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羊
(Sheep)
牧民飼養的主要家畜之一。(創24:35;26:14)綿羊是反芻動物。無論古今,在巴勒斯坦地區最常見的綿羊也許是尾巴又肥又粗的那種,牠們的尾巴重約5公斤(11磅)或以上。(參看出29:22;利3:9)綿羊一般是白色的(歌6:6),但也有少數是深棕色或雜色有斑點的。(創30:32)在以牧民為主的社會裡,富戶可以有數以千計的綿羊,約伯 就是一個例子。(伯1:3,16;42:12)以色列人很可能把一些小羊當寵物看待。(撒下12:3;耶11:19)
沒有牧人照顧,家養綿羊是十分膽怯和無助的。牠們容易迷路、分散,也毫無自衛能力。(民27:16,17;耶23:4;結34:5,6,8;彌5:8)綿羊生性溫馴,喜歡跟隨牧人的引領。牠們能學會辨認牧人的聲音,惟獨聽從他的召喚。(約10:2-5)關於綿羊的這種特性,《希臘與黎凡特考察之旅》(J.哈特利著,倫敦,1831,321-322頁)中有以下的描述:
「昨夜,有人跟我說起約翰福音10:3的話……於是我問家僕,希臘人也習慣給每隻羊都起個名嗎?他說是的,而且羊一聽到牧人喊牠的名字,就會乖乖的走過去。今天早上,我有機會驗證這個說法究竟對不對。一群羊走過以後,我問那個牧人關於為羊起名的事,他的答案竟然跟我的家僕所說的一模一樣。於是我請他示範一下。他隨口喊了個名字,一隻羊果然馬上離開草場,離開同伴,開心地跑到牧人身邊,是那麼的聽話、反應是那麼的迅速,我沒有見過其他動物是這樣的。在這個國家也一樣,綿羊不會隨便跟陌生人走,會馬上逃開……那個牧人還告訴我,雖然有些羊還未馴養,不曉得自己的名字,但一經訓練,就能記得自己的名字了。」(見牧人)
古時,很多地區都宜於牧羊,包括南地一帶(撒上15:7,9),哈蘭(創29:2-4),米甸一帶(出2:16),迦密城所在的猶大山區(撒上25:2),烏斯地(伯1:1,3),還有巴珊和基列(申32:14;彌7:14)。
希伯來人和某些民族生活中有很多東西,都離不開綿羊。例如,羊角可製容器和號角(書6:4-6,8,13;撒上16:1),羊皮可製衣物(來11:37),染成紅色的羊皮曾用來做聖幕的蓋(出26:14)。羊毛的用途廣泛,很可能是製衣的最主要原料。(伯31:20;箴27:26)綿羊也是重要的貿易商品(結27:21),有時還用作貢品。(王下3:4;代下17:11)羊奶和羊肉都可食用。(申14:4;32:14;撒下17:29;賽7:21,22)羊肉更是君王、首領及人們經常享用的食物。(撒上8:17;王上4:22,23;尼5:18;摩6:4)
一般來說,羊肉可用水煮,可用火烤。逾越節期間,以色列人把一歲大的公綿羊或公山羊宰了以後,剝皮和洗淨內臟,再用火把整隻羊一同烤熟。(出12:5,9)如果用水煮的話,就得先去皮,再剁成塊;或者打碎羊骨,取出骨髓,再連骨帶肉放進大鍋裡煮。(結24:3-6,10;彌3:1-3)肉煮好以後要先拿出來,湯可以留在鍋裡。(參看士6:19)用羊來款待客人,是殷勤好客的表現。(撒下12:4)
剪羊毛是人人期待的大日子,就好像收割時期一樣,大家都一同歡宴,大事慶祝。(撒上25:2,11,36;撒下13:23,24,28)
摩西律法規定,人不可吃綿羊的脂肪(利7:23-25),也不可在同一天內宰殺母綿羊和牠的羊羔。(利22:28)對於有人看見羊迷了路,或者死掉、受傷、被偷該怎樣處理,律法都有詳細的規定。(出22:1,4,9-13;申22:1,2)牲畜是否蒙福,取決於以色列人是否服從上帝的律法。(申7:12,13;28:2,4,15,18,31,51)
在人類歷史的最早期,綿羊已被用來作祭牲。(創4:2,4;22:7,8,13;伯42:8)律法規定,所有頭生的公綿羊出生八天後,都要獻給上帝做祭牲。誰要贖回頭生的驢,就要獻上一隻綿羊。(出34:19,20;利22:27)公綿羊被用作贖愆祭(利5:15,16,18;6:6)、全燒祭(利9:3;16:3;23:12)和交誼祭(利9:4);在亞倫和他兒子被立為祭司的就職禮上,同樣要獻上一隻公綿羊。(出29:22;利8:22-28)祭司每天都要獻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做常獻的祭。(出29:38-42)每月的第一天以及慶祝節期時,除了平時獻的祭牲之外,還要按規定另外獻上公綿羊和公綿羊羔。(民28:11,17-19,26,27;29:1-38)由於公綿羊是以色列人常獻的祭牲,因此撒母耳先知把「公羊的脂肪」和「獻祭」用做排比,可見兩者關係密切。(撒上15:22)當然,有時母綿羊羔也被獻作交誼祭(利3:6)、贖罪祭(利4:32;民6:14)和贖愆祭(利5:6)。
用做預言和比喻 聖經常常以「綿羊」代表耶和華的子民,他們沒有自衛能力,性格溫順,甚或遭人宰割。(撒下24:17;詩44:11,22;95:7;119:176;太10:6,16;約21:16,17;羅8:36)由於受到悖逆不忠的牧人和首領欺壓,上帝在古代的綿羊以色列人可說吃盡了苦頭。耶和華通過以西結先知, 描述他的羊群因無人照顧而處境堪憐。他說:「你們吃羊脂,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餵養羊群。虛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患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包紮;被驅散的,你們沒有領回;迷了路的,你們沒有尋找。你們反而用暴虐的手段嚴厲地管轄羊群。因為沒有牧人,羊就四散;羊既四散,就成了野地一切猛獸的食物。」(結34:3-5)耶穌的「小群羊」和「另外的綿羊」的情況卻剛剛相反,他們緊緊跟隨耶穌,得到他的悉心照料。(路12:32;約10:4,14,16;啟7:16,17)耶穌在比喻中指出,誰善待他弟兄中最小的,就好比綿羊;拒絕這樣做的,就好比山羊。(太25:31-45)
「公綿羊」有時用來指某些人,特別指國中的暴君,他們必逃不過毀滅的下場。(耶51:40;結39:18)在以西結書34:17-22,公綿羊、公山羊和肥羊代表以色列國中毫不盡責的領袖,他們把最好的拿走,剩下的還肆意踐踏一番,才留給虛弱患病的羊,就是受剝削壓迫、被推來擠去的平民百姓。
聖經預告,耶穌基督必像綿羊被人牽去宰殺,又像母羊在剪毛人面前一言不發。(賽53:7;徒8:32,35;另見彼前2:23)耶穌把自己的生命獻做贖價,因此施浸者約翰把他稱為「上帝的綿羊羔,是除掉世人的罪的」。另外,啟示錄也再三稱上帝的兒子為「綿羊羔」。(約1:29;啟5:6;6:16;7:14,17;14:1;17:14;19:7)
聖經用一隻雙角的公綿羊來代表米底亞-波斯這個世界霸權,較高的那隻角顯然代表後來崛起的波斯王朝。(但8:3-7,20)啟示錄13:11描述,從地裡上來的野獸有兩隻角像公綿羊,由此暗示牠必假裝成綿羊那般溫馴,彷彿與世無爭。耶穌也把假先知比作披著羊皮的狼,看似善良,其實陰險惡毒。(太7:15)
耶和華向以色列人頒下律法時,西奈山猛烈地震動(出19:18);聖經說「山岳好像公綿羊跳動」,形容的看來就是這個情景。(詩114:4-6;另見詩29:5,6;68:8)
野綿羊 在聖經裡,希伯來語teʼohʹ(特奧)的不同譯法包括「野牛」(KJ)和「羚羊」(呂譯)。可是,根據凱勒和鮑姆加特納合編的《舊約全書辭典》(萊頓,1958,1016頁),申命記14:5和以賽亞書51:20中的「特奧」也可以譯做「野綿羊」。
野綿羊跟家養綿羊的主要區別,在於野綿羊的毛比較粗糙。現時分布於小亞細亞和伊朗東部山區的亞美尼亞野綿羊(學名Ovis gmelini),是生活於最接近巴勒斯坦一帶的野綿羊種類,肩高不到0.9米(3英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