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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枷,枷

足枷,枷

(Stocks)

古代用來鎖住犯人的刑具,是一塊木板,犯人坐下來,然後雙腳給鎖在木板上的孔裡。(代下16:10;耶20:2,3)當犯人被領去示眾受辱時,常用足枷鎖上。羅馬人用的足枷有幾個孔,如果想犯人受更大的痛苦,就把他的雙腳分得更開。足枷在希伯來語叫sadh薩達(伯13:27;33:11),由於是用木板製成的,希臘語就叫xyʹlon(西隆,指木)。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被監禁時,雙腳給枷鎖住。(徒16:24

在《希伯來語經卷》,還有一個詞mah·peʹkheth(馬佩凱特)譯作「枷」。由於這個詞含有「彎曲」的意思,這種枷看來會令犯人不得不彎腰或屈身。這種刑具可能鎖住犯人的手腳和脖子,或者連同鎖住脖子和雙臂的刑具一起使用。足枷和頸手枷可能同時用來鎖住手腳和脖子。(耶29:26,呂譯)上帝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律法,既沒有指示人使用這些刑具,也沒有指示人設立監獄。