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
(Prayer)
指懷著崇敬的態度對真神或假神說話。與上帝對話未必是禱告,從上帝在伊甸園施行審判的經過,以及跟該隱說話的記載可以看出這點。(創3:8-13;4:9-14)禱告牽涉到愛戴、信任和尊重,也涉及對禱告對象的依賴。跟禱告有關的希伯來語詞和希臘語詞,都有請求、懇求、祈求、哀求、央求、乞求、求恩、求問,以及讚美、感謝和稱頌的意思。
當然,請求和懇求的對象可以是人,原文確實偶爾有這樣的用法(創44:18;50:17;徒25:11),但用在宗教 意義上,「禱告」卻不是以人為對象的。人可以「請求」或「懇求」別人去做一件事,但不會將對方視為神。例如,他不會像對上帝禱告時那樣,在心中默默對某個人提出懇求,也不會在看不見對方的時候向他說話。
「聽禱告的主」 整部聖經一致指出,禱告的對象應當是耶和華。(詩5:1,2;太6:9)他是「聽禱告的主」(詩65:2;66:19),有能力實現禱告的人所求的事。(太11:24;弗3:20)聖經表明,人向假神或偶像禱告是愚不可及的,因為偶像根本聽不見,動不了。偶像所代表的神絕不能跟真神相比。(士10:11-16;詩115:4,6;賽45:20;46:1,2,6,7)在迦密山發生的事表明,巴力和耶和華,到底誰才是真神,也證實向假神禱告是毫無用處的。(王上18:21-39;另見士6:28-32)
雖然有些人聲稱,我們也可以向其他對象(例如上帝的兒子)禱告,但證據卻有力地表明這不是實情。在某些罕見的場合,人誠然對在天上的耶穌基督說過話,例如司提反臨死前懇求說:「主耶穌啊,求你接收我的生命。」(徒7:59)但上下文顯示,司提反所處的獨特環境,令他說出這句異乎尋常的話。當時他在異象裡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令他彷彿覺得自己就站在耶穌面前,能直接對這位基督徒會眾的元首提出請求。(徒7:55,56;西1:18)同樣,使徒約翰在啟示錄的末了說:「阿們!主耶穌啊,來吧。」(啟22:20)上下文也顯示,約翰是因為在異象裡(啟1:10;4:1,2)聽見耶穌談及他會再來,才作出上述回應的,表示他渴望耶穌早日來臨。(啟22:16,20)司提反和約翰這兩個事例,跟啟示錄記載約翰在異象裡與天上一位個體對話的情況大致相同。(啟7:13,14;比照徒22:6-22)聖經的記載沒有說,耶穌升天以後,門徒曾在其他場合以這種方式跟耶穌說話。使徒保羅寫道:「只要凡事 藉著禱告和懇切祈求,連同感謝,把你們所請求的告訴上帝。」(腓4:6)
正如條目親近上帝,靠近上帝的資料說明了基督耶穌的地位,因此我們的禱告要通過 他傳達給上帝。憑著耶穌獻給上帝為祭的寶血,我們「大可放膽踏上通往至聖所的路」,意即可以坦然在禱告中來到上帝面前,「信心堅定,真心真意親近上帝」。(來10:19-22)耶穌基督是惟一的「道路」;我們必須通過他才能與上帝和好,在禱告中親近上帝。(約14:6;15:16;16:23,24;林前1:2;弗2:18;見耶穌基督條下的「在上帝的旨意中擔任重大角色」)
蒙垂聽的人 人人都可以向「聽禱告的主」耶和華上帝祈求。(詩65:2;徒15:17)即使在以色列人跟上帝立約,成為他「獨自擁有的產業」的時代,外族人也可以藉著承認以色列的上帝,承認耶路撒冷的聖殿是上帝揀選的獻祭場所,得以向耶和華禱告。(申9:29;代下6:32,33;另見賽19:22) 後來,藉著基督的死,上帝拆毀了隔在中間阻攔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弗2:11-16)在意大利軍官哥尼流的家裡,彼得看出「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敬畏他,行正義,都蒙他悅納」。(徒10:34,35)人是否蒙上帝悅納,決定的因素是當事人的內心情況以及他所採取的行動。(詩119:145;哀3:41)人遵守上帝的誡命,做他眼中喜悅的事,就可以堅信上帝的「耳」必聽他們的祈求。(約一3:22;詩10:17;箴15:8;彼前3:12)
相反,人不理會上帝的話語和律法,濫流無辜人的血,常行別的惡事,就絕不會蒙上帝垂聽。在上帝看來,這種人的禱告是「可憎的」。(箴15:29;28:9;賽1:15;彌3:4)他們的禱告可被「算有罪」。(詩109:3-7)掃羅王僭越狂妄,執迷不悟,結果失去了上帝的喜悅。「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沒有通過夢,也沒有通過『烏陵』聖籤或先知回答他。」(撒上28:6)耶穌指出,偽善的人故作虔誠地向上帝禱告,就「已經得到全部的獎賞了」,意即他們博得人的喝彩,卻不蒙上帝悅納。(太6:5)法利賽派的人故作虔誠,喜歡作冗長的禱告,自視為道德高尚,卻由於行事虛偽而受上帝譴責。(可12:40;路18:10-14)他們用嘴尊敬上帝,心卻遠離上帝,蔑視他真理的話語。(太15:3-9;對照賽58:1-9)
向上帝禱告的人要對上帝有信心,堅信「他必獎賞懇切尋求他的人」。(來11:6)禱告的人要「信心堅定,真心真意親近上帝」。(來10:22,38,39)人必須承認自己有罪,如果犯了嚴重的罪,就得求耶和華「息怒開恩」。(撒上13:12;但9:13)他也必須心地溫良、謙卑自抑、衷誠悔罪、痛改前非。(代下34:26-28;詩51:16,17;119:58)這樣,上帝就會從天上垂聽,寬恕他的罪。(王下13:4;代下7:13,14;33:10-13;雅4:8-10)當事人就不再感到上帝「用密雲阻擋人親近[他],以致禱告不能上達」了。(哀3:40-44)不過,即使一個人的禱告並非全不上達,但他若不聽從上帝的勸告,禱告也可以「受阻礙」。(彼前3:7)人想要蒙上帝寬恕,自己就得樂於寬恕人。(太6:14,15;可11:25;路11:4)
人可以為什麼事禱告?
基本來說,禱告牽涉到認罪(代下30:22),祈求或請求(來5:7),感恩讚美(詩34:1;92:1),以及起誓(撒上1:11;傳5:2-6)。耶穌教門徒禱告時所說的話,顯然只是個範本,因為後來耶穌本人或他的門徒禱告時,都不是逐字逐句地完全依照模範禱告而作的。(太6:9-13)這個禱告的起頭集中於最值得我們關注的事,即耶和華的名要彰顯為聖。從人類在伊甸園反叛以來,上帝的聖名就一直受到誣衊。模範禱告接著提及,求上帝的旨意通過他所應許的王國實現。這個政府是由聖經預告的苗裔,上帝所立的彌賽亞,施行統治的。(創3:15;見耶和華條下的「解決爭議,彰顯聖名」)這樣禱告,意味著人必須在跟至高統治權有關的爭議上全力擁護耶和華。
路加福音19:11-27記載,耶穌用比喻說明王國來臨的含意,包括王國政府會執行上帝的判決,毀滅所有反對者,為寄望於王國的人帶來紓解和獎賞。(另見啟16:14-16;19:11-21)模範禱告接著說,「願你的旨意在地上實現,像在天上一樣」。這句話主要不是指人遵行上帝的旨意,而是指上帝自己採取行動,實現他對地球和人類所定的旨意,顯示他絕對有能力成就他所宣布的美好旨意。當然,禱告的人也藉此表明,他全心全意擁護及順服上帝的旨意。(太6:10;對照太26:39)接著所求的事包括:求上帝賜予日用飲食,赦免我們的罪過,保護我們不致落入試探,拯救我們脫離惡者。這一切都跟禱告的人渴望繼續蒙上帝恩待有關。人這樣禱告,就表示他不僅為自己祈求,也希望所有跟他信仰相同的人都蒙上帝賜福。(參看西4:12)
模範禱告所提及的,都是對敬拜上帝的人至為重要的事,表達了他們的共同願望。聖經的記載也表明,還有不少事情對個別人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某些情況或環境也可能是個別人所關注的,這些都是人可以在禱告中提及的事。雖然這些事模範禱告裡沒有直接提及,但顯然跟模範約16:23,24;腓4:6;彼前5:7)
禱告的內容有關。由此可見,個人的禱告可以涉及生活的每一方面。(人人都可以求上帝增加他們的知識、悟性和智慧。(詩119:33,34;雅1:5)不過,有些人可能在某方面特別需要這些特質。他們可能像摩西一樣,特別需要司法方面的指引(出18:19,26;另見民9:6-9;27:1-11;申17:8-13),或在上帝的子民中委任人擔負職責方面特別需要上帝的指引。(民27:15-18;路6:12,13;徒1:24,25;6:5,6)有些人可能求上帝賜予力量和智慧,好能執行某些任務或應付某些考驗及危險。(創32:9-12;路3:21;太26:36-44)沒錯,人人稱頌和感激上帝的理由都不同,因經歷不同而各異。(林前7:7;12:6,7;帖前5:18)
在提摩太前書2:1,2,使徒談到「為各種各樣的人」及「為君王和所有在高位的」禱告。耶穌跟門徒共處的最後一晚,在禱告中說他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上帝賜給他的人祈求,因為他們不屬於世界而受世人恨惡。(約17:9,14)因此,基督徒為世上官員所作的禱告顯然是有限度的。使徒接著的話顯示,這樣的禱告最終是為了上帝子民的益處,「好叫我們 過平靜安寧的生活,凡事敬虔莊重」。(提前2:2)一些早期的事例足以說明這點:尼希米禱告求上帝使他在亞達薛西王面前「得蒙憐憫」(尼1:11;另見創43:14);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為他們被放逐所到的「[巴比倫]城求平安」,為那座城禱告,「因為那座城平安,你們也就平安」(耶29:7);同樣,早期基督徒受統治者恐嚇時,曾為這件事禱告(徒4:23-30);他們為被囚的彼得禱告時,所求的事無疑涉及有權釋放他的官員(徒12:5);他們聽從基督的勸告,為那些迫害他們的人禱告(太5:44;另見徒26:28,29;羅10:1-3)。
在很早的時候,人已經為上帝所賜的東西,例如糧食,禱告感謝上帝。(申8:10-18;請也留意太14:19;徒27:35;林前10:30,31)但我們應當「凡事」都感謝上帝的厚賜,不該僅為得到物質東西而向他道謝。(帖前5:17,18;弗5:19,20)
歸根結底,禱告的內容取決於人對上帝的旨意認識有多深,因為禱告的人必須明白,他所求的若要蒙上帝垂聽,就要蒙上帝悅納才行。禱告的人深知,惡人及蔑視上帝話語的人都不會蒙上帝嘉許,因此所提出的請求,決不能違背正義和上帝的旨意,也不能跟上帝的愛子和他門徒的教誨有所抵觸。(約15:7,16)耶穌確實說過,無論門徒「求什麼」,上帝都必賜給他們(約16:23),但我們不該斷章取義,以為上帝對我們有求必應。耶穌說無論門徒「求什麼」,所指的顯然不包括任何他們明知(或有理由相信)上帝不喜歡的事。約翰說:「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不管求什麼,他都聽我們。這就是我們對他所懷有的信心。」(約一5:14;比照雅4:15)耶穌告訴門徒:「要是你們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重要的事,我的天父就會給他們成全。」(太18:19)雖然我們可以求上帝賜予糧食一類的物質東西,但正如馬太福音6:19-34和約翰一書2:15-17表明,求上帝滿足我們的物慾和野心就不對了。我們也不該為上帝所譴責的人祈求。(耶7:16;11:14)
羅馬書8:26,27指出,基督徒在某些情況下甚至不知道該在禱告中求什麼。可是,上帝卻明白他們「無聲的悲嘆」,因為上帝的靈(動力)在發揮作用。不要忘記,上帝用他的靈啟示人寫聖經。(提後3:16,17;彼後1:21)聖經記載的很多事件和情況都跟後來上帝的忠僕遇到的類似,這些記載也表明上帝會指引他們並提供所需的幫助。(羅15:4;彼前1:6-12)基督徒可能在獲得幫助後,才意識到他本該 祈求卻不知道該怎樣求的事,原來上帝用聖靈所啟示的話語早已說明了。(參看林前2:9,10)
禱告蒙垂聽 上帝在古代曾跟某些人作過雙向溝通,但這樣的事例並不常見;而且當事人大都限於上帝的特別代表,例如亞伯拉罕和摩西等。(創15:1-5;出3:11-15;對照出20:19)看來,即使在古代,上帝除了跟自己降世為人的愛子說話或談及他愛子之外,就總是通過天使發言。(出3:2,4;加3:19)天使有時化身為人向人傳達上帝的信息,但這樣的事例也不常見,難怪每逢有這樣 的事發生,目睹天使的人通常都感到「惶恐不安」。(士6:22;路1:11,12,26-30)在大多數事例上,上帝都通過先知回應人的禱告,或告訴當事人他的請求允准不允准。耶和華常用明顯的方式垂聽人的祈求,例如拯救僕人脫離仇敵之手(代下20:1-12,21-24),或在僕人極其缺糧缺水時,供應僕人所需。(出15:22-25)但最常用的方式卻是不易察覺的,因為涉及賜給僕人道德力量和屬靈的啟迪,使他們能夠持守正道,完成所接受的任務。(提後4:17)上帝垂聽基督徒的禱告,主要跟屬靈方面有關。上帝實現禱告的方式,也不會像基督教初期那樣,行許多壯觀的異能奇事;雖然如此,他對於基督徒的禱告,卻同樣重視。(太9:36-38;西1:9;來13:18;雅5:13)
蒙上帝悅納的禱告,必須符合若干條件:向正確的對象——耶和華上帝而作;所求的是正當的事,跟上帝所宣告的旨意一致;所用的是正確的方式,即通過指定的渠道——基督耶穌向上帝祈求;還要動機純正,手潔心清。(參看雅4:3-6)此外,禱告的人還得持之以恆。耶穌說「要不斷懇求」,不斷尋找,不斷敲門,千萬不可半途而廢。(路11:5-10;18:1-7)耶穌曾問,他「來到」的時候,在地上能找著對禱告的力量充滿信心的人嗎?(路18:8)聖經表明,有時候上帝看來遲遲不回應人的禱告,並不是因為他不能或不願允准人的祈求。(太7:9-11;雅1:5,17)在某些事例上,人所求的要到「適當的時候」才能得著。(路18:7;彼前5:6;彼後3:9;啟6:9-11)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上帝容許禱告的人有時間表明他們的關注有多深,願望有多強,以及動機是否純正。(詩55:17;88:1,13;羅1:9-11)上帝的僕人有時也會像雅各一樣堅持不懈,雅各為了獲得祝福而不惜跟天使摔跤,直到天亮。(創32:24-26)
耶和華雖然不會因為禱告的人多,就被迫採取行動,卻會因僕人萬眾一心,對同一件事深表關注而協力祈求,就加以留意,施以援手。(出2:23-25)如果人對事情漠不關心或隨隨便便,上帝就可能不會伸出援手了。以色列人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時,有一段時間並不熱心(拉4:4-7,23,24;該1:2-12),結果工程時斷時續,耽誤了不少時間。後來在尼希米的日子,尼希米發動群眾重建城牆。他懇切地向上帝求助,人民也全力支持,結果只花了52天工程就完成了。(尼2:17-20;4:4-23;6:15)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會眾,提及上帝曾救他脫險,保全他的性命,然後說:「你們為我們懇切祈求,也能支持我們,因為代求的人多了,我們就會蒙恩,結果有許多人因我們蒙恩而感謝上帝。」(林後1:8-11;另見腓1:12-20)聖經常常強調代求的力量,不論是個人還是集體這樣做。論到「彼此禱告代求」,雅各說:「義人懇切祈求所發揮的作用是大有效力的。」(雅5:14-20;另見創20:7,17;帖後3:1,2;來13:18,19)
關於禱告,值得留意的另一點是,人時常需要在至高統治者耶和華面前為自己「祈求」。當事人會申述為什麼他相信自己的祈求是合理的;有什麼證據表明他動機純正,並無私心;有什麼超越個人權益的因素需要考慮,例如事情可能涉及上帝的聖名或他子民的利益,或者上帝採取或不採取行動可能對人造成的影響。人也可以祈求上帝主持公道,顯忠貞之愛,大發慈悲等。(創18:22-33;19:18-20;出32:11-14;王下20:1-5;拉8:21-23)基督耶穌也曾為他的忠心門徒「祈求」。(羅8:33,34)
詩篇中有許許多多對上帝而作的禱告和頌讚,充分表明禱告應當是怎樣的。聖經記載了許多值得借鏡的禱告,包括以下人物的禱告:雅各(創32:9-12),摩西(申9:25-29),約伯(伯1:21),哈拿(撒上2:1-10),大衛(撒下7:18-29;代上29:10-19),所羅門(王上3:6-9;8:22-61),亞撒(代下14:11),約沙法(代下20:5-12),以利亞(王上18:36,37),約拿(拿2:1-9),希西家(王下19:15-19),耶利米(耶20:7-12;耶利米哀歌),但以理(但9:3-21),以斯拉(拉9:6-15),尼希米(尼1:4-11),某些利未人(尼9:5-38),哈巴谷(哈3:1-19),耶穌(約17:1-26;可14:36)和耶穌的門徒(徒4:24-30)。(見姿勢和動作;香條下的「象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