來,我們一直謹守這個節期。我們稱之為『光節』,我想,這是因為當我們不敢有任何奢望之際,崇拜上帝的權利竟突然向我們呈現出來。」(《猶太古史》第12卷324-325節[7章7段])猶太人並不把這個節期視為安息日,因此人在這天可以從事勞動。

以往,猶太人曾舉行過兩次獻殿禮,一次是在所羅門王呈獻第一座聖殿時,另一次是所羅巴伯完成重建聖殿的工程之後,莊嚴地慶祝聖殿的落成。但之後以色列人並沒有每年為此慶祝,這跟猶大·馬加比為第二座聖殿舉行獻殿禮而年年慶祝不同。每年的三大節期,以色列的男丁全都要到耶路撒冷過節。獻殿節卻跟普珥節一樣,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舉行。(出23:14-17;斯9:18-32)人們在境內各地的會堂裡聚集起來,手拿樹枝,喜樂地唱詩讚美上帝,各會堂和民居則燈火通明。直到今天,猶太人仍然慶祝這個節期。

對基督徒的意義 公元32年的獻殿節期間,耶穌前往聖殿,那是他在地上執行傳道職務的最後一個冬季。聖經的記載說:「那時候耶路撒冷正舉行獻殿節。當時是冬季,耶穌在聖殿裡的所羅門柱廊中行走。」(約10:22,23)基斯流月是猶太聖曆九月,相當於公曆11-12月之間。當然,猶太人一般都知道獻殿節是在冬季舉行的。因此,經文說「當時是冬季」,可能旨在交代天氣情況而非季節,為的是說明為什麼耶穌選擇在有蓋的地方——「所羅門柱廊」施行教導。這個有蓋的柱廊位於外邦人院的東邊,時常有許多人在那裡聚集。(徒3:11;5:12

聖經沒有說,是耶和華使猶大·馬加比戰勝敵人的,也沒有說上帝吩咐他修葺聖殿,重造器皿及各種設備,然後舉行獻殿禮。不過,為了令跟耶穌有關的預言得以應驗,也為了讓利未人能繼續獻祭,直到上帝的兒子獻上自己的生命做祭物,聖殿和崇拜的安排必須在彌賽亞出現時仍然運作才行。(約2:17;但9:27)耶和華曾經任用外族人,例如居魯士,去執行某些與他的崇拜有關的旨意。(賽45:1)他無疑更樂於從自己的子民猶太人當中,挑一個人去執行他的旨意。

無論實際情況如何,耶穌在地上傳道時,聖殿仍然如常運作。所羅巴伯的聖殿經希律重建之後更宏偉更華美。由於猶太人對希律沒有好感,他們通常只提及有兩座聖殿,即所羅門和所羅巴伯所建的聖殿。耶穌從沒有表示他不認可獻殿節,他門徒的寫作對這個節期也沒有任何非議。不過,耶穌的門徒既已在新約裡,就沒有義務要守這個節期了。(西2:16;加4:10,11;來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