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得
(Lot,II)
他拉的孫子,亞伯拉罕(亞伯蘭)的兄弟哈蘭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姪兒。(創11:27)
羅得還在迦勒底的吾珥時,父親哈蘭就去世了。羅得跟隨他拉、亞伯蘭和撒萊離開吾珥,遷到哈蘭城去。他的祖父他拉在哈蘭城去世。(創11:28,31,32)羅得跟隨亞伯蘭和撒萊前往迦南。後來亞伯蘭和撒萊下埃及去,之後又返回迦南,羅得都跟著他們。(創12:4,5;13:1)羅得和亞伯蘭的牲畜和財物越來越多,他們返回迦南之後,那地方容納不了他們兩家人,手下的牧人也常發生爭吵。(創13:5-7)亞伯蘭不想讓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就提議兩家分開,並自願讓姪兒挑選肥美的土地。羅得揀了一個水源充足的地區——約旦河區全境。他往東遷移,最後在所多瑪附近搭了帳幕。(創13:8-12)但羅得並沒有跟所多瑪人同流合污。他是個正義的人,「在他們當中生活,天天看見聽見他們的不法行為,他正義的心就很痛苦」。(彼後2:8)
後來,四個外來的王擊敗了當地的五個王,包括所多瑪王,把城劫掠一空,還把羅得也擄走了。亞伯蘭一獲悉羅得的遭遇,就馬上召集318個僕人創14:1-16)
前往追趕,擊敗敵軍,奪回所有財物,將羅得救回來。(天使造訪 所多瑪行將遭受毀滅的時候,兩個天使前往察看,羅得慷慨接待。但城裡的男子竟然圍住羅得的房子,要他將客人交出來,任他們淫辱。羅得設法保護他的客人,甚至表示願意把兩個仍是處女的女兒交給暴民。暴民勃然大怒,拼命向羅得推擠,要衝進房子裡。在這個危急關頭,天使將羅得拉進房子裡,並使邪惡的所多瑪人都瞎了眼。(創19:1-11)
得救逃出所多瑪 天使告訴羅得,所多瑪的居民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控訴他們的聲音很大,因此耶和華差他們來毀滅這城。羅得遵囑去警告那兩個打算娶他女兒,卻未正式成婚的女婿(參看創19:8,14),但他們倆對羅得的話充耳不聞。(創19:12-14)天一亮,天使就催促羅得趕快離開,甚至拉著羅得、他妻子和他兩個女兒的手,將他們帶出城外。天使允准羅得的請求,容許他逃到附近的瑣珥城去。羅得抵達瑣珥後,耶和華降烈火於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這兩座城徹底毀滅。羅得的妻子(聖經沒有記載她的名字)不服從命令,擅自「回頭張望」,也許她仍留戀所撇下的財物,結果「變成了一根鹽柱」。(創19:15-26)
羅得後來離開瑣珥,住在山區的一個洞穴裡。看來,那兩個打算娶他女兒的男子,也死在所多瑪城裡,因此羅得的兩個女兒都沒有配偶。她們蓄意灌醉父親,使他下意識地跟她們發生性關係,認為這樣做能為父親傳宗接代。結果她們兩人都生下一個兒子,分別是摩押人和亞捫人的祖先。(創19:30-38;申2:9,19)
前車之鑑 耶穌基督的話證實,關於羅得的聖經記載是正確無誤的。耶穌說,在「人子的日子」,意即他臨在的時候,情形會跟羅得的日子十分相似。在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栽種又建造,毫不理會警告,直到有火和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耶穌指出,人生活於他臨在的日子,不該留戀所撇下的東西,不然就會招致嚴重的後果。他明確地告誡說:「你們要記住羅得的妻子。」(路17: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