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鐲
(Anklet)
譯作「腳鏈」(ʼets·ʽa·dhahʹ埃察達;民31:50)和「足鏈」(tseʽa·dhahʹ采阿達;賽3:20)的希伯來語都來自詞根tsa·ʽadhʹ(察阿德),意思是「走路;走去」(耶10:5;箴7:8)。希伯來語ʽeʹkhes(埃凱斯,意即「腳鐲」)來自詞根ʽa·khasʹ(阿卡斯),意思是「鈴響」或「搖動腳鐲」。(賽3:16,18,Rbi8 腳注)古代的中東人常常把腳鐲或腿部的飾環戴在腳踝上。這些飾物通常是用金、銀、銅、鐵、玻璃、象牙等材料製成的。埃及紀念碑上的圖像顯示,男女都佩戴腳鐲或腳環。在埃及,腳鐲和手鐲通常是配成一套的。
走路時,沉甸甸的腳鐲互相碰撞,可能發出叮噹的聲響。不過,人們有時也會在空心的腳鐲裡放上小圓石來製造聲響。近代的阿拉伯少女偶爾也會佩戴鑲了小鈴鐺的腳鐲。有時,女子佩戴的腳鐲還跟鏈子結合成一組飾物。走路時,腳鏈發出叮噹的聲響,自然跟腳鐲一樣引人注目。腳鏈或足鏈還限制了女子的步伐,令她只能碎步而行,人們認為這樣的款款細步婀娜多姿。(賽3:16)
以色列人從米甸人那裡奪得許多戰利品,他們把當中的金銀首飾包括「腳鏈」拿來「獻給耶和華」。(民31:50,51)後來,「錫安的女子」變得心高氣傲,聖經描述她們「碎步而行,足動鈴響」或「搖動腳上的腳鐲」。耶和華通過以賽亞警告她們,他要摘去她們的「美麗裝飾」,除去她們的「腳鐲」和「足鏈」。(賽3:16,18,20)公元前607年,巴比倫征服了猶大和耶路撒冷,這些女子的生活經歷巨變,既失去了許多飾物,也失去了自由。(見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