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會
(Convention)
聖會的「會」字譯自希伯來語miq·raʼʹ(米克拉),意思是「召集起來」或「召開會議」。民數記10:2提到把以色列會眾召集起來,這正是「米克拉」的基本詞義。(參看賽1:13,Rbi8 腳注)
摩西律法規定要在以下日子舉行神聖的大會,稱為「聖會」:(1)每個安息日(利23:3);(2)在尼散月(猶太曆一月,相當於陽曆三四月之間)舉行無酵節的第一天和第七天(民28:18,25;利23:6-8);(3)在西彎月(猶太曆三月,相當於陽曆五六月之間)舉行的七七節(又稱收割節,後來稱為五旬節)(利23:15-21);(4)以他念月或提斯利月(猶太曆七月,相當於陽曆九十月之間)的第一天和第十天,第十天是贖罪日(利23:23-27;民29:1,7);(5)住棚節(始於以他念月或提斯利月[猶太曆七月]十五日,延續七天)的第一天和這個節期之後的第一天。(利23:33-36)
所有這些「聖會」的一個獨有特點是,人在聖會期間不可做工。例如,在無酵節的第一天和第七天有聖會舉行,耶和華吩咐說:「這兩天什麼工作都不可做。除了預備各人要吃的東西,其他工作都不可做。」(出12:15,16)不過,在「聖會」期間,祭司忙於獻祭給耶和華(利23:37,38),卻不算違犯不可做日常工作的命令。聖會不是要讓民眾無所事事,而是要讓他們從事對靈性大有益處的活動。在每週的安息日,人們聚集起來崇拜上帝,領受教誨。他們有機會聽人朗讀經文,解釋上帝話語的含意,就像後來會堂裡的情形一樣。(徒15:21)人們在安息日和其他舉行「聖會」的日子不做工,就能專心禱告,思念造物主,沉思他的旨意。(見集會,會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