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
(Illegitimate)
非婚生子女。譯作「私生子」的希伯來語詞是mam·zerʹ(曼澤),詞源難以確定。「曼澤」既可能跟耶利米書30:13和何西阿書5:13中譯作「皮肉潰爛」的希伯來語詞有關,也可能跟一個意即「腐爛;令人作嘔」的阿拉伯語詞有關,重點就是腐壞或腐爛。
根據申命記23:2的律法:「私生子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他的子孫直到第十代,也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十」代表完全或全部,因此直到第「十」代的意思是,私生子直到永遠都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亞捫人和摩押人也受類似的律法限制,而且在有關禁令上還有「始終不得」這個詞組,可見「直到第十代」就是「直到永遠」的意思。有人認為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得加入上帝的會眾,是因為他們的祖先是從亂倫生的。不過,真正的原因是:他們在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時,對上帝的子民無情無義。(申23:3-6;見亞捫人)
淫亂、通姦和亂倫的敗行,耶和華都視為可憎。律法規定,凡是通姦的、亂倫的都必須處死,以色列的女子絕不可賣淫。(利18:6,29;19:29;20:10;申23:17)另外,私生子在以色列國都沒有產業繼承權,要不然,家庭制度就會被打亂甚至崩潰了。
有些評注家認為耶弗他是個私生子,但這個說法跟事實不符。聖經只是說耶弗他「是妓女的兒子」,不是說他是私生子。(士11:1)喇合做過妓女,但後來她跟以色列人撒門是正式結婚的,他們所生的兒子是耶穌基督的祖先之一,絕非私生子。耶弗他母親的情形也類似,她顯然是跟耶弗他的父親正式結婚的,所以耶弗他並非私生子。(太1:5)耶弗他的母親很可能是基列的一個妾,耶弗他甚至可能是基列的頭生子。假如耶弗他是私生子,他根本就不能加入以色列的會眾,把他趕走的同父異母兄弟也不可能名正言順地立他做首領了。(士11:2,6,11)耶弗他的母親也許不是正室,但這不代表耶弗他是私生子。根據申命記21:15-17記載的律法,兒子無論由妾所生還是由受寵愛的妻子所生,都同樣有權繼承父家的產業。
在《希臘語經卷》,noʹthos諾托斯(意即「私生子」)只在希伯來書12:8出現過。在這段經文裡,執筆者將上帝比作本著愛心管教兒子的父親,說:「你們如果沒有父親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兒子了。」誰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卻慣常犯罪,執迷不悟,就必從上帝的會眾趕出去,不會得到上帝的管教;上帝只管教自己的真兒子,要使他們進至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